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为妻_须梦玉【完结】(57)

  话才刚刚说到这里而已,郑河川喉头已经哽咽,别过脸去偷偷抹了把脸。

  酒液入盏,琥珀色的光在烛火下晃。

  杯沿碰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

  酒液辛辣,滑过喉咙时,那些压在心底的委屈、思念,还有这两年强撑着这个家的那股气,忽然就软了下来。

  郑河川看着她咂嘴:“都兰,你辛苦了。”

  沈樱端起酒杯,对着满桌人举了举:“是我应该多谢各位照拂我父兄。”

  她家虽世代游牧,可边疆多战事,身为医者,总是不好自保的。

  “你放心吧,你家里人我们都罩着呢。”

  “第二杯,”她看向陈锦时和陈锦行,目光温柔得像水,“敬你们都好好的长大了,锦行事业有成,时哥儿也好好的长这么大了……”

  一说到这儿,她开始哽咽起来,眼泪忍不住渗出来。

  陈锦时能活到这么大,还成了举人,一想到这里,沈樱就想到将军跟前哭一场。

  将军永远会安抚她,把她当小孩子一样照拂。

  “还有锦云。”

  陈锦云坐在另一边,吃点东西便要回去歇息了。

  沈樱朝她甜甜地笑:“锦云一定要好好长大啊。”

  陈锦云狠狠点头。

  陈锦行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陈锦时握着杯子的手紧了紧,他望着她的侧脸,她没看他,他遥遥举了举,然后喝下。

  这两人白日在二房,都宣称滴酒不沾。

  酒液划过陈锦时的喉舌,辣得他舌尖发麻。

  沈樱转头又跟几位武将说起楼烦的旧事:“有一年冬天雪大,我家的羊群差点全部冻毙,方圆百里路全都被雪封山,我们一家人困在山里出不去,没有干草取暖,个个手都冻得跟红萝卜似的。那时我阿兄也才刚满十七,就跟现在的时哥儿一样大,背着行囊到邻村去借干草,没走三里地就陷进雪窝子里,回来时半边身子都是紫的。”

  沈樱端起酒杯抿了口,酒液在舌尖漫开,带着点回甘,“我抱着最小的羊羔守在羊圈里,怕它活不下来,就把自己的棉袄脱下来裹着它,自己又躺进羊群里取暖,天亮时人都冻得说不出话了,怀里的小羊崽子倒是还喘着气呢。”

  郑河川叹道:“楼烦的冬天不是开玩笑的!再有那一只羊崽子就值两吊钱,可不得抱在怀里给它暖着嘛。”

  陈锦时静静听着,目光从未离开过她。

  他听她说着旧事,有时也沉沉地发笑,然后给自己灌酒。

  他心想,怪不得她身上总有一股羊奶味。

  那股淡淡的香,像冬日里晒过的被褥,温温软软,他总怀疑她是在羊奶里泡大的,今日才得知,那味道,是楼烦的风雪、是羊群的温热、是她敦厚外表下的柔软,一起构成的独特气息。

  她给小羊羔的爱护,就像给他的一样。

  他也多想,在一个暴风雪的天气,被她抱在怀里,埋进她饱满的胸脯和柔软的腹部里取暖,周围什么也没有,白茫茫一片,没有精致的宅院,没有取暖的炭炉,天地间只有他们二人,他们互相包裹着,如果不能在彼此的呼吸里汲取热量,睡去过后,谁也不知道第二天能不能醒过来。

  “后来呢?”一直坐在一边的陈锦时忽然开口,声音有些哑。

  沈樱抬眼瞧他,笑了笑:“后来啊,我阿兄给可敦治好了病,得了一箱子狐裘回来,我们一家人就再没被冻伤过了,我父兄也能穿上狐裘走到更远的地方寻找干草。”

  “阿姆,”他忽然又开口,“那你当时抱着小羊,怕不怕?”

  沈樱笑道:“怕什么?要么它活,要么我死。我那时就想着,这羊羔要是活了,明年能生三只,后年就有五只,我家的羊就越来越多。”

  陈锦时望着她,喉头发紧,他沉沉地呼吸着,他的阿姆啊。

  第33章

  她的爱意从来都不是软绵绵的。

  他回想起在她怀里度过的日日夜夜,为何她只是那么抱着他,便能给他无穷无尽的热意。

  她第一次将他拢到胸前,彼时满身都是刺的他也能瞬间被她安抚。

  她的力量很厚重。像楼烦草原上的暖阳,能融开最深的积雪。

  他爱她,他无可救药地爱她。

  又是一杯酒下肚,陈锦行按住了他:“陈锦时,你不能再喝了。”

  陈锦时茫然抬头,望向兄长:“哥,哥,我真的走不出来。”

  陈锦行眉头轻蹙:“走不出什么?”

  “走不

  出她。”

  —

  “都兰,陈将军当年总说,军营里随便拎一个小兵出来,骑射都不如你,说楼烦的风都追不上你的马蹄子。”

  说起将军的事情,几人总是滔滔不绝。

  沈樱嗔笑着:“将军就是这样的,我做什么在他眼里都是最好的。”

  郑河川道:“他原本也是把你当半个女儿看待的。”

  沈樱抬起眼,月光恰好落在她眼底,冷得像雪:“我好想他,真的好想将军。”

  屋子里的谈笑声忽然就淡了。她垂着眼,眼底还凝着霜,温热的泪珠顺着眼角往下淌,在裙上洇开一小片神色的渍。

  陈锦时心口发紧,他的注视从未从她身上离开过。

  陈锦行唤了他几声,絮絮地劝,最后叹了声气,拍桌而起。

  “我先回房了,你们慢吃。”

  沈樱仰起头看他:“锦行,不再坐会儿了吗?”

  陈锦行只是摆了摆手,不敢看她:“不了,我酒喝多了,想躺会儿。”

  沈樱朝他妥帖地笑着,关心道:“那你慢些,回去了喝点热汤再睡。”

  陈锦行走后,陈锦时起身,走到了沈樱身边去。

  她还欲倒酒,酒壶被他一把夺过。

  她仰头,红着眼眶看他,但神色很凶很冷。

  陈锦时拉过她的手,藏在桌子底下攥在手心里。

  他面朝各位伯伯笑道:“我来给各位添酒。”

  郑河川道:“时哥儿,别给你阿姆添了,她喝多了。”

  陈锦时当真添了一圈的酒,独独绕开她。

  沈樱一只手还被他攥着,她发脾气想抽出来。

  陈锦时死死攥着,眼神柔和,声音温到了极致,轻声的凑她耳边:“沈樱,你喝多了。”

  沈樱猛地抽出手,手背磕在桌板上,发出“咚”的一声响,满桌都看了过来。

  两人并肩坐着,上半身看不出任何异样。

  她手背被磕红了一片,陈锦时趁机又拉过,放在手心里揉。

  他的拇指指腹温暖而粗粝,她心乱如麻。

  如果说方才她的一颗心里满是酸楚,被他这么一搅,她竟说不出来是个什么滋味了。

  陈锦时的手,年轻、有力、滚烫,像团火,要将她的手融化在掌心里。

  桌上谈笑声依旧,那些声响却像是隔了层水,模糊不清。

  沈樱只听见自己耳鼓里的轰鸣,还有桌下那只手传来的温度,顺着血脉一路烧到心口。

  她偶尔清醒,想抽回手,指尖只轻轻地动了动,然后被他更紧地捏住。

  然后他轻轻扯她,她偏过头,余光瞥见他垂着的眼睫。

  “阿姆,刚刚撞疼了吧?”

  他的声音温柔似水,好像他才是她的长辈,在安抚她。

  她忽然觉得口干舌燥,方才灌下去的酒液在胃里翻涌,变成一阵阵燥热。

  他一下一下地,轻轻地揉着,捏着,翻来覆去地摩挲。

  她的手在他掌心里,忽然变成了一团棉花。

  “都兰别喝了,”郑河川招呼道,“让时哥儿替你喝,他都长这么大了,该为你做点事。”

  陈锦时左手安抚似的拍拍她的手背,右手仍攥着她。

  他掌心朝上,摊着她软绵绵的手心,像托着件稀世珍宝。

  沈樱另一只手撑着额头,懒洋洋地发呆,难得地顺从了他。

  她看着他仰头饮尽杯中的酒,喉结滚动得格外凸起。

  她唇角缓缓勾起一抹极不明显的笑。

  陈锦时生得是极周正的。眉眼轮廓都是被打磨过的精致,鼻梁高挺,鼻尖凌厉,眼瞳是极深的黑,盯着人看得时候总能给人很强的压迫感,笑起来时,眼尾会上挑,有些人看在眼里,是挑衅,有的人看在看里,只是少年人的狡黠。

  他身量拔得很高,肩宽腰窄,有时穿粗布短褂也掩不住那身利落完美的骨架。头发总是束得整整齐齐,偶尔额前垂几缕碎发。

  “没想到时哥儿你这酒量随了你爹。”王伯拍着桌子笑道。

  陈锦时给自己添了酒,浅浅笑着:“能像我爹三分,我已是十分知足了。”

  他说着,桌下的手似是不满足于就那样握着她的,他五指一根一根穿开了她的手指,穿到再不能更进一步了,再重新蜷起来。

  沈樱想往回缩,被他扣得更紧,两人的指骨交缠,他的指节比她的粗实,一丝缝隙也没留。

  他拉着她的手放到自己大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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