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金堂_正愁余【完结】(69)

  素素的丧事终于是没有用上他们,有人过来给她办了一个体面的葬礼,就葬在昆明,这不是素素的故乡,她却永远留在了这里。

  恪戎被接回来和爷爷奶奶同住已有一段时日了。小孩子是顶喜欢这里的——好几座山连一起,人又多,每个人都哄着他,陪他玩,而且都是拿枪的男子汉。

  别人只和他说,妈妈出远门了,他一点不奇怪,妈妈以前也经常出去,爸爸不也总出远门吗?他唯一在意的烦恼,是近来爷爷开始查问他的功课,每天要把那本《幼学琼林》从抽屉里翻出来,认二十个字。他不喜欢认字,他喜欢手枪。但钱副官说了,字认好了,爷爷一高兴,就准许他带他去靶场。于是他认得很卖力。

  他唯一不开心的,是父亲回来。

  这本是喜庆的事,一家人坐着吃团圆饭,恪戎却乖乖地坐着,保姆给自己夹什么菜,就吃什么,一口也不敢挑。

  总司令吃了几口,搁下筷子,擦了擦嘴,慢慢地开口:“后事都处理好了?”

  谭家骧看了一眼父亲,觉得嗓子有些发涩,干巴巴地说了一句:“是,父亲。”

  见儿子这副样子,他心里竟生出一丝不忍,看了一眼正在吃饭的孙子,他也是难,这个女人,不知好歹,这样干脆利落地收拾了,对所有人都好。

  想到这里,他缓缓说:“这样是最好的,你上次说,她的事据实查办,怎么查办?真让她去坐牢,丢的不还是我们的脸?”说到最后,带着难得的语重心长,“亏你还是青天,她的事传出去,别人怎么看你?”

  谭家骧低着头,不回话。许tຊ久许久,他说:“儿子管不好身边的人,让阿爹操心了,儿子惭愧。”

  谭巽霆这才放下心来,拿筷子遥遥地点了点谭家骧面前的菜:“好了好了,事情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吃饭。”

  夫人好像完全没有听见父子之间的这段对话。她把恪戎的小碗端起来,又添了一勺蛋羹,拿勺子碾细了,一勺一勺地喂进孙子的嘴里。她和总司令没有孩子,倒是十分喜欢恪戎,圆嘟嘟的小脸,可爱极了。

  第67章 东风恶 欢情薄

  这时候,恪戎忽然从椅子上跳下来,跑到总司令的膝前,仰着小脸,奶声奶气地撒着娇:“爷爷爷爷,我吃饱了,你看,碗都吃光啦。”

  总司令低下头看着他,笑容极其慈爱,和人们见到的相片、画报上的样子全然不同,没有一点掩饰。

  “吃饱了?吃饱了就让钱副官带你出去玩。”

  恪戎怯生生地看了一眼父亲,眼中全是对玩的渴望,谭家骧只看了他一眼,用几乎看不出的幅度轻轻挥了挥手指:“去玩吧。”

  他不敢看他,人人都说,这个孩子和自己小时候一模一样,可他刚才看到他,却觉得他和他母亲一模一样。

  恪戎如蒙大赦。他转身就跑,小皮鞋在大理石地面上敲出一串急促而清脆的嗒嗒声,被早已候在那里的钱副官一把捞起来,哈哈大笑着,扛在了肩头。他最喜欢这样骑大马,咯咯地笑起来。官邸里如今人人都知道,小少爷一来,总司令和夫人心情一定会好,大家也都轻松一些。

  谭家骧听着那笑声渐渐远去,忽然想到了沈蕴兰,她到底在哪里?

  那好像是自己人生中唯一拥有过的温暖,只是拥有的时间那么短暂,如果她在,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等到日军投降,蕴兰和骆以舟在上海团聚,又是三年以后的事情了。

  上海变了样。美军大量进驻,吉普车在霞飞路上轰隆隆地开过,就连路边卖烤白果的小贩也学会了几句洋泾浜英语,见着高鼻梁的军官便堆着笑喊“哈啰哈啰”。从后方胜利归来的中央军则负责接收日伪资产,从虹口的仓库到达官显贵的公馆,一栋一栋地贴上了封条,又一栋一栋地解开封条换上新主人。沦陷时期的汉奸们跑的跑、抓的抓。

  沈秉宇就是在这个时候,轻而易举地替侄女夫妻在上海寻了一小栋两层的小洋房,红屋顶黄砖墙,蕴兰坚持要付租金,主人家哪里敢收,只求沈秉宇开具一纸证明,让他们的通行证和其他资产都能平安无事,便千恩万谢,觉得是自己占了天大的便宜。

  至于沈秉宇自己在上海接收的宅邸,则又是另一番光景了。

  那是一座西班牙风格的别墅,瓦筒坡面的屋顶在阳光下泛着暖赭色的光,底层是半圆的拱券门廊,螺旋纹的柱子撑起一片敞廊,二楼和三楼贴着黄色的面砖。草坪是建筑的三倍有余,几株香樟老树洒下大片的浓荫,散步其间,竟不觉得自己身处闹市,

  谭家骧隐约想起来,这原是日伪时期一个煤炭大王的私宅。想来是姓了公,又被人拿来讨好沈秉宇。他嘴角微微一扯。

  沈秉宇从前是甚少贪腐的。他以读书人自诩,爱惜名节,但这几年来谭家的态度让他寒了心。从前谭巽霆在政界多倚仗沈秉宇,谭家骧坐大以后,却开始把手伸向他,以各种理由,想尽办法逼沈秉宇让出位置。尤其是抗战胜利之后,迫不及待地要把他手下的人重组,插入许多谭家骧培养的人。他干脆领了个省政府主席的虚衔,远远地躲到上海来,原来的那一摊子,便任由谭家骧去闹。

  但沈秉宇走了,他原来手底下的人也要吃饭,这闹起来可不是小事。谭家骧和父亲商议许久,认为还是应该请沈秉宇继续兼任,做一段时间的过渡才行。是而今日他亲自登门造访。

  会客厅里的皮沙发是英国货,谭家骧坐了片刻,环顾了一圈那些显然不属于沈秉宇品味的陈设,便站起来,踱到走廊上。他要看看,这座别墅到底有多大。

  走廊铺着暗红色的地毯,另一侧,似乎是间书房,门半敞着,漏出一线亮光和一缕极淡的墨香。

  沈秉宇的书房,本是不许人随意进出的。但南生七岁了,已经开始认字,见了笔墨就闹着要写,是故被特许进入这间禁地。小女孩此刻正坐在一张宽大的官椅上,双脚悬在半空,粉嘟嘟的手攥着一支毛笔,两条腿晃来晃去,声音又脆又急:“我要写字,我要写字!”

  谭家骧看到女孩身边站着一个女人,微微弯腰,穿一件豆沙粉旗袍,印着浅绿色的福寿小团纹,后脑勺挽着一个发髻,露出一抹雪白脖颈,尽管脸被小女孩挡住了,仍能看出是个美人。

  他心生好奇,这个女人是谁?过去有抗战夫人,抗战胜利之后又流行胜利夫人,接收了房子、车子,顺便也接收前一位主人留下的女人。莫非沈秉宇也赶了这个时髦,在这里金屋藏娇?

  可他立刻便否决了这个滑稽的念头。沈秉宇不是那种人。他太了解他了——这个老腐朽,连贪都贪得那么有分寸,何况是色。

  那便不知道是哪家的太太,带着孩子来做客的罢。他这样想着,便转身要回去。

  “你就自己写嘛,想怎么写都可以。”

  谭家骧的脚步顿住了,声音带着久远的熟悉,却给他的心脏重重一击。

  自己已经多久没有听到她说话了。他大脑空白一片。只想到蕴兰走了以后,他发疯似地派人去找的那段日子,“必须找到她,不肯回来,那就杀了她!”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都不知道是真想杀她,还是怕自己不这样说,手下的人便不会当真去找。可是她却人间蒸发了一样。

  后来父亲仿佛下达作战命令一般,不容置疑地在报纸上刊登了离婚启事。登报那天,他坐在去西北的火车上。他出行向来不愿搞特殊,就坐在普通客舱里,听到旅客用天南地北的口音讨论。

  “哟,总司令的公子,这时节竟然登报离婚。这真是稀奇了。”

  “有什么好稀奇的,这种事,多半是男的不老实,要么就是女的不老实。”

  “谭家手里握着枪杆子,给女的一百个胆子,也不敢不老实,多半是这位太子风流成性,少奶奶受不了要离婚的……”

  “他们这样的人家,三妻四妾不是很常见的么?”

  “啧啧啧,现在世道是变了,到底是富贵人家,离婚都弄得这么时髦。”

  ……

  他摘下帽子盖在自己脸上,怕别人看出自己有异样,当时他就想,如果再让自己碰到沈蕴兰,自己一定要捏碎她的每一根骨头。

  可是现在在沈公馆,他听到了这个声音。他突然觉得心跳得厉害,竟然不敢再往前走。

  “我不会写嘛!”女孩子撒起娇来,又晃动了一下双腿。

  “那你就先写一个横。”那女子又说。

  他只觉得心被一只手狠狠地揪住,又拧了一把,无数鲜血往上涌,她离开后的这些年,自己在做什么?他从章贡的专员做到中央政治学校的教育长,手里捏着青年团的人事名册,办公室里挂着委员长的亲笔题词,再也没有人会小瞧他谭家骧,把他看成父亲的傀儡。

  他越来越习惯,周围人看他的神色带着敬畏。可此刻,他害怕了,他害怕那个人真的是沈蕴兰。

  “横,先轻后重,收笔重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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