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终那时候还没有成年,医生说需要叫家属,她无奈打电话给老师,让她叫来谭且。
我始终没有搞明白这其中如此复杂的关系,只知道从那次之后,格终说她再也不会去那种地方了,空气很稀薄,吞云吐雾的怪物太多,当个没有幻想就不会失望的人不好吗?
那些地方是属于舞台上的人的,不属于台下的,他们根本记不清谁是谁,也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表现欲,表现欲过载的人大多数都是表演型人格,她绝不会追崇一个连真面目的冰山一角都无法接触到的提线木偶。
她绝不追崇没有灵魂的,不敢完整袒露自己灵魂的,只靠放出引诱的罪恶拉拢人心为己所用的魔鬼。
格终给我刚生发的热情泼了一盆冷水,那时候我心里是有些不快的,认为她太片面了,我以前也从来不认为去现场观演有什么意义,但明明是她自己说的,人只有当下,我在那个当下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刺激和快乐,情绪被前所未有地调动起来,就像这世界终于不是只有我自己了,流放于此的痛苦都和我如此的类似,尽管素不相识。
我不想遭到格终的反驳,所以这些话,我没有说。
我好像开始理解那些为地下室走到国际舞台的年轻人们,他们究竟承载着怎样的希望和期盼,其实师姐是对的,所有人的恶劣,不可言说的情绪都落在这些人身上,尽管这是作为公众人物必须要背负和承担的。
失去了属于普通人的人生,是悲哀还是幸福呢。
“今时今日眼光也该换一换了,我是不会真的去记仇那么多年的。”
我张张嘴,想问她是吗,是这样吗,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看过演唱会了,受师姐的影响,我也莫名在每次想要玩乐的情绪来临前转圜走向封闭的图书室,没有大起大落,只剩一种堪称恐怖的平静。
“我们到了。”
师姐的新家在市中心的高档小区,我回来之前查过房源,听说过这里,任何一家都配备巨大的观景平台,不会有游客阻碍视线,这就是属于她的上海。
每个人身上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市特质,林格终让我想起无边无际的虚空,没有颜色,随你怎么加诸她的身上,好像都是合适的,然后她就会按照你的眼光,一点点符合你的刻板印象。
她是很清高,即使在她自己看来已经如此世俗,也清高到一种好像刻意不让所有人接近也不打算多分给谁一个眼神的地步。
独孤求败。
我莫名其妙笑出声来,林格终的车子开进小区,转过头疑惑地问我怎么了。
我笑着摆摆手说没有没有,她又带着澄澈的怀疑转头看向前方,突然认真起来,这下应该换我问她怎么了。
窗外的风呼呼地吹,世界上只有我们两个人是静止的,我第一次想开口骂她,装忧郁也该有个限度,好歹先让咱俩进去成不?其实是我的脚已经堪比残废快痛死了。
“那个……你会倒车吗?”
我一瞬间无言以对,头顶上窜过一只盘旋的乌鸦,其实对于林格终有这一面我并不奇怪,那次livehouse以后,我就觉得她很多时候只是不想让人看透,因为模仿能力太强,大家就一直流传着一个说法:她可能是某个神仙下凡,一度有传言认为林格终会不会是天庭派来的紫薇星。
毕竟风评不可能只有坏的和好的,还是吃瓜居多,林格终和谭且出去那段时间,除了宋柳诗说的以为他们出去结婚了以外,隔壁班在传大少爷和大小姐要回家内斗争父亲留下的家产了。
某天晚自习还在投票关于谁会赢。
我对此嗤之以鼻并写下艳压群芳的“林格终”三个字,一笔一画,板板正正。
“大小姐,你进去吧,车钥匙给我。”
林格终没跟我客气,摆摆手就拉开安全带麻溜地走人了,这人记性也不好,车钥匙还是我拍拍车窗才想起来扔给我。
自理能力为0,娇生惯养的脾气,宇宙级第一大装货。
……娇娇。
我恍然惊醒,把车窗摇下来吹冷风,没再敢想这些乱七八糟的,扇了自己两巴掌然后也愣住了,我要干什么来着?
北风呼呼从哪来它又呼呼往哪里去?
手里传来一阵叮铃桄榔的声音,我终于恢复记忆,换座位到驾驶那头,然后终于发现我也不会倒车,面不改色地点开视频教程学习。
我连驾驶执照都没有,当然回来是得考一个了,但是这话不能告诉师姐,她一定会揪着我的脖子把我拎到交警大队接受口头教育然后回家再训我八百个小时,再然后这件事就会成为她旧账里次次都可以拿出来阴阳怪气的黑历史。
师姐是法律系出身,我见过她的很多同窗,但我没有见过第二个比她更有原则的人,她明明最有钻空子赚大钱的资本。
倒车倒了好几回才进车库,我松了口气,看了眼好歹不算歪歪扭扭的摆放位置,满意地拍拍手上楼了。
初生牛犊不怕虎,不敢做的事情只要破除心理障碍去走一步就发现真是爽歪歪。
“你怎么站门口?”
我看着她,歪起脸。
“钥匙连着一起的,不过无所谓,我不是没告诉你在几楼吗。”
我突然不心虚了,盯着她在明亮的楼道光里笑,这种时候,她的气质突然柔软起来,是因为回到了一个可以让她卸下所有防备的地方吗?
回到了一个,只属于她自己所以无比放松的空间,以及天生就跟她完全契合的伴侣般的城市。
那么,我也可以在这里敞开所有心房,对着她,对着这张如梦似幻的脸轻声呢喃吗,可以把所有有她在的梦中亲昵重复一遍吗。
回家了。
第6章
chapter6.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我的生活陷入一种只剩下匮乏和无聊的瓶颈期,已经久到我再也提不起关注生活的兴趣。天就在那里,在我死之前,地大概不会搞出什么分裂的大动作,鸟的程序是运行,生命的程序是睁开眼,按照流程发动本能进食和狩猎。
上学,毕业,工作,我对按部就班的螺丝钉的命运没有什么实感,人生就像踩在若隐若现的云雾上,我不知道它下一秒是什么颜色,会不会突然融化让我坠落谷底,又在半空中重新被托举起来。
我就这样长成了完全没可能拥有归属和安全的生物,对任何与人有关的交集漠不关心,对长辈们口中的亲族血缘嗤之以鼻,不知道他们为什么都喜欢多管闲事得要命。难道不是只要在乎自己就好了吗,企图除了自己以外的人改变是徒劳的,想得知的真相是前后不一致流传了八百个版本的,超过24小时或流传到第二个知情者那里就无法得知了,社交是为了抚慰自己不希望寂寞的渴望,因为我们拥有思想的特权,想把它的作用挥发到淋漓尽致。
那么批判,建议,定义,关怀,任何争论和人类自认为的客观事实,不都是没必要的吗,说不要绝对和二元,又在不断重复实施着这样的理论,总是让我想起那句中学时代英语老师每堂写作课都要强调的“Every coin has two signs”.
真是无比自大的生物呢,人与自然,还敢将人放在前面。
客厅里没有开灯,我和林格终躺在昏暗的沙发上,我将脚腕搭在虚空里双腿交叠,林格终蜷缩在昏暗的沙发上,正对面就是璀璨的夜景。
我刚刚问林格终,为什么房子会选在这里,找个便宜点的地方我还好歹能跟她做邻居。
这当然是开玩笑,要是我足够有钱,我也选这里。
“东方明珠那里的灯没有对面一排房子漂亮壮观,我第一次站在北外滩的桥上,就在暗骂那些设计这块地方光线的设计师一点美育都没受过,那么多有才华的设计师还没饭吃。那排高楼大厦呢,虽然也只是因为地段和设计恰好适配了这样千篇一律的方案,但的确是我第一次感受到纸醉金迷的诱惑力。”
舒服的晚风像是要穿透落地窗,将我们轻柔地席卷进那边的黄金台。
我和林格终此刻一步之遥。
“是因为转过头去的一瞬间落差实在太大了,我穿着和你身上差不多的衣服,因为是冬天,大衣是厚的,内裙差不多。是我那时候衣柜里唯一一件拿得出手的冬季外套,但厚重到让我背着包的肩膀酸痛,拿着手机的手臂疼了好几天,我知道是因为我太瘦弱了。现在想来,女孩们好像都是在年轻时迷恋瘦弱的,忘记了自己更应该拥有力量,我们绝不会用它产生伤害,我们只是想要安全,既然社会规则里有条款二字,做到保证所有人随时不用害怕被侵犯,就是社会的责任。”
手边开着一盏台灯,鲜亮的金黄色照耀进温暖的巢穴,足够我们看到很多白天看不见的东西,或者说不愿意花费精力观察的东西。
林格终的腕骨可以用一根拇指的长度测量,她看起来哪里都是苍白没有生气的,即使这样,她也一个人在外面度过整整七年,安然无恙地回来了,骨头没有被香港的热融化,也没有被牛津的雨淋坏,鬼魅云烟可以轻飘飘地逃脱,这算好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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