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遇在一旁帮忙记录, 任何一个微小细节都不放过。
“注射给药,10ml,八小时过去,无不良反应,体内白细胞过峰值,无低烧,状态正常。”
应伽城走过去,他随手拿了衣帽架上的白大褂披上,接过唐遇的记录本,“我来。”
唐遇询问的看了沈芙礼一眼,沈芙礼没吭声,他照做。
应伽城就那样跟在他身后,一个病房一个病房的记录下病患情况,他握着钢笔写字,笔锋凌厉,行楷,一手字漂亮得像书法。
一轮查房下来,已经两小时过去,他一声不吭递了煨热的牛奶过去,剥了橘子和小零食给她备着,站在空调出风口,挡住冷风。
前段时间他工作忙每天会过来待两个小时,带各式各样的营养餐,盯着她吃完,她拒绝,他就会说,这是员工守则规范里,员工应该遵守的。
沈芙礼无奈,只得照做,就这么一番劳累下来,因为吃太好了,甚至还长胖了一斤。
她说,“应伽城,我们做朋友吧。”
应伽城只回,“我们一直都是。”
沈芙礼又咬了瓣橘子,“你可以谈女朋友。”
应伽城淡道:“我是不婚主义,除了娶你。”
沈芙礼不淡定了,脸热耳红,“那你可以和你的女朋友谈一辈子恋爱啊。”
那双深情深邃眼眸一直看着她,他低声道,“你愿意,我就可以。”
橘子都吃光了,沈芙礼拿他没办法,只得走开。
可在一起工作,两人抬头不见低头见,应伽城完全参与实验了,不吝于给她打下手。
他们一起抢救过危难患者,推进重症监护室时沈芙礼手在抖,他抱着她,在他怀里,眼泪濡湿了他的衬衫,“他不会有事对吗?”
大手轻轻拂过她鬓边发丝,应伽城温声道,“不会有事。”
“你的药没问题。”
听那么多句安慰,都抵不上这一句。
终于,患者脱离危险,情况也开始一天天好转,渐渐的,去查房时,沈芙礼能看见他们脸上的笑容。
田小雨也是其中一位,她坚强的挺过了痛苦的一轮给药治疗,现在身体状况已经在慢慢好转,她尝试拿起画板。
时间水一样流逝,眨眼十一月,已经是初冬。
初雪还没到,他们却已经陪伴了彼此近半年时光。
平常的一天,沈芙礼去昌平区的那家小医院查看癌晚期患者,在医院待得有些晚,已经是晚上九点过,她接到应伽城的电话,随口说了声在从医院回去的路上。
下雨天,地湿泥泞,去公车站要路过城中村的一条巷道,沈芙礼打车久久没打到,就缓步走过。
城中村总是脏乱狭窄的,电线黑压压的,路灯灯光昏黄,路边的三轮杂货车歪七八扭的堆着,垃圾七零八落的散落在地。
夜色浓稠漆黑,沈芙礼一件咖色大衣,大衣下是一件白色纱裙,黑色矮跟皮靴,头发抓夹抓着,露出白皙脖颈。
她戴耳机,又接到应伽城的电话,“不用过来,我坐公交回去。”
“你在昌平?”
电话挂掉,沈芙礼无奈发了地址过去。
那条巷子很长,也很黑,路灯坏了一盏,以前路过的时候都很安全,因此沈芙礼没想到现在还会有小混混聚集。
小酒馆外面,一群歪七八扭的醉汉把路挡住。
沈芙礼低头走过,肩膀却被一只油腻的手猝不及防搭上,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听见了下流话和口哨声。
“小妹妹走哪去,晚上陪哥哥。”
“这白脸蛋,真够漂亮的。”那些醉汉起来了,逼近她。
沈芙礼紧握手机,理智的拨了报警电话,电话接通后揣在大衣兜里,她拍开那男人的手,另一只手去够墙边的木棍。
那男的恼羞成怒,“妈的给你脸了!还敢推老子!”他弯腰强硬的就要凑近去亲。
沈芙礼一棍子捅在他下腹,“败类。”
那男人佝偻下腰去,连忙喊身边头发五颜六色的小伙上。
几个人一齐过来,沈芙礼维持着冷静,拨开腿就往小巷外跑。
那群人骂骂咧咧,“他妈的,别让这娘们跑了!”
男人腿长,还拿着家伙,追了一路,很快追上,像一群恶鬼。
沈芙礼记着路,绕过弯曲的小巷子,却因为路被堵,跑到更深入的城中村里去了。
气喘吁吁,有人追上来,一只手拽她头发。
沈芙礼往回踢了一脚,大喊,“救命!”
情急之下,她记着骨头位置,扭过那男人抓她头发的手,让他那只手脱臼。
挣脱,她又转了个弯,拼命往外跑。
而后面的人如鬼魅,不死不休的追着,眼见有人要绕道堵她。
沈芙礼心一横打开背包握住裁纸刀准备自卫。
下一秒,手里包被抢走,她跑到没有路的尽头,看见一束截停的昏黄越野灯光。
眼睫微颤,浑身汗,沈芙礼大喊,“应伽城!”
“报警,告诉警察具体位置……”还没说完就被身后人扯走,沈芙礼拿纸刀扎了那人一手血,却因此自己也一手的血,嘴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
“死娘们,弄死她,爽了弄死她,还这么能跑,啊!”
眼睛恐惧的睁大,沈芙礼看清了扇她巴掌的大汉脸上的刀疤,才意识到这群人是亡命之徒,他们手里都有家伙。
胸口剧烈起伏着,她扭过头去,想叫应伽城别过来。
却见他径直冲过来,一身黑,身高腿长。
紧接着一拳,砸在那个刀疤脸脸上,他喷了口血,一颗牙被唾出,眼露凶光,“妈的,还有帮手!”
“抄家伙。”
应伽城拉住她,护她在身后,“回车上,等警察,别看。”
沈芙礼惊魂未定,想了想,“好,我给警察指具体位置。”
她往后走了几步,想到什么提醒,“当心,应伽城,他们有刀!”
正说着,应伽城一脚踹到那胖子的腹部,侧身避开另一个瘦猴的刀,还有人来,反手一扭,力量大得惊人,废掉了那人的手,刀掉,哐当一声,在细雨中反着银光。
余下几人也都很快的被制服,蜷缩在地上捂住腹部,痛哭的呻吟。
沈芙礼只看见他垂着的手,指节修长,青筋暴起,碎发遮住凌厉眉眼,他刚刚每一招都狠戾,稳准狠,是多年以来练出来的。
好像似乎窥见一点,他曾在地下拳击场里赤身搏斗的模样。
沈芙礼眼睛忽然红了,有抑制不住的泪意。
“应伽城。”
“小心!”他扑身过来。
下一瞬,一柄银光凛冽的匕首刺到他的腰部,他为她挡住了那一刀。
来自那个没追上的红毛,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巷子后出来,手里握的是一柄宽口瑞士军刀。
单手握住刀刃,应伽城看着那男人冷笑,鲜血流了满手割了满手似乎也不在乎了,这血刺激了他,一瞬间,英俊苍白眉眼微垂,轻蔑的神色,隐隐压抑疯狂,他一瞬拔出刀,反手直接插进那红毛的肩胛骨,往下压,鲜血涌出来溅进他眼睛。
狭长眼尾里染了血,在冷白皮肤上分外刺目。
他的嗓音又湿又冷,像毒蛇吐信,“你知道,死是什么感觉吗?”
刀尖更向里一寸,他几乎废掉了那人的手,吐息轻缓,像感觉不到疼,“你们杀过人,当然,今天我也能杀你。”
“享受吧。”
“享受疼痛,然后,等待死亡。”
嘎吱一声,骨头碎裂的声音,那柄军刀硬生生扎穿了红发男的肩膀,他疼得嘶吼出声。
沈芙礼眼里只有流不尽的血,她伸手拼命按住他腰间拔完刀的伤口,血往外涌,她两只手都压在上面,血还是从指缝里往外涌,腥甜,黏腻,眼前好似有血雾溅出。
她在抖,手在抖,心也在抖。
那个红毛一侧肩膀狠狠往下吊着,眼底满是恐惧,如同看见修罗一样,翻滚着往外爬。
应伽城松开了他,手里还握着那柄淌血的军刀,他眼底有疯狂,笑得像修罗,“你想杀她啊。”
“没有,我没有,救救我救救我!来人,帮我杀了这个疯子!”他扭头去向同样趴在地上有砍刀的同伴求救。
像虫子一样匍匐蜷缩着往外爬,肩膀都断了,血肉外翻露出森森白骨,蜿蜒一地血迹。
应伽城感觉不到疼一样,他握着刀,垂手向前,一手拖着那人的脚,眼底只剩偏执,“你想杀我的爱人。”
“那只能去地狱等了。”
他一手握住军刀径直插进他的心脏!
“不要!”沈芙礼哭着,在颤抖,满脸的泪,脸上也是血,是他的血,她抱紧他的腰,用身子压住流血的伤口,也拖住了他,“不要为了我,不顾自己的伤。”
“你不要命了啊,为什么拔刀。”
“我求你,不要动了,应伽城。”
“我求你。”好好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