天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_爱吃肉好不好【完结】(17)

  人的舌头上有上千亿条交感神经,马克思主义之光把它们统统点亮,信号像冲上天的烟花,以百倍带宽传进中枢系统,刺激大量肾上腺素咆哮泻出,年轻的身体对此毫无抵抗,像看到蜂蜜,一头扎进去,却闯了马蜂窝,痒、痛、钻心。

  他把她的眼镜扯掉甩开。她一条腿不由自主攀上他的腰,他伸手抬住抚摸。她的皮肤并不滑腻,反而有种热水加碱性肥皂洗过的微涩。是一种青春的狂野和不在乎。

  只有中年贵妇的皮肤会保养得猪刚鬣一样,以为那是年轻。真正年轻的人是不在乎的。不在乎,才是最高级的。

  他手掌收力,一手勒着腰一手提着腿,却还不舒服。干脆两只手都往下滑,呼一口气托着她夹在自己腰上。

  这一阵超重感让她天旋地转,连忙紧紧环住他的脖子,闭着的眼前一片万花筒转动似的迷幻绚烂。

  然而他托着她,像只无头苍蝇似的在房间里绕一圈,却不知道卸在哪里。

  目光扫到书桌,行吧,凑合一下。

  他本来想让她坐在桌上,可试了一下,75cm 高的书桌与两人的身高不匹配。只能做罢,又在吻得乱七八糟的时候瞄见书桌前那把椅子,行吧,再凑合一下。

  对不住了,睿智。她闭着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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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烟有害健康,未成年人不得抽烟。

  作者的话

  随堂小测:林桢身高多少? ps:John打招呼的“Hi stranger”来自史密斯夫妇

  第14章 我输了

  John 在睿智送的那把椅子上坐下,林桢的双腿盘在他身侧。椅子座面不宽,她的腿差点掉下去,他一只手掌捂在她后背上收力稳住她,无心轻轻说了句:“抱紧,别摔倒了。”

  隔着薄薄的背心,林桢后背上的肌肉骤然收紧。

  等稳了稳,她左右甩一下头,将头发背到肩后,身子后倾,手掌向后反手撑在他膝盖上,慢条斯理地打量他。

  外面衬衫已经脱了,John 身上剩一件无袖上衣。他不属于薄肌细狗,也不是冷白皮,而是恰恰相反。

  这下轮到林桢用刻板印象滤镜凝视他了。她并不认为学数学的都头脑发达四肢简单。她见过不少学业紧张但仍坚持运动和塑造身体的,但是那些男生的身体多少带着些刻意自律的兢兢业业,每一道痛苦的刻槽都是用来邀掌声的,需要很多惊叹和赞美。

  而这个人,从脖子到肩膀到手臂,再到起伏的厚实胸腔,与他亚洲人细线条、锋利的脸呈现出极有张力的反差。不能说毫无训练痕迹,但更像在冲撞、拼抢、对抗中一次次撕裂,在风干的汗水下野心勃勃地变大的。

  而这一切都在提醒林桢,这不是一个好对付的敌人。

  她抬手,指尖轻轻扫过他厚实肉感的嘴唇。他稍偏头,将她的手捉下来摁在自己胸前。

  “你不是波士顿的吧?”他问。

  胸腔震动穿过结实的肌肉直抵她手心,她感到一种粗糙的颗粒感。像坐在一匹大马力车子的副驾驶上,引擎轰鸣,令人忍不住夹紧双腿。

  林桢露出笑容,“怎么?波士顿的女的你都认识?”

  他又问:“西海岸过来的?”

  只有西海岸的人这么热衷于展现身体。短裤盖不住雪白屁股下缘的微笑线。

  “你怎么这么多废话呀?”

  “呵,”John 舔舔嘴唇,往旁边看了一眼,“就不能聊聊天儿么?”

  别每次都肢体交流。

  林桢从不爱和人聊天儿,再说和他能有什么好聊的。

  她用力将右手抽出来,和左手一起放在他肩膀上,直起身,脸凑上去,额角在他脸上一蹭,他的棒球帽便掉在地上了。

  他下巴在她脸颊和颈窝磨蹭。和平时那副懒洋洋的样子不同,接吻时他交付的是百分之百。

  他身上有种独特的冲突。除了眼睛锋利桀骜,他的嘴唇厚实肉感,下巴方正饱满,身体每一寸温厚踏实,林桢感觉自己窝在一张宽大饱满的真皮座椅上,这一刻的饱胀感令她瘦小的心缩得更紧了。

  她搂紧他的脖子,偏着头,贪婪地寻找后颈皮肤上温热的气味。

  她想,他想的应该和自己一样,要赢。所以他上下求索一起发力。她觉得疼,那种刀口舔蜜,想叫喊,想掐他脖子,又不愿意作罢的疼。

  她感受的到,这是一种较量。生机勃勃热气腾腾。

  “其实你可以再用力一点。”

  她指的是他拍打她屁股的手。那样一只手,却只有这个力度,实在不像话。

  却没想到,他直接把她的腰箍紧两圈,几个凶猛的挺身让她差点早早输掉比赛。

  学霸是没有轻易认输的道理。

  她起身,手按在墙上,像只伸懒腰的猫拉长身子。

  John 忍不住皱紧眉头,微翕嘴唇。他一手朝后撸了撸头发,但一低头,额发又掉下来在眼前晃荡。

  有些动作一旦变慢,就开始要命。

  他闲来无事时修过电影艺术课。在电影表达手法中,慢镜头被普夫多金称为“时间的特写”,特别适合表现华丽动作、美好时刻以及渲染气氛,呈现出韵律感、情绪性的画面,唤起强烈的情感。

  时间在慢镜头下咕嘟咕嘟冒着粘稠的泡,像一朵朵炸开的烟花。

  书桌那么小,上面放的书和零碎物件很快被疯了的他拂到地上。一阵稀里哗啦的破碎声和他临界点的溃殇重叠。

  John 喉咙深处发出一声脆弱的呻吟,“别…”

  这个时候,林桢回头,露出美杜莎的真面目,“说你输了。”

  反复几轮。他终于忍不住了,哑声道:“停,我…我…输了。”

  他以为她会就此收手,可她太狡猾了,早就算到五步之外。

  John 仿佛看见自己冲破阻拦,成了最后一颗冲上夜空的烟花,“嘣”一声巨响,炸开来成千上万火树银花,漫天华彩在最高空俯瞰地面,久久不灭。

  他瘫坐在椅子上,却恶狠狠地说:“You gonna pay for it.”

  她已经套上一件宽大 T 恤,把黑发从领口拨出甩开,语气轻慢吐出一句:“Waiting for that.”

  实际上,第二天洗完澡照镜子时,林桢意识到她并没赢得干干净净。因为她气恼地发现一边臀上被他印下一块淤青,短裤遮不住。

  她低声咒了一句。

  *

  离开那间寒碜的宿舍,回去的路上,被玩儿惨了的 John 觉得连路人都在看他。

  太没面子了。

  从第一次开始,就接连折在这妞手上。被一个女孩儿手拿把掐,这可太不符合 John 哥的风格了。

  “靠。”失控感让他郁闷,一脚使劲把一颗石子向前踢出去,石子却闷声飞进树丛里消失了。

  他急需做点刺激的事重振雄风。

  已经下课了,康德正在家帮他妈茜亚女士揉做面包的面团,左肩顶着手机贴在耳边,听 John 说话,右耳朵听茜亚女士唠叨。

  嘈杂中听 John 说要去滑雪,康德劝他说:“现在气温不够,山上的雪不好。”

  John 意识到确实如此,一时间却又有恼怒在心头,不知道怎么办。

  康德听得这边一阵沉默,联想到抽了两口马克思主义之光,他就跟着那个叫林桢的女生走了,赶紧把手从面团里抽出来在围裙上抹掉干面粉,将手机握在手里,走到安静的一隅,问:“怎么了你?”

  茜亚女士的眼神落在儿子背上。

  “没事儿。”John 闷声闷气地回。

  以康德对 John 的了解程度,当然不会相信他的“没事儿”。

  思量片刻,抬眼瞅见门厅鞋架上的排球,还是两周前打完球 John 放在那儿的。那天茜亚女士专门烤了 John 最喜欢吃的可颂,John 进门把排球放在鞋架上,没顾得上洗手就捏了一只来吃。茜亚女士含笑看着他说:“慢点吃,慢点吃。”

  “明天天气好,约哈佛的人在学校草地打排球吧。”康德提议。

  “也成,”John 心想聊胜于无,又补充道:“人不够,把 Lucas 也叫上吧。”

  “成。”

  于是第二天,在来来往往戴眼镜的极客的注目礼下,他们一群人光着上身穿条运动短裤,吆五喝六,极为高调地打排球。

  年轻紧实的肉体线条清晰,被秋天的阳光镀上一层特有的金色,汗珠粼粼发光,在网前跳起,空中停留展臂的姿态像极了古希腊雕塑,身体反弓,爆发力击球,像一条条打挺的金鲤鱼。如同古希腊奥林匹亚竞技会上那些青春的自觉,张扬着力与美。

  棕色灰色的卷头发被阳光照的发亮,其中活跃着一颗黑得嚣张的脑袋,后背上竖排一串棕褐色大圆点。

  休息时 Lucas 一边灌水一边问康德:“John 怎么了?”

  康德见怪不怪,“拔罐儿了啊。”

  Lucas 一口水差点儿喷出来,“我看得出来。”

  “我是感觉他今天不太对劲。”

  两人的目光一致往 John 那边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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