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战斗的结果是这样的,两人看上去都未受伤,因为都没流血;但是又都痛苦不堪,因为受了内伤。内伤要比外伤难治,而且其中的玄机甚多。他们都不能正常走动,我架着他们,一手架一个,跌跌撞撞地回了厂。当时我们都没申请外宿,因此都住在厂里。我作为三人之中的唯一能走路的人,全权负责了他们的治疗。
我没有去药房买药,药房里卖的全是西药。我要的是中药。我以前在家的时候,我外婆就是一个当地小有名气的中医。她常年在山里采集各种草药,然后精心调配,熬成药水,包治百病。我曾跟着外婆学了点这方面的本事,现在正好派上了用场。
附近买不到,我就跑到镇上去卖,一般的大型超市都有卖中草药的。我买到之后,请外宿的同事帮忙,熬了两碗,给他俩喝。神奇的是,第一口喝下去,他们的疼痛就减轻了,再喝一口,就没了疼痛;喝到第三口,他们居然可以蹦蹦跳跳了。
从此,我们成了朋友。
但也说不上私交很好,只是还算聊得来。老九这人没城府,不会算计人,不过有些爱慕虚荣,爱出风头而已。那次老九因为救火出了名之后,事隔两年,他的那点小事迹已经逐渐被人们遗忘在光阴之外。主要这两年里,福士康再没发生过类似的火灾,老九盼到儿子都快出来了,还是没能实现脱光衣服扑进火海的愿望。
老九这次来找我,要谈的是两件事。一件有关他未出生的儿子的。早些时候,他泡到一位广西美媚,因为彼此吸引,所以发展迅速。这女生清纯可爱,娇小玲珑,深得老九宠爱。在泡上手的一周之内,老九就和她发生了关系,但是由于保险措施做得不够到位,女生怀上了老九的孩子,而且很晚时间才发现。
这女生太小,十八岁不到就出来打工了,不太懂事,十分害怕,不知该怎么办。然后不知听信了谁的建议,吵吵着要老九娶她回家,不然死给她看。老九犯难了,他当然不想现在结婚,一是对方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二是他并不想和她结婚。
老九的想法是,找女朋友可以找她这样的,但找老婆绝对不能找她这样的。女朋友和老婆毕竟是两码事儿。于是老九苦口婆心奉劝这个女生,一定得把孩子打掉,不然后患无穷。后来老九说服了倔强的女友,却又为打胎的事情犯了愁。这不,找我借钱来了。
还有一件事情与我有关。
老九告诉我,他的表哥也就是那个文字编辑,工作有了变动(走了狗屎运),已经跳槽进了一家出版社。在出版社当编辑的老九表哥并没有忘记我这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这不,又通过老九向我约稿来了。
总之老九的到来给我带来了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我最怕借钱出去却不得不借给他,因为他唤醒了我沉睡已久的文学激情。当我把七百块钱递给老九的时候,老九则礼物交换似的递给了我一个手机号码,说这是他表哥新换的号码,以后常联系。
我说:“好的好的。”
老九走后,我望了一眼小M刚买不久的崭新电脑。
那电脑本来是关着的,屏幕乌黑一片,却突然闪亮了一下,里面映出一个人头来。人头上挂的是我的面皮,有我的眉毛和嘴巴。眉毛中间横着嘴巴,嘴巴里面长出眉毛。我背后一阵发凉,肯定是幻觉。
也许生活本身并不可怕,只是我把它想象得很可怕。
第23章 文学梦想
若不是老九提醒,我都忘记我是未来著名作家的事了。作家要干的事自然是写作,不仅要写,而且要写得多,写得好,保证产量的同时保证质量。
我在来到深圳以前,是写不了少的小说,如果那些东西可以称之为小说的话;我来到深圳以后,也不曾停止创作的热情,百无聊赖的时候涂鸦过几篇,多半都投寄给了老九表哥。老九表哥视如珍宝,小说就幸运地被印成了铅字。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没触碰过它,有两种原因可供解释:一,没兴致了,觉得写作是件费力不讨好的事情;二,江郎才尽,我胸无点墨写不出来了。其实要我说,我只所以不写,更重要的原因是保存实力,我要厚积薄发。
你知道,我之前写的那些东西,对于网文而言,都算是短篇,偶有长些的,也没超出二十万字,这也是我总扑街的原因之一。也就是说,我还没有写过一部真正的长篇小说,这怎么能行呢?
我觉得,短篇对我而言,实属小打小闹,难成气候。要想成为一个大神,没有自己的长篇是行不通的。只有长篇才能体现出一个作者的功底和才华,才能更容易走出国界走向世界。
中国近百年的文史上,除了鲁迅先生,任何一个扬名立万的作家都拥有自己的长篇,这些长篇就代表了这些小说家。比如《四世同堂》之于老舍,《金粉世家》之于张恨水,《围城》之于钱钟书,《平凡的世界》之于路遥。
我希望后世的人在提到我吕树的时候,脱口而出我的长篇作品《XXX》。鉴于这一点,我必须得有属于自己的一个长篇,甚至可以是多个长篇。一个作家至少写出十部以上长篇,才能有望成为一个大神。当然,写得差另算,它跟写得多是两码事儿。
可我该写或者说能写些什么呢?这是一个疑问句。
于是我开始冥思苦索,我要写些什么东西。在写这些东西之前,首先可以肯定的是,我要写的是一个长篇,我把它定为一百万字左右。可以肯定的是,我不能再去瞎杜撰那些莫须有的爱情故事了。纯粹的言情支撑不了那么长的篇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