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红阳看到陆大芬送来的十斤黄豆,有些傻眼,她个人并不喜欢吃黄豆,不论是青色的毛豆, 还是黄色的黄豆, 她都不爱吃。
除了嫩豆腐和油豆腐之外的所有的豆类和豆制品,她都不爱吃。
她倒是知道一种饭店里经常备下的一种小菜黄豆, 可那个陆红阳根本不会做,关键是,那个相对已经是黄豆比较好吃的做法, 可她还是不爱吃!
陆大芬看她傻站在看着黄豆的模样,笑着催促她:“赶紧收起来,要是粮食不够吃了, 就去跟我说,我再你们送。”
能够回馈到三弟妹家, 陆大芬也很高兴, 脸上都是放松的笑意。
她送完板车和黄豆就回去了,留下陆红阳看着那十斤的黄豆和玉米碎, 不知道该怎么办。
黄豆是一种,在她看来,怎么做都不会好吃的一种食物, 但在这个时候的人看来,却是好东西。
因为黄豆里有油,大家本能的就知道,吃黄豆好。
玉米碎……本地也产玉米,但玉米从来都不是主食,而是闲暇之余的零食,她吃的最多的是甜玉米炖排骨……她只拿过玉米碎喂过鸡鸭。
本地还有一种糯玉米,吃起来的口感和糯米差不多,但她不知道这种糯玉米和北方产的玉米碎是不是同一种品种。
但玉米碎粥还是很好喝的,再放一点南瓜一起煮,煮出来甜甜糯糯的,陆红阳还没开始吃的,都仿佛闻到玉米南瓜粥的香味了。
想到就做,她将玉米碎洗干净后和小米一样放砂锅里煮,不知道为什么,煮出来的和她在学校大食堂里买的口味有些不太一样,但是没关系,还有南瓜和白糖调味。
南瓜的品种也很多,有做菜用的嫩南瓜,还有口感略面的南瓜,还有本地产的老南瓜,老南瓜的保质期极长,切成块之后和玉米碎一起煮,口感甜甜糯糯,把陆家人给惊喜坏了。
苦了三年,突然吃到甜甜糯糯的南瓜玉米粥,仿佛生活都变甜了。
陆红月,陆红星,陆卫党尤其喜欢这种淡淡的甜甜的味道,喝的嘴唇两边都是黄黄的玉米糊,还甜甜的对陆红阳笑道:“阿姐,好喝!还想喝,下次我们继续做这个粥好吗?”
就连不太爱吃甜粥的陆红阳,在过了三年的苦日子后,居然也觉得这样的甜粥甜到了心里。
陆红阳自己不爱吃黄豆,陆家人爱吃啊。
陆红阳不做,陆卫国和陆卫民自己做。
两人一个在厨下烧火,一个在灶台上挥舞着竹铲子,炒黄豆吃。
他们一次大概炒了两三斤左右,炒熟后倒入陶钵中,每天抓一把放在自己口袋里,陆卫国下午挑水,饿了的时候,就捻几粒黄豆放口中嚼着,越嚼越香。
剩下的黄豆都被丁水英收了起来,黄豆真的是好东西,不论是磨豆腐营养丰富,做酱鲜美可口,炒着吃很饱腹,丁水英不知道自己女儿以她的名义给大姑子送了草籽米和甘肃小扁豆,看到大姑子送来的黄豆也是感动坏了,把这份情记在了心里。
*
陆大芬他们离开水埠公社后,陆家的生活再度恢复了平静。
要说有什么意外,就是丁水英的头上真的传染上了虱子,她头发多且长,又不愿剪头发,除虱很是废了一番功夫。
每次陆红阳让她把头发剪了,丁水英都很抗拒。
她第一次和陆大河认识时,她就已经是这样的长辫子了,在脑后扎着个粗粗的马尾,辫子搭在胸前,剪了辫子,就好像再也回不去了。
这些陆红阳不知道,她只是不理解,为什么丁水英宁可头上长虱子,都不愿剪头发,没办法,只能让丁水英勤洗头,正好天气也逐渐热了起来,头发好干,洗完了再给她喷百部酊。
其实这时候已经有灭虱水,好像还是从苏熊那边引进国内的,一股浓郁刺鼻的味儿,五八年除四害那会儿,街委会挨家挨户的喷,现在街委会还能申请到。
陆红阳不敢给丁水英用街委会发的,每次都用她从‘拼夕夕商城’买的百部酊代替。
丁水英坐着看不到背后的动静,还以为她喷的是公社街委会发的苏熊国进来的灭虱水呢,几次一喷,陆家的虱子在暑假来临之前,再一次被消灭干净。
倒是陆红月,不知道是不是被丁水英那句‘马桶盖头’给刺激了,开始不愿剪头发了,要留头发扎小辫子。
之前就有人说她是马桶盖头,但陆红阳给她养成的自信,让她每次都很有底气的反驳回去,可丁水英也这样说她,小姑娘是真伤心了。
她自己不会扎辫子,就让陆红阳给她扎,陆红阳嫌弃冲天辫不好看,就给她扎羊角辫,但这时候是没有外面绑好了细绳橡皮筋的,只有裸皮筋,裸皮筋绑头发会将发丝缠在皮筋上,扯下来的时候非常疼,还会拽下来一把头发。
但这样的情况在这个时代也不是没办法解决,便是自己往皮筋上缠丝线。
这是一种很神奇的手法,左手滚动橡皮筋,右手配合左手给橡皮筋缠线,手巧的人五六分钟就能缠好一根橡皮筋,偏偏陆红阳是个手笨的,明明和别人一样的缠法,她缠的皮筋不知不觉就被崩开,长的又大又细还不密集,中间依然会有裸、露在外面的橡皮筋,依然会缠头发。
这一点姚赶英真的是遗传了姚婶儿的手巧,两只小手很随意的动着,很快两根皮筋就缠好。
她不光会缠皮筋,小小年纪的他已经学会织毛衣了,手套围巾都会,没无的时候还会做鞋垫和鞋面儿。陆红阳对这些不感兴趣,姚赶英知道她居然连鞋垫都不会做的时候,都惊呆了:“这不是有手就能会的吗?”
还终于找到一个陆红阳不会,她会的东西,特别开心,特别积极的要教陆红阳和陆红月。
陆红阳看着不难,但不知道为什么,手就是不听话,一针就扎入了食指指甲盖背面的肉里,鲜血瞬间染满了指甲盖,陆红阳第一时间去看针上有没有锈,给自己的伤口消毒。
从此再也不想学针线。
倒是陆红月对针线活很积极,开始期待给自己给阿姐织手套,跟着学怎么做鞋垫,她做的第一个鞋垫要给阿姐。
陆大芬送来的猪大肠并没有被吃掉,丁水英说了,再过两月就是双抢了,要把猪大肠腌制起来,晒干了,留着双抢吃。
陆红阳从拼夕夕商城,买的猪大肠格外的肥厚,大肠内的猪花油结着一团一团,腌制起来,放在屋檐下晾晒的时候,猪大肠里面的油滴一滴顺着肠管落下,丁水英就将长板凳放在屋檐下,长凳上放上陶碗接着滴落的猪油。
一起腌制起来的,还有陆红阳从‘拼夕夕商城’里买的二十斤肉。
她给自己家买的是一层肥一层瘦的五花肉,给丁外婆家买的是十斤后腿肉,瘦肉多,肥肉少,看着更想野猪肉,唯一不像野猪肉的,大概就是‘拼夕夕商城’买的猪肉是阉割过的,没有腥臊味。
因为天渐渐热起来了,陆卫国这段时间上午上课,下午挑水,也没时间给丁外婆送去,就被陆红阳拿粗盐一起腌制起来了。
陆卫民他们每天回来,看到自家大缸里腌制的几条‘野猪肉’上那厚厚的一层猪肥肉,闻着它们散发出来的香味,都忍不住直咽口水,每次都忍不住回头问陆红阳:“阿姐,什么时候到双抢啊?”
他都等不及想吃了呢!
之后就是腌制的差不多,一条一条的挂在厨房的屋檐下阴干晾晒着。
自从陆家开始晒腊肉后,陆红阳想夹带私货,往现有的肉里再偷渡一些,就难了。
因为陆卫民、陆红月、陆红星、陆卫党四个人,就像四座望肉石,每天起床第一件无,就是去看吊在厨房里的肉肉,每天回家第一件无,就是抬头看肉肉。
别说陆红阳再偷渡一些出来混在其中,就是上面的肉条,稍微变化一点形状、颜色,他们都能看的出来。
害的陆红阳也一直憋着,没有做成红烧肉。
因为丁水英说了,现在家里有鸡蛋吃就足够了,肉也要留到双抢的时候再吃。
期间陆红阳忍不住,做了一回青蒜叶炒腊肉,配大米饭,哪怕是蒜叶多,腊肉少,也差点没把全家人给香迷糊了,光是碎米饭就足够好吃了,再加上蒜叶炒肉……陆家人吃的差点把碗底都舔干净了。
一般来说,腌好的肉晒个五到七天左右,就差不多可以收起来了,这时候的腊肉表皮干燥,内里还有点软,正是最香最嫩的时候,要是晒的时间太长,吃着就会发干发柴。
陆红阳的咸肉腌了五天,就被丁水英收起来了,收起来的原因不是觉得肉腌制好了,而是怕肉上的猪油被晒的滴下来,虽然有陶碗可以接着,但总有滴到外面的时候,只是一滴猪板油滴到地上,都足以让丁水英和陆家人心疼好久。
等到咸肉收到了陶盆里,锁在了橱柜中,他们看不到肉了,陆红阳就终于有机会来开小灶了,三五不时的就做腊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