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说完,嘉言就出来了,央求道:“你放我走吧。”
陆平生:“不是说我杀了你家人,不想报仇了?”
嘉言知道就算在身边也报不了仇,他身手那么好,手下也个个都是高手,真动起手来,怕还没近他身,就尸骨无存了。
“不,我想走。”
说来说去还是要走,陆平生望着她,不知道要怎么哄:“我亲自来找你,还不够么?”
他声音低柔,说得无奈,嘉言皱眉:“你不也去找沈贵妃了。”
“那怎么一样。”
“怎么不一样?”
每次说到沈樱,小鬼都要问到底,他叹了声,正要给她好好说道说道,再找不到她有多少人会跟着遭殃时,小鬼忽然又说:“你不用说了,我不想知道。”
得,脾气又上来了。
嘉言深吸了口气:“大人,和离书我已经给你了。”
“和离书?”男人微微挑眉,从怀中取出个信笺,“你说这个?”
嘉言还没来得及看清,他已经将那封和离书撕了。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你把我陆平生当成什么了?”
嘉言懒得跟她多说,也不晓得哪来的力气,狠狠将他推开,跨过他的腰就要走,结果脚下一滑,险些摔倒。
男人伸手一捞,抱她坐在自己身上。
嘉言又气又恨又烦,火气一下又拱了上来:“你放开我!你怎么这么没皮没脸!”
可任她如何挣扎,搭在腰上的手纹丝不动,无奈之下,作势又要咬。
陆平生头偏头躲开了。
嘉言冷道:“怕了就放我走。”
结果他只是漫不经心地说:“别咬脸。”
嘉言动作猛地一滞,脱口而出:“为什么?”
他声音懒散:“留疤岂不是很丑?”
“……”嘉言又气又无语,翻到床里侧去了。
跟他说话迟早气死,还不如睡觉。
他倒不生气,在一旁躺下,还不忘告诉她:“我要睡了,想杀的话动静小点,最好等我睡着了再动手。”说着还不忘拉来被子盖住她,“习武之人,有点动静就会醒,条件反射误伤了你不好。”
说完就再无动静。
他的呼吸始终平稳,分不清是睡着了还是没睡,嘉言在床里侧死死瞪了他一个晚上,直到破晓时,实在撑不住睡去。
第二天一早,陆平生就给王大虎下了个命令:捉王小虎。
这事别人办还不行,偏要王大虎去,奉靳两次想把这个活揽下来,都被霍加拉住了。
王大虎也不是不愿接这活,只不过——
“殿下,我那个弟弟脾气倔强,且素来与我不和,真要硬抓,只怕会两败俱伤。”王大虎跪在地上,“我虽与他不和,但是亲手杀他,如何对得起九泉之下的父母。”
“不和?”陆平生看了他两眼,戳穿,“这么说,当初不顾死活放你走的另有其人?”
“殿、殿下?”王大虎被堵得哑口无言。
“行了。”陆平生挥挥手,“把镜子拿来。”
铜镜很快呈上,男人看到脖子上的伤口时,十分不悦。
王大虎还跪在地上,被他的举动惊住,心里十分奇怪。
殿下从来不是在乎容颜的人,今日怎么跟变了个人似的,将脸和脖子仔仔细细检查了个遍?看到脖子上的伤口皱眉,看到脸上完好如初才稍有缓解。
好像对样貌有些过分在意了。
他看向霍加,毕竟霍加最了解殿下。
霍加直接无视,上前一步,提醒道:“殿下在襄城已经有些时日了。”
“嗯。”陆平生反复查看,确认脸上没受伤才放下铜镜,“三日后启程。”
霍加迟疑:“殿下……”
陆平生睨了眼依然跪在地上的人,不耐烦了:“王大虎?”
“有!”王大虎还以为殿下要收回成命,结果只是一声冰冷无情的:滚!
人走后,陆平生又摸了摸脖子上的伤口,语气不紧不慢,“说吧。”
“司马洵葬在了云泽山,大丧过后,新帝就要即位。”
霍加可以说是他最信任的手下,很多事陆平生都不会瞒着他,譬如新帝的血脉。
“这事您当真不管,要眼睁睁看着明镜山霍乱北朝江山,让北皇的心血付诸东流吗?”
皇帝不急急太监,说的就是现在的霍加。
陆平生毫不在意地冷冷一笑:“路指给陆长生了,轮得到我操心?”
“您是想让陛下插手这件事?”
“他不是嫌皇帝当得憋屈?”
现在不憋屈的来了,成了就是天下之主,不成就继续在他的东朝当缩头乌龟。
“可陛下如何插手北朝的事?”
总也要有个由头手,贸然起兵弄到最后失了民心两败俱伤不说,搞不好还让虎视眈眈的胡人捡了便宜去。
“没理由不会自己找?”
路都指明了,那废物皇帝难不成还等着给他把理由也找好?要不要顺便帮他把仗打了,把北朝收了,最后他还舒舒服服守着江山,自己再背上点骂名?
陆平生沉着脸教训他:“轮不到你操心。”
这么多年过去,每次说到金銮上的陆长生他都十分不爽。
说恨,也没有带兵杀上金銮,夺了他的皇位,说不恨了,又丝毫没放下。
现在二殿下已经不在了,已经没有任何顾虑,完全可以杀进皇宫,可他又没有这么做。
霍加其实不明白他到底要什么。
只是想掌权吗?陛下年少,可是将来羽翼丰满,湘东王的权又能握在手里多久?不放手的话到时候迟早也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殿下啊殿下……你心里究竟在想什么。
陆平生瞥见他那忧郁满脸的模样就烦得不行:“好人当不了皇帝。”
皇位安稳坐了这么多年的人,能是什么善茬。
自北帝病后,陆长生私底下的小动作就没停过,早就书信往北,也不知道想洽谈什么。结果巴巴的送去,又被人退了回来,然后开始重用一些他从前根本瞧不上的清流名士,那些人的嘴跟就跟利剑一样,引经据典,颠倒是非,什么话说不出来?
憋屈久了,忽然受到重用,以后还不为他马首是瞻?
很好,会拉拢人心了。
男人冷笑一声,不料下颚擦到了衣角,火辣辣的疼着,拿起铜镜一瞧,有个浅浅的红痕挂在那,估计是昨晚被那小鬼挠破。
虽说不深不长,可是稍一抬头就能看到,影响美观。
霍加看着坐上的男人拿个铜镜反复照脸,总算能明白王大虎了。殿下可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贵公子,那是刀山火海里滚过来的,当初上战场,身上不知落了多少伤,如今却为了个根本就不打眼的红痕纠结了半天。
“很难看?”陆平生问。
霍加愣了一下,“不难看。”
他的脸不显年纪不说,还俊得有些过分,别说这道小小的划痕,就算添上一道疤都不会有
太大影响。
霍加是发自肺腑夸赞:“殿下仪表堂堂,风仪翩翩,实在令人羡慕。”
从不会夸人的手下突然冒出这些话,那可信度就是实打实的。
陆平生看了他片刻,摆手道:“去给我找个女人来。”
“是。”霍加领命,正要转身离开时,忽然反应过来,“殿下,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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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陆平生:我胆子大不大?[墨镜][墨镜]嚣不嚣张?就是欠揍,就是皮痒。[墨镜][墨镜]
第51章
然而男人却懒得再重复。
霍加眸光闪了闪, “殿下,您是要找女人?那夫人……”
陆平生看了他一眼,不耐烦地啧了声:“婆婆妈妈, 哪那么多废话!”
“是。”霍加不再多言,离开了屋内, 去给他找女人。
要说陆平生喜欢什么类型的, 霍加跟了他这么久, 还算了解,漂亮的、温柔的、才华横溢的……说白了只要女人够漂亮,其他都不重要。
不过有一点, 他不喜欢废话多的。
那种一句话反复说,还爱缠人, 是陆平生最不喜欢的。
霍加在心里把他的喜欢的类型顺了一遍, 去襄城最有名的花街柳巷里真给他找来个十分漂亮的女人。
漂亮的女人都要花钱, 别说带回来,就是见一面都得豪掷千金。
寻常人蹲上十天半个月都未必能一睹美人风采, 湘东王轻而易举就能让人登门拜访。
美人来了, 还没到门口, 娇声软语就先响起:“公子!公子好生不知怜香惜玉呀,竟要人家亲自来——”
紧接着是香味随风拢了过来,萦绕在鼻尖。
原以为又是什么有钱的登徒子,没成想竟是如此英俊的男人。
他坐在那,举止优雅, 淡笑从容,是个实打实的贵公子。
有钱的男人多,英俊的男人也多,可是既有钱又英俊的男人简直是稀世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