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孟聿峥说的,她是真不嫌累。
因为她总觉得他心脏成这个样子,是自己的原因。
当时年少,谁都想不出最好的破局办法,生生落下了遗憾。而现在,她要一点点捡起来缝补上。
归要也跟着他闭上眼小憩,周围静和致郁的环境格外影响人,她脑海中莫名浮现出那天她在他钱包里看到的那张照片。
是从外公家中相册取下来的,她六岁时拍的。
那时候她拥有所有人的爱,父母、外公外婆、哥哥……照片上的小姑娘眼睛亮亮圆圆的,冲镜头笑得灿烂又稚气,无忧无虑没心没肺。
看得人心生欢喜。
想想他们当年分手的时候,没有一张值得印刷的合照。
很难想象,那些年外公抱着相册同他怀念她时,他是什么心境,是悲恸、还是遗憾,还是感怀?
总之,也许就在外公休息后的某个午后,他悄悄取出那张照片,夹在钱包里这么多年。
归要暗中吐出一口气。
他们结婚那天高朋满座。
归要清清楚楚地看见孟聿峥在她出现的那一刻,眼圈便红了。从哥哥手上接过她时,那双只容得下她的深情眼也始终透着湿润光芒。
他在轻轻柔柔的弯唇笑,眼睛像幽沉深邃的海域,静静望着她,却汹涌着数不清的爱意。
思及至此,归要开口,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等到他回应后,她才说:“北欧有个传说,看见极光的人,会永远幸福。”
孟聿峥说嗯。
“但其实,追随它只是可以让人们寻求精神上的满足与力量。”
“要不说咱归老师睿智……”
她蓦然打断他:“孟聿峥。”
“嗯?”
远处又有极光来了。
她坐在椅子里闭着眼,倏然笑开,说道:“我爱你。”
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他从没听她说过这么直白的话。
严格算起来,这是第一次正式表白。
如此突兀,让人猝不及防到心脏猛地一缩又一张。
身旁安静下来。
许久没有动静,久到归要以为他其实已经睡去,疑惑转眸,却看见他始终维持那个似睡非睡的姿势——抬着手臂,挡着眼睛。
嘴角却是微微上扬的。
然后,她从他手臂那片阴霾之下,看见男人湿润的眼睫。
又有谁能预料呢?
这已经是此次旅行的额外惊喜。
——孟聿峥终于在他三十岁这一年,听见了十六岁的自己,最想听见的那句话。
第104章
从特罗姆瑟回到奥斯陆, 航程只有两个小时。
孟聿峥在奥斯陆有一处房产,据说是他十八岁追极光的时候,特意来这儿置办了一套。他说她要是喜欢极光, 今后每年这个季节都陪着她来一次。
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解锁了公寓大门,公寓坐落在所谓“富人区”, 环保与路面隔音做的十分人性化, 归要走进时感慨屋内暖和,浑身紧绷的细胞松懈下来。
屋内设计很符合孟聿峥个人风格, 简洁、精致,融和独有的科技感。孟聿峥十几年前的品味与如今愈发成熟的他终究有些许差异。归要脱了鞋,想好好品析这间公寓。
谁知后背猝然一暖,男人温热的结实胸膛覆盖而来,耳后一阵潮湿热气, 他的唇贴了上来。
“喜欢吗?”他哑声问道,将人抵去一旁的墙面柜, 吻着她后颈那片肌肤, 呼吸刹那间变得灼热。
他的热情带着某种程度的欲燃与喷发。
特罗姆瑟的时候房子隔音太差, 试了好几回都被劝退。两人其实憋了挺久。
归要被他亲得轻音嘤咛, 身后凉意袭来,他不断地问她:“你喜欢吗……喜不喜欢?”
她知道他问的是这间公寓。
可她已经一昧沉溺, 没能分神去思考太多问题, 只胡乱地说了句“喜欢”。
他的动作有些急切。
大脑的中枢神经有过一瞬间的短暂通畅,同时酥酥麻麻的、令人感到惬意的电流席卷全身, 弄得归要身子一软, 被他扶住, 然后更加紧实地贴着墙柜。
他手上的力道很重,掐住她的腰, 好几次都无意识地将她摁沉下去,女人柔细的纤腰在他掌心之中被全部包裹,摇摇欲坠,不受控制。
纯粹的宣泄没有任何情调,是在最后她头脑发昏直起身后,他方才再次贴住她后背,温存地同她缠绵深吻。
气息尚未平稳,瞧着彼此的眼睛里亦有深刻的情愫。
他还没有放过她的打算。这一点归要从他眼里获得答案。
他抱起她往房间走。
这里已被提前布置清理,房间内有淡淡沉香乌木的味道。
孟聿峥甚至等不及去床上,在门背后便将她要得干干净净。
后背上是并不冰凉的门板,眼前是一室风光,深灰色调的房间,唯一的光源是对面那个窗纱半掩的落地阳台。阳台外是一片人工湖,湖面平静,一点也不像室内的动静。
她反手死死抓着他的肩,咬着牙,仰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