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玩的有些入了迷,一不小心撞在了一面墙上,撞得头疼。
我抬头一看,竟然看见三个满脸横肉的人堵在面前。
“小妹妹,不如把你手中的铃铛给哥哥们玩玩,如何?”
见他们眼神直勾勾的看着手中的铃铛,我突然就悟了。
哟,这是碰见打劫的了。
刺激啊!
要知道我回来已经半月有余了,很久没有人跟我过招,早就手痒的厉害,乍一见眼前这三个打劫的,激动坏了。
我笑眯眯的看着面前的三个人,只觉得自己的笑容亲切又和蔼,举着手里的铃铛在他们面前晃了晃,“想要吗?”
他们的眼神随着我手里的铃铛晃了晃,其中一个个子最高的忙不迭的点头,“想要想要,哥哥们就是借来玩一玩,一会儿就还你。”
他说着一把抢走了我手中的银铃铛。
一个铃铛而已,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但是有架可打,真是让人愉悦的狠。
我兴奋的磨搓着手掌,心想,这可不是我主动招惹是非,是别人先动的手。
我正要动手,突然背后有人一把将我拉至身后,声音清亮正直,“光天化日之子欺负一个柔弱小姑娘,成何体统!”
我骤然被人拉了一把,心中不爽快,只觉得他挡了我要揍人的道。只是他声音好听,带着少年的爽朗,与西北鹿城那些粗粝的嗓音完全不同。
“柔弱?不会说的是我吧?”
我心中实在好奇,连打人的性质缺失了些,抬头一看,只见一个个子极高,生的眉目俊朗人的少年一脸正气的看着眼前的三个流氓,将我护在身后。
那是我与陆攸的初见。
也不知是因为陆攸那张太过于白皙好看的脸庞,还是我这个土包子见识的少,总之就是被迷住了,以至于后来再见到长安城第一美少年陆晏的时候,都觉得不如陆攸好看。
这大抵就是传说中的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
只可惜,那时陆攸并不是我的情人。我不过是一个在外人眼里乳臭未干,需要保护的柔弱小妹妹,就连英雄救美都牵强的很。
而已是半大英雄的陆攸这时回头看我,微微蹙眉,“小妹妹,你没事吧?”
我一脸呆滞的点点头,由着他将铃铛塞到我手里,温柔的摸摸我的头。
我自幼在鹿城长大,从小到大从来都是我护着别人的份,就连我那个身体一向柔弱的哥哥,也需要我好好庇护,何曾被人这样护着过。
人嘛,总是对自己不曾拥有过的东西动心,以至于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我心心念念了许多年。
直到十五岁的某一个星辰漫天的晚上,我守营时枕着手臂躺在草地上看着天上繁星发呆的时候才想明白,原本,我之所以对那个少年念念不忘,是因为喜欢。
我倏地一下起身,激动的不得了:我沈靖居然也有喜欢的人了!
我在军营里待了十几年,自幼熏陶的都是糙老爷们的直来直去,黄段子都听的津津有味,浑然不知娇羞为何物,心里美滋滋的,恨不得广而告之。
于是后来当老头子说要带我回长安说亲的时候,立马应下,耳朵里只听见“回长安”三个字,将“说亲”二字撇得干干净净。
我当即决定,我要立刻回长安城找陆攸,我要问一问他,还记不记得当年那个被人抢了铃铛的小姑娘。
我怀着这种激动的心情回了长安城,心里面准备了一箩筐的话,一路上翻来覆去的琢磨,究竟要怎样才能理所应该的出现在他面前,要如何得体的向他表明自己的心意。
我盘算的好极了,就连第一次见面说什么话,做什么表情都想的好好的,甚至,为了这次相见,我还特地叫人给我做了几身新衣裳。
只是,我什么都想到了,唯一没有想到的是陆攸定亲了。
我当时整个人都傻掉了。整个人浑浑噩噩在家呆了好几天,怎么也没想明白,我怎么就回来晚了,让旁人捷足先登,心里悔得肠子都青了。
我不甘心,一个人跑去当时长安城里酒水最出名的明月楼里喝闷酒,这一喝,就喝出了大事。
我跟人打架了。
也不知怎么就跑出来一堆纨绔子弟,非说我占了他们的位置,让我赶紧滚蛋。
他娘的,老子当年十三岁上阵杀敌的时候,你们还不知道躲在哪儿吃奶,如今竟然敢招惹你沈爷,吓了你的狗眼!
老子如今心上人都没了,就连出来吃个酒还非得给我找不自在。我醉醺醺的看着眼前几个锦衣华服的纨绔子弟,喷洒着酒气,“这桌子上写你们名字了?”
其中一个月白色瘦高个跟个竹竿似的少年怒道:“怎么说话呢,知道咱们是谁吗?”
我正想找个人出出气,十分不屑的瞥了他们一眼,“毛都没长齐的东西,在你沈爷面前胡咧咧!”
果然,我话音一落,另外几个便将我团团围了起来。其中一个生的十极为漂亮,穿的骚气又招摇的少年则坐在一旁的桌子上,浑没把我放在眼里,“待会儿下手注意些,别把人打死了,我可罩不住你们!”
“打个架废话真多!”我抬腿就将堵在面前的一个略微肥胖些的少年一脚踹到一边去,其余的见状嗷嗷大叫扑了上去。
我这个人,一喝醉酒下起手来没轻没重,一会儿的功夫地上躺了一地哀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