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在心里都是这么想她的。
明明仅仅只是站出来,就已经耗费了一个普通人全部的力气,这种生来就拥有一切的家伙却用如此鄙夷的目光把别人的努力当做无物,认为只有像超级英雄一样,“砰”地一声站出来。
把所有反派虐一通,英雄救美,就是唯一的帮助方式,而其他的,就是无用功,就是不需要存在的善意。
有些人总是很幸运。
他们一辈子没有吃过苦,总有人愿意为他们挺身而出,不需要任何回报,总能安稳度过难关。
唐墨敢肯定,林嫣然绝对没有真正经受过潜规则,甚至在今天之前,从来没有人真正地敢把手放在她的身体上,所以初生牛犊不怕虎,可以为所欲为。
而自己呢。
来到京城,进入华盛后的每一次应酬都没她不行,明明是一个女生,每天十二点以后才回到学校,饱受的争议和谣言没有人替她澄清过,没有不打她主意的人愿意送她回家,在酒局上尽情地向卫淮开她的玩笑,甚至对她伸出手。
自己为什么总是这么倒霉,总是万人嫌呢?
唐墨不明白。
明明是因为遭受过,因为了解的多,因为谨慎,才小心,才周旋,才勇敢地站出来,然后就被当做坏事的证据。
傅深这种人,帮助一个人,改变一个人的人生就像帮助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他们不明白一个普通人站出来需要多大的勇气。
世界上热血的笨蛋很少很少,在真正认识到对手的实力之后,还敢出手的普通人,究竟还有几个。
唐墨其实是个很悲观,胆量很小的人。
她不敢和强壮的家伙起冲突,害怕体型差,害怕激发矛盾的后果是一顿胖揍,是体力上的绝对压制,她害怕被捏着脑袋,揪着头发被扔到石头上。
并没有什么原因,而是一种本能。
在盐城,每一条幽深的小巷子里都可能发生过斗殴或者霸凌。
唐墨从小学起,回家就是捏着书包带狂奔,因为她害怕,即使妈妈和老师,还有同龄女孩都无数次告诉她,斗殴都是男人之间的事情,男人是不会打女人的。
这根本就是个谬论。
当你惹怒一个人的时候,他真正怒极了气极了的时候,才不会在意对方的性别,当你的利益和他的利益起冲突的时候,当你在他眼中不是个所谓的“女人”时,他才不会放着拳头不用。
拳头不一定指“拳头”,“女人”不一定指“女人”。
就像财阀家的孩子即便无恶不作也能够在学校里安心待着,甚至可以勒令冒犯到他的无辜学生退学一样。
权力、声望、武力,都是“拳头”。
哪里都是“盐城”,哪里都充斥着斗殴,只不过它们再也不因为一旦点小摩擦而发起,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因为每个人想要捍卫的权利和利益而燃起。
所以唐墨害怕,因为她不仅没有显赫的家世,整个人还细痩如干柴,她在学校对一切审视过后“评级”为比自己强大的人保持警惕,勤小慎微地活在社会的缩影里,不敢露头。
她偶尔也会很傻,也会在看见不公的时候站出来,但前提都一定是对方是能够惹得起的。
直到某一次,她再一次目睹了经典的场面。
受到委屈,被无意中弄坏了翻译笔的女孩只敢窝在位置上哭泣,明明已经高中,她还只有可怜的一米四,站起来只到唐墨的胸膛。
周围环绕着一圈人,他们或者安慰,或者怒骂,但是没有一个人敢去和就坐在窗口的始作俑者说话。
那是个很壮,没有肌肉但是一大团的男人,嗓音浑厚,脑袋像个钢丝球,一个人站在走廊上就能挡住整条道路。
他不爱说话,唐墨也不知道他性格怎样,是什么样的人,但只要体型在那里,就永远没有插科打诨的其他男同学敢去冒犯,没有嘴贱的老师敢当众批评。
在学校,这似乎比显赫的家世更有效一点点。
唐墨时不时看手表上的时间。
她的饭点要到了。
其他的同学其实都已经吃完早饭,早自习过后的时间是很长的,因为不想排队,也为了能够多一点时间学习,她永远是等到食堂只剩下没有浇头的粉面时,才姗姗来迟,然后踩着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刚好踏进教室。
她抿了抿唇,路过窗台,踏出门口,一步步接近楼梯间。
明明应该回忆刚才记过的单词的,但是唐墨的脑海里却不受控制地将刚才的画面一直回放。
只有她自己知道,在路过窗口的时候,脚步是有一瞬间想要改变方向的,但是在余光瞟到对方比碗还粗大的手臂时,她能感受到自己在抖。
唐墨咬咬牙。
她讨厌这种感觉,她讨厌恐惧,讨厌深入骨髓,写进基因的敬畏,讨厌无能为力,身体不由自主颤抖的瞬间!
想要去做,需要勇气,需要实践,需要接受后果的责任感。
再怎样,不过就是被打一顿而已。
明明已经到达了底层,不远处食堂的轮廓已经映入眼帘,但是她还是毅然决然地转过身,用了最大的力气,一步三阶,气喘吁吁地爬回了三楼。
她屏住呼吸,控制住自己流着冷汗的手心,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解决比臆想中的容易的多。
他没有什么坏心思,在知道来龙去脉后窘迫地搓搓手,愿意承担翻译笔原价一半的赔偿。
唐墨松了口气,以为事情就此结束。
第53章
但是当那群人再次围上她表达崇拜和感谢时,她的心中突然感觉很不对劲。
之前哭泣地喘不上气的瘦矮女孩现在亮着星星眼握住她的手。
“唐墨啊,你能不能再帮我去跟他说一下...”
唐墨有些疑惑,“说什么?”
她有些支支吾吾,但在众人的鼓励和起哄下,还是开口,“我想让他赔原价,那个翻译笔我虽然买了挺久了,但是还很新呢!”
唐墨顿时感觉浑身都僵住了。
她的那只翻译笔少说也要上千,赔一半也并不是一个普通学生能轻易负担得起的,对方愿意道歉并且担起责任,已经很不错了。
更不要说,那只翻译笔确实是她为了满足自己的炫耀欲借给别人之后,没有被好好对待才被弄坏失踪的。
借走的人则推卸完责任后,挠挠头就置之度外。
眼前的其他人,则也理所当然的把责任全部推到了
愿意承担的人身上。
唐墨看着围在周围,前一天还同仇敌忾,面露沉痛的“同理心观众”,现在激动地不行,希望撺掇着愿意挺身而出的“出头鸟”去再一次演一出好戏。
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好像又做了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贪婪是人的本性。
角色转换后,站在上边的人,会完全忘记自己曾经的困境,然后把别人放在自己曾经的位置去欺辱。
唐墨自认为是没有可怕之处的弱者。
但是在他们眼中不一样,她是名列前茅的优等生,在成绩为尊的学校里,才是最高等的“婆罗门”。
所以得到了她的倚仗,就可以横行霸道,就可以随意任性行事。
但是唐墨并没有被别人当枪使的乐趣。
她露出了个礼貌的微笑,“你可以自己去呀。”
不止那个女孩,其他人都很明显地愣住了。
“我要学习了,”唐墨从抽屉里拿出单词书,“你们这些人,很浪费我时间。”
*
是啊。
不要做无谓的挣扎了,不要再浪费时间了。
不论是谁,只要和傅深一样,手里有着出风头的实力,就是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所以自己作为弱者,只需要忍耐。
过去了就好了。
唐墨突然觉得很好笑,低头看了看自己还从没放在过祠堂以外的膝盖,心说,尊严究竟算什么。
她在傅深戏谑的目光下,即将放下一只膝盖。
但是“砰嗵”一声。
是什么落地的声音?
唐墨猛的回过头,看见了温知然。
她揪住了挡在他们之间黑衣男人的衣角,神情慌乱,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才做出这样的行为。
她维持着一个标准的跪姿,腰挺得的板直,头微微抬起,眼中是祈求与妥协,“我替她跪可以吗?”
“这样就可以放我们离开了,对吗?”
黑色的地砖上灯光也打不上颜色,很冰,唐墨在近距离也能感受到她的身体在缩瑟,甚至都不需要十几分钟,膝盖就会发青发紫的吧。
唐墨捏紧了拳头,她不可置信地维持着转过头的姿态,冷掉的全身开始发热,恨意从脚底爬进骨髓,它在燃烧,在煎熬,在叫嚣着报复。
当人们自己遭受不公的时候,往往很能忍。
就像是路人会心疼灰头土脸的建筑工人,会心疼骑着自行车上下班每天因为粉笔灰呼吸不上来的老师,会心疼中午餐点过后累趴下的餐厅老板,但他们总是忘记自己早九晚十,在水泄不通的马路上被缓慢运输到工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