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被他偏头避开,压着嗓子说:“有汗。”
她没说话,直接双手掰过他的脸,嘴唇在他额头和脸颊上不停地嗅吻,伸舌尖去舔。
他整个面部被柔软的舌尖和她呼吸中特有的气味喂食,像经历了长期的饥饿,狂热地贪婪嘴唇停留在肌肤上的快乐。她身体来势像盛夏的雨,痛快,饱满熟透,令他的潮水涨得放肆,实在压抑不住了,他一挺腰,化作主动,兜着她后背,把她狠狠摁在高高的软床侧面。一只手掐住她的脖子,慢慢顶。
她呼吸变得又深又急,嘴巴张开,慢慢涨红的脸也只好仰起,视线对上那双单眼皮。
他欺身压下来,一边顶,一边哑声说出几个字:“林桢,做我女朋友…”
如果不是身体里积累的感觉刚好在这时到了,她一定抽出手扇他一掌。可就在他话音刚落,轰隆隆的雷滚过,铺天盖地的暴雨从天上倾倒下来,哗啦啦地砸在滚烫的地面,眼前白茫茫一片。盛夏的热雨倾盆落下,豆大的雨点砸的她生疼,滚烫的雨水在皮肤上灼烧着滚落。雨水兜头流进她嘴里,混着淡淡的咸味,是这男孩的汗水和泪水。
暴雨打得她睁不开眼也站不稳,身子无力软成一滩。
锁在她脖子上的手解开,两条臂膀环成一个怀抱,风大雨急中,紧紧地收留住她。
暴雨之后,那个问题仍在 John 心里盘旋。虽然她说了她不需要任何人站在她身后,但,他还没表达过,还没发出过请求,所以这是两码事。即使被拒绝的答案再明显,他也要她知道他的想法。
问她?这么娘的事 13 岁的吴亚圣干不出来。但对 24 岁的 John 来说刚好。
如果说十年前,人大附中时,这么说还太草率,那么现在,这么说好像又显得太纯情。
John 低着头想了一会儿,却还是清清嗓子,郑重其事地看着林桢,告一句过时的白:“我喜欢你。”
Crush 短暂、热烈,是一种速朽的罗曼蒂克,而我喜欢你,则是用上新千年初所有华语音乐才能寄托的情愫。
补上欠在模糊时间线里的账,如今 24 岁,身高超过 190 公分的 John 想要更多。
他问:“林桢,做我女朋友好吗?”
在异国他乡,他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那种语言细微之处都一致的归属。他说的是家乡话。
林桢看着他,眼前的人被穿着校服的大圣吴亚圣取代。他眨着顽皮兮兮的丹凤眼,咧着大嘴笑,像个孙猴子。他成绩特别差,从来不听课,在人大附中是个另类。从初一三班走过的时候,坐在窗边的林杨不用刻意看也能感觉到是他,因为另类的高身影,更因为无故加快的心跳。
“John,”林桢深吸了一口气,叫出这个名字后又摊手,“or 吴亚圣,给我时间消化一下,好吗?”
“当然,take your time.”
他讲话下意识中英夹杂。谁能想到以前英语书上标拼音的吴亚圣是如今的 John。
谁能想到少年时最讨厌的同桌是现在羞耻 play 的好拍档。
气氛由此变得微妙。
林桢再看眼前的蛋糕,再看身上的 T 恤,再看对面的人。
在这种目光下,John 不由地小心翼翼起来。
他伸手去拿切蛋糕的刀,她却也正要做同样的动作。两人手在空中相碰,各自愣一下,林桢先一步把手收回,装作无事发生,拿杯子喝水。
John 内心里捶胸顿足,一边懊恼自己反应太慢,一边脑补着抓住她的手,再捏着她的脸,把她摁在椅背上强吻一通。
不过他也就当当思想上的猛男。
现实中,他端起小勺,取了一小块蛋糕,想要喂他喜欢的女孩儿吃,勺尖才向对面转出去 45 度,目光对上她犀利的眼睛,手一下就缩回来,只好颤颤巍巍将小勺送进自己嘴里,尬得不行。
他的心随着她的眼神和动作,像浪尖上的软木塞一样跳跃不止。
但是呢,学霸不会轻言放弃。何况对面是十年前就后悔想要补偿却一直弄巧成拙的人。
“嗯…”John 开动脑筋,他含着蛋糕沉吟,很快又生一计:“今天你生日,我带你出去玩儿吧。”
果然,对面那双清亮谨慎的眼睛瞬间放出华彩。再怎么她也只是个不成熟的大孩子。
她头发有点乱,隐匿在黑发里的面庞像一把骨瓷汤勺的背面,白、细、光洁、饱满。嘴角轻轻卷动,旁边馋嘴痣和一点奶油欢快舞蹈。自己的 T 恤穿在她身上,袖口遮住手肘,下摆刚刚好被坐在屁股下。
和夜晚无人的教室里,那个在老师板书旁写自己的解题思路的校服少女一样,让 John 呆呆看了几秒。
他在心里对自己宣判:you are SO SO dead.
他却故意板着脸,拿起温度计,装作很酷地说:“超过 37.5 度不能出去。”
林桢把下巴伸过来,垂着睫毛,直接从他手里叼走温度计。也很酷的样子。
“还有,要穿很多衣服才行。”言下之意,那晚的透明丝袜达咩。
温度都还没量好,他已进入下一个环节了。
林桢想笑,但嘴里含着温度计,以及不能叫他看穿,她便压制住嘴角,垂下眼不看他。
桌脚地毯上有阳光倾斜的角度。
两片睫毛的阴影,像两只小手阖在她脸上。
“咱们去哪儿呀?”在门口穿鞋的时候,林桢问。
John 拿着一条围巾走出来,在她转身要开门的时候拉住她,先给她戴上口罩,又把那条围巾往她脖子上绕几圈,系起来。然后再给她戴上外套上的帽子,将帽子上的绳子拉紧,打个蝴蝶结。
林桢:“有必要吗您?”
“这不算以保护的名义约束吧?”John 弯腰打量面前的铁胆火车侠,嘟囔道。
“什么?”
他抬手在她脑袋上按按,“不能让你在我手上再发烧了。”
John 又说:“我带你去的这个地方特别适合你。”
“哪里?”
“National Museum of Mathematics, 数学博物馆。”
包裹在围巾帽子里的林桢差点晕过去。
“Are you sure 那不是小孩儿去的地方???”
John 的手像个大荷叶,扣在她头上,另一手让她转身,开门带出去。
出门走在路上,175 的林桢发现她比身边的 John 还要矮上一个头,她眼神余光收回来,揉揉鼻子,挺直背。
她收回向左看齐的目光,心想,也许有时候不是你太高,是站你身边的人不够高。不是女性太强势,是身边的人不够强罢。
其实小的时候,林桢也算是个另类。但凡排队,她必定站在队伍最尾端,还比倒数第二个同学高出一截锃亮的脑门儿。这还没完,站最后一个最尴尬的是,当几列队伍并排时,其他队伍人数一致,她一个人吊车尾,孤孤单单。老师整顿队形时,她总没人看齐。
那时候,她经常幻想一种手术,她想把她过长的腿截短一段,好能站到大部队中去,有人看齐。
现在,在纽约街头,她仿佛回到人大附中操场列队,她照常落单吊车尾。而向左看齐时,她看到不远处初一一班队尾有个人和她一样,落单,另类,孤孤单单。
而那个人不经意回头,在北方早晨清冽的空气中,周围是攒动的人头,他们互望了一眼。
第64章 猪猪奶黄包
John 在门口售票机上买票。
从帽子和围巾的缝隙里,裹得像铁胆火车侠的林桢转着眼睛打量,不屑地心想,这地方,超过 13 岁的小孩儿都嫌幼稚。
但事实证明,对 20 多岁的 MIT 数学系研究生来说——
“哎,你当年,”林桢一边解她身上的五花大绑,一边探头问:“你当年可是一看数学就想睡觉的人,后来发生了什么让您转性了?”
John 捏住票口吐出来的两张票,“后来,到美国之后生活太无聊了,就想起你当年对我说的‘数学其实挺好玩儿的,你试试’。”他模仿小女孩儿怯生生的语气。
“切!”林桢才总算把系得严实的围巾从脖子上绕下来,“我没骗你吧,是不是挺好玩儿的?”
“嗯,”John 忽然凑近,贱兮兮地小声说:“我也挺好玩儿的,不骗你,你试试。”
林桢看傻子一样看他一眼,一掌把他凑过来的脸推开,雄赳赳气昂昂往前走了。
位于曼哈顿的国家数学博物馆,由哈佛物理博士创立,旨在让民众了解数学的奇妙和乐趣。
说是博物馆,倒不如说是披着数学外套的游乐场。里面有 50 多种互动性趣味性很强的游戏,涉及到数学、物理、逻辑等领域。
两个人瞬间像老鼠掉进米缸里。
“这是密铺!”
“这是···哎呀,那个叫什么来着···”
“双曲面体!”
“啊对对对。”
每走到一个游戏装置前,和其他来参观的人不同,他们连上手玩一下都不用,看一眼,就比赛谁先说出该游戏背后的数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