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春台_雪糕是只猫【完结】(42)

  他前世习过武,在黑暗中亦能视物。

  他能够清晰的看到女子恬静的、毫不设防的面容,许是屋内炭火烧的太浓,她衣襟被扯开了些,露出胸口一片莹白如雪的肌肤,随着呼吸微微起伏,恍若一颗剥了壳的荔枝。

  在黑暗中,白的晃眼。

  季珣眸光暗了暗,舌尖轻轻舔了舔唇瓣。

  屋外的寒风还在呼啸,帐幔之内,却暖得令人心中发紧,胸腔内灼热的渴望恍若滚烫的岩浆,烧的他浑身的血液都烫了起来。

  心脏在胸腔内狂跳不止,心口胀得发疼。

  他已经快要等不及了。

  他不想再当她的弟弟。

  他憎恶这个身份。

  他憎恶姜芸薇将他当成需要被照顾的孩童,更憎恶她看向自己时,那干净的不染半分杂质的眸子。

  里面没有半分男女之情,只有对弟弟的关切。

  他想要的从来不是这些。

  他迫不及待的想要让姜芸薇看清楚他的真面目。

  想将她拆吃入腹,想让她在自己身下战栗承欢,就连骨血之中,都浸透他的气息。

  *

  翌日清晨,姜芸薇悠悠醒转,一睁眼,便瞧见了身侧躺着的季珣。

  他侧脸的轮廓沐浴在晨光中,显得格外柔和,眼皮沉阖,细密的睫毛覆在眼下,看上去少了几分冷厉,多了几分如玉的少年气质。

  两人距离极近,几乎就在咫尺。

  姜芸薇愣了愣,一时竟有些反应不过来。

  昨夜的回忆遽然间涌入脑海,她浑身一僵,如同被火烫了般,连忙往旁边挪了挪,拉开了两人间的距离。

  明明睡觉之前,两人隔了几乎有一臂的距离,怎么一觉醒来后,就离得这么近了?

  近到姜芸薇能够感觉到他清浅的呼吸声,似乎就在耳畔响起,像是羽毛一般,撩拨着她的心。

  姜芸薇心中霎时涌起一阵慌乱感,她连忙掀开被褥,轻手轻脚的下了床榻。

  她掀开帐幔,走至窗边,待瞧见窗外的景致后,双眸猝然一亮。

  昨夜下了一场大雪,此刻屋檐上覆了一层厚厚的积雪,白茫茫的一片,光秃秃的树枝上也坠满了雪团,几株红梅在寒风中傲然绽放,点点嫣红,在一片银装素裹中格外醒目,整个天地似乎都笼罩在一片洁白中,干净透彻。

  “阿姐怎么光着脚?”

  身后蓦地传来季珣幽幽的嗓音,似乎贴着耳廓响起。

  姜芸薇吓了一跳。

  她连忙回过头,只见季珣不知什么时候,竟走到了她的身后。

  他走路竟然没有半点声音!

  姜芸薇惊呼出声,“阿珣,你什么时候醒的?”

  “阿姐为何不穿鞋子?”

  季珣并未回答她,而是幽幽的盯着她的脚,目光沉沉,带着不容忽视的重量。

  姜芸薇脑海中恍若炸开一道惊雷,双眸瞬间睁大。

  方才她太过慌乱,便赤着脚下了榻,屋内烧着炭火,地上又铺着厚厚的一层绒毯,踩在上面,就如同踩在棉絮里,丝毫不觉得冷。

  况且,她也没有料到,季珣会突然醒来,还形同鬼魅般,神不知鬼不觉的站到了她的身后。

  明亮的日光透过雕花窗棂,在她脚背上铺沉开一层暖融的光晕,她的脚踝雪白纤细,仿佛一折即断,由于太过紧张,脚趾正不安的蜷缩着,恍若这样就能将自己藏起来。

  女子的脚极为私密,然而此刻,却毫无遮挡的暴露在季珣的面前。

  他的视线恍若带着滚烫的温度,如有实质般,正一寸寸描摹着她光裸的足踝,目光的每一寸流连,都激起她肌肤细微的战栗。

  姜芸薇脸颊火辣辣的烧了起来,就连耳根都隐隐发烫,她张了张唇,却羞耻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这就去穿。”

  再也顾不得其他,姜芸薇像是被火烫了一般,仓惶的提着裙裾,几乎是落荒而逃,朝着床帷边奔去。

  第40章

  雪后初晴,日光破开云层,映照在皑皑白雪上,反射出细碎的、耀眼的白光。

  屋檐下的积雪有些化了,凝成水珠落在青砖上,洇出一片深色的痕迹。

  太阳虽出来了,然而空气中,却还是透着一股子凛冽的寒意,无孔不入的钻进人的骨头缝里,冷的人浑身直打颤。

  季珣一大早便出去物色房舍了。

  姜芸薇独自留在客栈。

  姜芸薇原本想与他同去,季珣却道,他在书院的时候,曾听同窗提起过京城几处物价便宜的地段,他一个人跑一趟便好了,外面天寒地冻的,实在没必要两个人一起。

  今早的回忆,始终在脑海中盘桓不去。

  姜芸薇一时也确实不知该如何面对季珣,便也没有强求。

  晌午时分,她独自下楼用午膳。

  客栈大堂内此刻依旧是人声鼎沸,坐满了客人,大多都是穿着锦缎绫罗的年轻学子,他们正三三两两凑在一起,高谈阔论。

  “原来兄台竟出身琅琊王氏,失敬失敬。”

  “早就听闻王公子文采斐然,学富五车,今日一见果真气度不凡。”

  “要我说,这会试第一名非王公子莫属,不像有的人,出身茹毛饮血的岭南之地,竟然也敢来参加会试,简直是自取其辱。”

  姜芸薇蹙了蹙眉,顺着声音来源处看去。

  只见三四个学子,正簇拥着一个身着月白色锦袍、腰间系着玉带的年轻男子,那男子想必就是他们口中的琅琊王氏王公子,衣着华贵,气宇轩昂,眉宇间有淡淡的矜傲之色。

  一个身穿靛蓝色锦袍的学子嗤笑一声,鄙夷的目光落在独自坐在角落里的年轻男子身上,“诶,乡巴佬,说你呢,听见没有,谁准你和我们同处一室的,身上一股子穷酸气。”

  旁边立马有人附和,言辞刻薄,“看他这穷酸样子,从岭南蛮荒之地来的,恐怕连像样的笔墨纸砚都买不起,真是让人笑掉大牙。”

  “连下房都住不起,只能住在柴房,这样的人,怎么配参加会试?”

  话音落下后,周遭的世家子弟顿时发出一阵哄笑声。

  他们口中所嘲讽的对象,名唤岑墨,看上去约莫二十岁左右,身上穿着一件浆洗的发白的蓝色布衫,手中紧握着一卷泛黄的旧书,气质温文沉静。

  他连壶茶水都没舍得点,面前只摆着一杯白开水。

  悦来客栈在贡院旁的街巷当中,也算得上是头一号的客栈,占地极广,客房分成三六九等,住满了来自五湖四海赴京赶考的学子,客栈掌柜怜岑墨穷苦,连下房都住不起,便大发慈悲允他住在柴房,每日帮忙做些活计抵扣房钱。

  前几日客栈人多,岑墨给这几位世家子弟送饭菜的时候,不小心迟了些,梁子就此结下。

  虽然掌柜的已经向他们赔礼道歉过了,然而他们在得知岑墨也是参加会试的举子后,便开始对他百般针对,出言挖苦。

  岑墨对周遭鄙夷目光视若无睹,他低着头,自顾自的翻看着书册,身上自有一股子沉静淡然的气质。

  只是握着书册的指节,却微微有些泛白,泄露了他此刻的心绪。

  犹如一拳打在了棉花上,瞧见他这副旁若无人的模样,那些世家子弟心中越发气恼,不过一个乡巴佬,竟然敢不将他们放在眼里?

  那个身穿靛蓝色锦袍的学子霍然站起身,大步走到岑墨面前,猛地撞了一下他的桌子。

  桌子晃动了一下,桌面上的狼毫笔骨碌碌滚落在地面上。

  那学子唇角勾起一抹恶意的笑,他蓦地抬起脚,重重碾了下去。

  只听“咔嚓”一声,笔杆应声断裂,沾满了墨汁的狼毫笔在地面上晕出一片浓黑的墨迹。

  “什么破笔,一碰就坏。”靛蓝色锦袍学子似是嫌脏,鞋底在地面上蹭了蹭,他毫不掩饰语气中的鄙夷,“连支像样的笔都买不起,也敢来京城丢人现眼?姓岑的,还不如早些滚回你的岭南去吧。”

  岑墨攥紧了拳头,胸腔内气血翻涌,却是一言不发,蹲下身去捡那只断裂的狼毫笔。

  他的背脊紧绷得像一张拉满的弓,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浮现。

  一时间,无数道目光落在他的身上,有怜悯,有嘲讽,更多的却是事不关己的漠然。

  姜芸薇握着茶盏的指尖骤然收紧,胸腔腾内起一阵怒意。

  这些人,实在是欺人太甚。

  靛蓝色锦袍学子上前一步,还欲发难。

  这时候,那位出身琅琊王氏的王公子突然语气淡淡的开了口,“好了,不过一介寒门,何必与他计较?没得辱没了自己的身份。”

  闻言,靛蓝色锦袍的学子立马换了一副笑容,连连点头附和,“王公子所言有理。”

  过了午时,客栈大堂的人陆陆续续都离开了,无人再去在意岑墨。

  他垂着头,独自坐在角落里,额前几缕碎发垂下,遮住了面上神情。

  将这一切看在眼里,姜芸薇心中一时五味杂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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