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呢说着呢,别急啊。”刘邦口水都快下来了,“有酒吗?我都好多天没喝酒了,馋得慌。”
“……”冒顿面无表情,但实在想探听南边的情况,便令人拿酒来。
“单于真是个好人,大大的好人啊!能不能再来点肉,最好是烤的,我喜欢吃烤出来的羊肉,当然羊肉汤也行,我不嫌弃。”
“……”
一刻钟后,贪吃好酒废话还多的秦使,已经大吃大喝上了。
冒顿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这个人,见他盘腿往这一坐,毫无仪态可言,两手捧着羊骨头,大口大口地撕扯咀嚼,边吃边喝,手指头塞嘴里嘬嘬嘬,美滋滋地挠挠屁股。
这个人肯定不是贵族出身,贵族做不出这副样子。秦君为什么会让这种人做秦使?他这次来图什么?
冒顿琢磨来琢磨去,琢磨不明白,正要开口询问,这人吃急眼了,打了个嗝。
“……你们秦国没人了吗,派你来做秦使?”冒顿激他。
“嘿嘿嘿……”
“嘿什么?”冒顿很莫名。
刘邦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好一会才道:“大王你没听过晏子使楚的故事吗?”
“是大单于!”须卜吾在旁提醒,尽职尽责地充当气氛组。
“都一样,大单于不就是大王吗?有啥区别?”刘邦不以为意,大喇喇地啃啃啃,含糊道,“我把这个晏子的话背给大王你听听,先说好,你可别生气。”
冒顿一直听到这里,才觉得“哎,这对话终于对味了,这才有秦使那味儿嘛”。
他的心情好了点,下巴一抬,专心致志道:“你说。”
“晏子当时出使楚国,楚人也这么羞辱他,结果晏子说,你是什么货色,我就是什么货色,我不是东西,说明你也不是东西,乌龟对王八,这才是天生一对嘛。”
冒顿:“!”
他怒从心头起,刷地抽出了腰间的弯刀,霎时间雪光照亮刘邦的眼睛。
“对不起大王我错了!”刘邦一秒滑跪,头深深地低下来,鬼鬼祟祟,战战兢兢,“晏子真这么说的,就是我没什么文化,所以背不出原文了。反正差不多是这意思,当时诸侯国多,晏子说,他们国家能人多,但去厉害的国家就派厉害的人,去很差的国家就派……”
冒顿的刀落在了刘邦脑袋上,阴森道:“你以为我听不出来,你在骂我?”
“真不是故意的。大王你可能不知道,我们秦国管出使的官,叫典客。上上个月,咸阳出了点风波,那个典客啊,贪污受贿,家里全是金子,嚯,我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花八辈子都花不完……”
“继续。”冒顿琢磨出意思来了。
“他叫姚贾,那才是真正的纵横家呢,当年秦灭六国的时候,可出了不少力,不然哪有机会贪这么多钱?”
冒顿盘了一下,觉得很合理,饶有兴趣道:“那个典客被抓了,你上了?”
“可不是吗?我托了多少层关系,好不容易才搞到手的机会。”
“就你?”冒顿嗤之以鼻。
“我虽然家底不咋地,但我弟弟是荀子的徒孙,就是徒弟的徒弟。荀子,荀子大王你知道不?”
“知道,秦相李斯的老师。”
“牛啊!大王,你是真牛!”刘邦大呼小叫,赞不绝口,“你连这都知道?”
冒顿被夸得很舒服,杀气都快夸没了,眉峰挑动,对话如流:“你攀上了秦相的关系?”
“对啊,还送了不少东西,才得到的这个官。谁知道刚上位就被派出来,真够倒霉的,这么冷的天,往这么远地方跑,我屁股都颠成八瓣了,晦气得很。”
刘邦说着就把头抬起来了,也不抖了,眉飞色舞的。
冒顿差不多搞清了他的来历,没发现说谎的迹象,就道:“秦与我们有夙怨,仇恨大得很,你怎么敢直闯龙城?也不怕我杀了你?”
“冤枉啊,我冤死了,我不知道这是龙城!”
“什么?”冒顿与须卜吾都愣了。
“我真不知道,草原这么大,我都跑晕头了,又不敢回去,大王你是知道的,我们秦国那律法,哎呦真是要命啊,太要命了。不仅要我一个人的命,还要我全家的命,我迷路迷了两月了,屁股都拉不出屎来了,差点没死在雪地里……”
刘邦叽哩哇啦开始抱怨,滔滔不绝。
冒顿早就看见这人破破烂烂的衣服,灰头土脸,饿死鬼投胎似的吃相,登时先信了三分。
“你一个人来的?”他把重音落在“一个人”上面。
“怎么可能?要是一个人我早就跑了,谁还在这鬼地方、没有说你们哪里不好的意思哈,秦使出塞都有随从和副使的,只是走散了。”
刘邦深深叹息,“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
“走散了?在哪走散的?”冒顿沉吟着,召属下过来。
“我不知道啊。”刘邦把手一摊,“我都不认识路。”
冒顿就只能叮嘱属下往四面八方探查,当然也不单单冲着秦使,更多的是冲着反对他上位而将来赴会的部族首领们。
“你怎么证明你是秦使?”冒顿很谨慎。
“这个容易,大王你等一下。”
“是大单于!”须卜吾忍不住又提醒。
刘邦在衣服上擦擦油叽叽的手,顺便把外袍脱下来,再脱掉第二层衣服,用牙咬开衣服内层缝的线。
咬的时候还要嘀嘀咕咕:“这肉有点塞牙,真是年纪大了,吃点羊肉都塞牙了,唉,想当年……”
没人想听这货的“当年”。
“快点!”
“线缝了好几道呢,等我咬开的。”
“你胆子倒挺大,刀架你头上都不怕。”
“我怕啊,不过,更怕的应该是大王你吧?”
“哦?”冒顿死死盯着刘邦。
刘邦呸呸呸出线头,扯开内层的口袋,掏出折叠好的丝绢,笑笑:“我死了,秦军可就到了。”
冒顿的眼底翻涌出深切的忌惮和愤怒,夹杂着强胡被驱逐七百里,失去原本家园的屈辱和不甘,以及为了时局不得不隐忍的郁气。
他不是莽莽撞撞的毛头小子,尽管年轻,但胸有城府,谋定后动,绝不会在不了解敌人的情况下,贸贸然出手。
秦国那边究竟什么情况,消息传到这里太慢,很多事冒顿都不够清楚。
所以冒顿能控制得住自己,把这仇恨压到后面去报。眼下,他还有更急切的事要做。
“秦军……”冒顿咀嚼着这个字眼,试探道,“秦军会跨过这一千多里,来这里为你一个人报仇吗?”
“大王你要赌一下吗?”
“……”冒顿不置可否。
刘邦双手奉上那封绢书,大大方方道:“大单于,秦使刘邦奉上,我们大秦皇帝陛下亲手书写的国书。”
冒顿收起了刀,单手打开了这份国书。
此时此刻,距离匈奴各部族首领在龙城聚齐,还有七天。
距离秦军到达这里,又还有几天呢?
作者有话说:
【1】出自《史记》邦子太合适做秦使了!
第34章 龙城炸了!
丝绢的手感很好, 拿在手里滑得像最柔的水,轻轻盈盈。
这种品质,在草原卖得贵如黄金, 只要有商人过来, 总会受到欢迎。
众多的奴隶、丰盈的牧场、华美的衣裳、贵重罕见的饰品、数量过万的骑兵……都是贵族标榜自己为贵的标志。
胡人逐水而居, 放牧为生, 但其中拥有资源最多的那一批, 当然也会追求更好更舒适的生活, 那怎么改善这一切呢?
最简单的法子, 就是抢,从自己附近弱势的那一方抢。
冒顿的西边是他当过质子的月氏,东边是贪婪的东胡,南边是吃过大亏的大秦, 这形势对他不利,急需改变。
月氏、东胡、大秦, 没有一个好惹的, 如果同时得罪这三方, 他们就会变成仓皇奔逃的老鼠,被追得狼狈不堪。
冒顿当然不想这样, 所以他竭力抑制住对大秦物产的渴望与侵略欲, 在手指情不自禁地捻住帛书一角时,就强行忍住, 转而去细看帛书的内容。
刘邦把冒顿的一切反应,都纳进眼底。
有点意思啊, 这个匈奴首领,难怪陛下如临大敌,做了多方准备, 生怕冒顿有生还的可能。
不过刘邦心态极好,是这个时代心态最好的那一波,所以他就这么优哉游哉的,跟出国旅游似的,顺便咂摸了口匈奴的酒,品鉴起来了。
“不是我说啊,这酒差点意思。”
须卜吾瞪着刘邦:“何意?”
“就是这意思啊,你们匈奴的酒……”
“大胆!你怎么称呼的?”须卜吾大怒。
冒顿冷冷地瞥了刘邦一眼:“身为典客,你连礼节也需要我们教吗?你们大秦向来视我们为茹毛饮血之辈,你竟连饮血之徒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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