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焕没再接话,洗完手之后他还把带着泡沫的水倒在杀猪凳上,顺手把凳子也刷了一遍。
林立华彻底没话说了,咬着牙帮他拿了一副碗筷:“先吃饭,等会儿肉就没了。”
早上刚切出来的新鲜猪肉和内脏,就在队部做一顿杀猪饭,到场的人都能吃上,想稍微少带点回家也行,大过年的,队里的肉也够分,不至于计较一口两口,吃完之后下午接着干。
虽然帮方焕拿了碗筷,但他还是不乐意跟他坐一桌,自己端着馒头找了空位坐下,还惦记着先给林秋装点饭菜。
方焕在另一桌跟林二哥摊了摊手,完全不知道到底是咋回事。
连林立东都看出来了,就是自己这个弟弟故意找茬,等饭吃得差不多的时候,他绕到林立华那边,跟他说:“你怎么老为难小方,人家是城里来的知青,都跟你一起洗猪肺了,还要怎么样,他哪惹你了?”
“小方?你还叫得挺亲切,他两只眼睛一直在小秋身上,你没发现吗?”
他俩的视角截然不同,在林立华眼里,方焕就是个突然出现在小妹身边的陌生人,但林立东是拿他当朋友相处的,所以他会站在方焕的角度解释:“他们几个知青刚下乡的时候借住在咱们家,所以跟小秋关系好,后来搬出去了也经常来往,他还能帮小秋干活,这不是挺好的吗?”
“只是帮干活吗?二哥你不觉得他在拱咱们家白菜吗?”
“不要这么说话,多难听啊,再说了,就算谈恋爱又怎么了,男未婚女未嫁,现在都讲究自由恋爱你懂不懂?”
林立东把自由恋爱四个字说得掷地有声,大概是因为他手上也捧着一个铝饭盒,里就装着杀猪饭,白馒头放一边,每道菜都夹了几筷子,规整地放在另一边。
不仅多放肉,摆得还很精致。
一看就不是自己吃的。
林立华指着他手里还没盖上的饭盒,没再纠结白菜的事,转而开始质问他:“二哥,你还跟我说你没情况,那你这是给谁的?小秋的份我会给她带,你别说这是留着给自己当夜宵,我可没那么好骗。”
林立东赶紧把饭盒盖紧了,又往他后脑勺拍了一下:“大人的事小孩少管,吃肉都堵不住你的嘴。”
看在这弟弟是亲生的份上,林立东往他碗里分了两片猪肝,然后放下筷子就跑了。
林立华还没反应过来,旁边的位置已经没人了,他咬了一口猪肝,转头去看大哥,愤愤不平地说道:“我才一年多没回来,家里怎么变成这样了,大哥你都不管管吗?”
这个弟弟虽然在外面当了几年兵,穿着军装的时候气场怪唬人的,可是在家人面前好像还是小孩子,林立新都拿他没办法了,无奈地笑着说:“你二哥说得对啊,恋爱自由,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找一个了,你想在家找还是在你们军区那边找?”
“怎么又说到我了?”
“你二哥的事情他自己有分寸,不用你操心,小秋也是啊,我们天天在身边盯着,小方人品咋样我们能不知道吗,人家是知识分子,还是城里人,就算真处对象也不是坏事啊,何况他俩还没处。”
“可是……”
可是的后面就说不出来了,他知道大哥说的有道理,短短半天相处下来,他也觉得方焕这人挺好的,可心里就是不舒服。
林立新明白他的想法,接着开导他:“你啊,就是太久没见到小妹了,难得回来一趟就想把当哥的瘾过够,可小妹现在已经是大姑娘了,凡事都有她自己的想法,要是不对,我们当然要管着,但是没什么原则问题,她愿意跟谁做朋友就跟谁玩呗,难不成咱们守她一辈子啊?”
林立华不说话了,自己想了一会儿,最后用力戳着碗里的粉条,咬着牙说了一句:“以后小妹找的对象要是对她不好,我毙了他。”
作者有话说:
三哥:这个家需要我来整顿!
昨天调休出去野餐啦,在wb发了漂亮花花,外面春暖花开,晒晒太阳好开心,又是新的一个月,祝大家天天都有好心情!
第66章 爱屋及乌
“你个当兵的可不能乱说话, 而且之前不是你自己说要帮小妹介绍对象吗,怎么她身边真有人了,有这么排斥?”
其实作为兄长,林立新完全可以理解他说这句话的心态, 又希望小妹找到归宿, 又怕小妹心里真的有了别人, 比自己这个哥哥还重要。
这句话无非就是兄弟之间相互打趣罢了, 看着小弟被噎得说不出话, 碗里的猪肉好像都没味道了, 他这个大哥笑得更开心, 拍了拍他的肩膀又说:“赶紧吃, 吃完给小妹送点肉回去。”
家里只有林秋和苏梅在,缝纫机的吱呀声被门窗隔在屋内, 从打板到缝纫林秋都会, 不过家里就一台缝纫机,母女俩交替着干, 想着能赶在新年前让家里每个人都穿上新衣服。
除了三哥带回来的料子,剩下的布票也在供销社买了其他颜色的布料, 新衣服每个人都有, 只要条件允许, 林家就不会厚此薄彼。
裁剪之后还剩下不少碎布头, 苏梅有一个专门的袋子收纳,需要的时候翻出来打个补丁或者口袋之类的,再碎的小布条都舍不得扔。供销社里光是棉布都要几毛钱一尺,更别说布票还有定量,更来之不易,好在队里本来就种棉花, 晒干之后等着走村串户的弹花匠,弹成蓬松的棉絮,自己在家也能做棉衣。
苏梅在给儿媳做一件草白色的外套,让林秋帮着穿针,再从袋子里找条浅色的碎步,想在衣服里面多缝个口袋。
林秋翻了好几个颜色出来,挨个贴上去对比哪个颜色协调,选来选去,最后挑了一块偏浅灰的,剪出来够缝口袋的大小,还剩下大半。
本来要放回原位,可是林秋盯着这块布料怎么看怎么觉得眼熟,过了一会儿才想起来,方焕有相同颜色的棉质衬衫。
秋天那会儿农活忙,整天下地干活,右边胳膊肘整天不停摩擦,越来越薄,最后就跟几根线还连着了。方焕自己打了个补丁,手边只有深蓝色的料子,还是偏硬的棉麻材质,整件衣服柔软贴身,唯独胳膊肘鼓出一个大包,怎么看都不协调,强迫症都要犯了,好在天气很快变冷,换成厚外套之后,林秋就没见过那件衬衫了。
换季前洗衣服的时候,那件衬衫挂在林家院子里,林秋还说他,那块补丁跟个疤似的,颜色不对,厚度不同,针脚还不顺,怎么能同时占了三个缺点?
方焕笑着说等晒干了就收进衣柜里,保证不让她再看到,眼不见心不烦。
摸着手里这片布头,想到他一个大男人坐在厢房门口穿针引线的样子,林秋的嘴角不自主地上扬着,开口问:“妈,剩的这点儿你还用吗?能给我吗?”
“要缝啥?我顺手给你缝了。”
“没啥,就是觉得颜色挺顺眼的,想自己留着。”
就一片碎布头而已,苏梅怎么可能跟她计较这点东西:“拿走拿走,看上哪块都能拿走,不用跟我说。”
等林立华拎着饭盒回家,母女俩把锅里的馒头热一下就能直接吃。
他在路上好不容易把自己劝好,想着小妹也长大了,不是小时候那个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书包要自己背,遇到水坑也要自己抱过去的小丫头了。
可是等这顿饭吃完了,他临出门前,林秋又问他:“三哥,我下午能去看杀猪吗?”
他还是下意识拒绝:“不行,那有什么好看的?在家歇着不好吗?”
确实挺冷的,林秋倒也不是非去不可,冷风刮得脸疼,而且杀猪也很臭,所以她退了一步,接着问:“那你帮我给方焕带个东西呗。”
一听这话,林立华的脸立刻就垮下来了:“你俩关系这么好?半天不见都要传信物?”
“三哥你说啥呢,我想着年前都懒得出门了,估计碰不上他了,你帮我给他带块碎步就行。”
大家都忙着过年,领了新鲜猪肉还要赶紧做腊肉腊肠,也没啥大事需要出门了,林秋很少往知青点那边跑,又不顺路。
离过年还有八九天,听见他俩这几天都不见面,林立华脸上稍微缓和了点,朝她伸手:“那还差不多,给我吧。”
“三哥,你揣到里面那件的衣服口袋里,别弄脏了。”
林立华任由她翻开自己的外套,又听她嘱咐了一遍:“三哥,你一定得给他啊,别忘了。”
“这巴掌点的碎布头,你还担心我给你吃了啊?”
林秋被他逗笑了,赶紧安抚他:“哪能啊,咱们只吃肉,快去吧,明天我给你做腊汁肉。”
“没什么话带给他?”
“啊?带什么话?”林秋被他问得愣住,就顺带捎个东西而已,哪还有什么话要带,不过话刚问出口,她突然想起来什么,转身回房间又从柜子里找出一张手帕,是她用新料子做的,角落里绣了几颗水珠,像一场小雨,是准备送给周舒雨的。
她把手绢也塞进三哥的口袋里,叮嘱他:“还有这个,手绢请他转交给舒雨,是住在知青点的女同志,三哥你别拿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