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完账,蛮歌随三人回到酒店,走进包房,迎接本次团建的最后时分。
众人皆喜笑颜颜,分享交换照片。
陆时序忙着给陆时欢洗碗筷,蛮歌则悄咪咪盯着上菜的服务员,默默数着:人手1碗的红菜汤,配上人手一罐的焖牛肉,比手臂长的大肉串,超香的俄式炭烤盘肠,解腻清香的皇后沙拉……
吃饱喝足,众人转战KTV,尽情挥洒歌喉,唱响草原的豪放热情。
三首歌后,蛮歌借口上厕所溜了出来。
比起呆在酒气浓重,耳膜痛苦的室内空间,她更想一个人走在深夜的大街上,再次感受属于北方边境小城的浪漫。
不同于海拉尔的安宁,满洲里的城景极其璀璨。
辽阔星空与金色洋葱顶交相辉映,闪着金光的俄式建筑点亮整座城市,亮灯的套娃广场宛若童话世界,织就白雪公主的纯真梦境。
可蛮歌不是公主,她是出生在中原小城,南下花州求学工作的小秘书。相较这份绮丽梦幻,她更喜欢另一侧的粗鲁豪放,无需怕梦境破碎,只需一人独自慢悠悠的闲逛,便能聆听到草原的风声,马头琴的悠扬,游牧民族的豪爽。
时间一点点过去,蛮歌直觉腿酸口渴。
恰巧身侧是先前看过的网红饮品店,她就走了进去,买了一杯96度西伯利亚冰咖啡。
咖啡很特别,除了淡淡的咖啡香以及店员介绍的伏特加,还有一抹蛮歌从未体验过的口感。
这口感十分特别,以至蛮歌又买了一杯咖啡,想要品尝出其中滋味。
她一手捧着一杯咖啡,迎着满洲里的晚风,伴着草原的明月,慢悠悠走回套娃酒店。
第一杯咖啡见底时,蛮歌抵达套娃广场。
她快走三步,将咖啡杯扔进垃圾桶,再走到附近长椅坐下,慢吞吞喝着第二杯咖啡。
突得,唇齿迎来一抹火辣之感,身心像是跌入零下40摄氏度的冬天。
下一秒钟,火辣寒冷感觉却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自由辽阔之感。
蛮歌眉眼一亮,晃了晃咖啡杯,迎着草原夜色呢喃,“原来是西伯利亚冷风的味道~”
她一点点喝着咖啡,品尝草原夜色的味道,感受边境小城的浪漫与璀璨,自由与静谧。
咖啡见底,时间来到22:00,到了回归大部队时分。
蛮歌恋恋不舍地起身,将只余几滴伏特加的咖啡杯扔进垃圾桶,再左转走去套娃酒店,准备乘电梯上楼。
不想,转角处的大树下,立着一道熟悉又陌生的身影。
那身影高大却随意,穿着同陆时序一样的黑色冲锋衣,可他宽阔的手掌间,有一只打火机,还有一根香烟。
“唰”的一下,火苗燃起,照亮男人英俊硬朗的侧脸,温润舒适的双眸。
蛮歌惊讶,“老板,你抽烟?”
陆时序双指一颤,香烟从指间滑落。
蛮歌更惊,“没事,你抽,你抽!”
陆时序比她还要惊讶,心下更是慌乱的一批。
早在她悄悄溜出KTV那刻,他的心就跟着乱了。
他想追上她,却怕追上她,就独自出来,遥望小城月色。
望着望着,月亮就变成她白皙清透的小脸,流光溢彩的双眸。
诚如欢欢所说,她真的很白,白得不像现实世界的人。
他和欢欢是亲兄妹,自然喜好也一致。
早在甜品屋第一眼,他就注意到她那张比纯白奶油蛋糕还香甜的小脸。
和别的女生走走停停不同,她十分专注地站在栗子蛋糕货架前,仔细打量每一种口味的栗子蛋糕。可她就是不买,以至他升起好奇心,猜测她到底是喜欢那种口味蛋糕。
漫长的五分钟后,她双眸一亮,像是锁定红茶栗子。可下一秒钟,她又向左走了一步,走到布朗栗子前。
他笃定她要买布朗栗子,她却抬起白皙小手指着店员新端上来的可爱小狗栗子蛋糕,且没有一分犹疑,一分犹豫地结账。
他以为事情到此结束,她即将提着栗子蛋糕离去时,她又站到榛子蛋糕前。
诚然,他是为欢欢来买榛子蛋糕,可时间不急,他大可等待服务员摆上新鲜出炉的榛子蛋糕,无需跟她交换。可不知为何,他鬼使神差地上前跟她交换蛋糕购买权。
当她转身而来时,他平静无波的双眸陡然一惊,心底发出微微感慨:果真白皙。
正如此刻,他瞧见她月色下,白皙如玉,莹润文雅,闪着淡淡的光泽的小脸。
她如初见时一般,没有任何变化,一双眼眸理智又清醒。
可他的心乱了,乱得一塌糊涂,乱得无可救药,乱得像是足以卷过北境小城的晚风。
见陆时序不说话,蛮歌懊悔不跌,都有了帮他弯腰捡烟的冲动。
她虽讨厌抽烟的男人,却还没勇敢到阻止上司在自己面前抽烟,但像陆时序这样出身优渥的公子哥,应该不会抽掉到地上沾染尘土的烟吧?思来想去,她双手微微向前,拿过陆时序掌中的打火机,亡羊补牢地说,“老板,你还有烟吗?我帮你点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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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不知不觉写到50章,这本故事也写完大半啦[奶茶]
这是我第2篇入V文,相较写《省状元》时的清冷寂寞,这次有了许多和我一样话不多的朋友在追读,感觉没那么寂寞和难熬,谢谢你们和我一样喜欢这个节奏不快,不太刺激,比较日常的故事,喜欢看阿蛮和陆老板[害羞]
写这章时,依然在听许巍的歌。
前半段时,有微微的心疼,心疼阿蛮那些寒窗
苦读的时光,漂泊打工的岁月。诚然,她不是一个很完美的人,没有偶像剧女主常有的美貌,勇敢,善良、真诚,反倒胆小懦弱,爱记仇,热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擅长权衡利弊,但我依然会爱她,爱她从未怨天尤人,从未言弃,从未自卑,从未被打倒,永远都战斗力满满。
刚开始写阿蛮时,曾在其他平台收到一些反馈,会问女主真的不漂亮嘛?觉得女主姐姐是万人迷,却没人喜欢女主的设定比较不好,我也曾犹豫挣扎过,却还是坚持本心,没有更改设定。
一来:虽然我有一些还没写完的漂亮女主,但我从不认为漂亮是被爱的前提,正如《省状元》的女主江陵也不是校花级别,也只是相貌普通,皮肤白皙,气质清冷的女生(我还有一本卡文古言,男主也是中人之姿,但肤白胜雪[笑哭]可能因为我本人不白,所以对白有执念吧[笑哭]虽然我也不漂亮,但我对漂亮没执念。)
二来:我不认为需要被很多人喜欢,很多人爱才是幸福的事情。茫茫世间,万里红尘,有那么一人为你而来,深深的喜欢你爱着你,就足够啦,且我把最好的陆老板留给阿蛮啦。当然,也是把最好的阿蛮留给陆老板啦。陆老板的过往人生,不止是没人喜欢,还遭到各种未婚妻嫌弃
等写到结尾,惊觉阿蛮和陆老板竟然还没有牵过手但还要等一段时间,陆老板骨子里是很传统,责任心很强的男人,但他下了决心,就会节奏飞起[哈哈大笑]
第51章
陆时序眸色一变, “我不抽烟。”
“……”,蛮歌一怔:我眼瞎?
陆时序弯腰捡起那只掉在地上的烟,捏在掌心, 再疾速起身,大步向前走。
蛮歌揉了揉眼睛,盯着那道依然高大却有些慌乱的背影:刚刚, 你明明要点烟呀……
转瞬之间,陆时序停在垃圾桶前。他微微抬手,依次扔掉那根脏掉的细烟, 2块钱的绿色塑料打火机,再从冲锋衣口袋掏出一包仅剩13支的软荷花。
蛮歌追了上来, 双眸直勾勾盯着那包软荷花:还说不抽烟,这都抽几支啦?
下一秒钟,陆时序大手一挥,毫不留情地将软荷花丢进垃圾桶。
蛮歌瞳孔一震:暴殄天物!
她虽不抽烟,却也知道这包烟价值30元。
离开老家洛川前, 每逢参加婚礼,她就会顺走宴会桌上的香烟, 拿回姥姥家附近的香烟店转卖, 再用转来的钱给自己买漂亮的水性笔, 给姐姐买卡通贴纸。
陆时序自然不知道她的想法, 只蹩脚解释,“我平时不抽烟。”
蛮歌恍然:对,老板的确不抽烟。
在他身边四个月, 她从未见过他有任何不良嗜好。他就像是从继承人手册中走出的完美假人,永远温柔待人,永远绅士有礼, 永远平静强大。
陆时序继续解释,“二手烟有害身体健康。欢欢年纪小——”
蛮歌了悟,“…你今晚怎么抽烟呀?心情不好吗?”
陆时序抿了抿双唇,却未说出一个汉字,只用那双平静如水,却比深海晦暗的双眸凝望她白皙如玉的小脸。
蛮歌双眸一震,心下一跳。
晚风吹来,撩动他发丝,他眼角眉梢。
蛮歌怔怔望着他,只见满洲里金碧辉煌又辽阔无边的夜色中,他一袭黑色冲锋衣,讳莫幽深,浑身上下有着无法言喻的哀伤和忧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