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在明天_李同意【完结】(25)

  他说完拿开最上面的一叠纸,指着剩下的资料道:“他额外推荐了一些你可能会用到的参考文献,我对照了你放在书房的那些书和资料,这些是你没有的。”他点了点纸面上的一些手写标注,“逻辑哲学和语言分析的专业知识我不大懂,只是把一些表达复杂的语法和句式简单做了注释,至少在语言上,应该能更好理解一点,你如果有不清楚的,再来问我。”

  何暮惊讶地张了张嘴,看着那厚厚一沓,几乎有几百页纸的资料,好半晌才出声问道:“所以……昨天我回来的时候,你看的就是这些?”

  “嗯。”简和沉轻轻捏了捏何暮的后颈,“今天先出去转转,让头脑放松一下,回来再看,思路也能更清晰一些。”

  说是出来转转,但焦头烂额地过了太久,真正出来的时候,竟不知道要去哪儿。

  何暮与简和沉对视一眼,最后还是简和沉一锤定音:“家里的水和酱油都要没有了,先去趟华人超市吧。顺便看看想吃什么,晚上回来给你做大餐。”

  何暮忍不住笑起来:“你怎么和我妈一样,遇事不决先吃饭。”

  简和沉一边启动汽车,一边轻笑道:“那有机会的话,我要和伯母好好切磋一番了。”

  何暮看起来笑得更厉害。

  她笑着转过头,看向窗外在眼前划过的树,笑容在脸上缓慢、静默地收敛,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呢喃:“好,有机会的话。”

  肯辛顿和切尔西区居住的华人不多,也就并没有像样的中国超市,他们常去的一家在摄政公园附近。

  何暮看着简和沉在一堆她完全不知道用途的调料里挑挑拣拣,忍不住颇为好奇地问:“你总共也没在中国生活多久,到底为什么这么会做中餐啊?”

  “家学渊源。”简和沉拿起一瓶酱油放到购物篮里,“我外公六十年代初去美国求学,我外婆随同一起,就在美国的唐人街开了一家中餐馆。后来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外公没能再回国,那家中餐馆也就一直经营下来了。我母亲在世时,大多时候,也更偏爱做中餐,所以…...”

  “祖传的手艺。”何暮接话。

  简和沉笑起来:“可以这么说。”

  何暮歪了歪头:“那我今晚要吃左宗棠鸡。”她将半边身子探到简和沉身前,仰起脸,颇有点不怀好意地笑道:“唐人街中餐馆的传世名菜,你肯定会做吧?”

  简和沉抬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脑袋:“那今晚让你尝尝祖传的传世名菜。”

  “你真会做呀?”

  简和沉学着她的样子,歪头挑眉,笑眯眯地看着她:“你真要吃,我就真会做。”

  何暮看他不像开玩笑,想象了一下那道“传世名菜”的味道,牙疼似的撇了撇嘴:“算了算了,还是宫保鸡丁吧。”

  简和沉低声笑起来,牵着何暮的手转了个身:“走吧,去买水。”

  何暮其实并不爱喝水,她爱喝可乐,但老是牙疼,所以为了让自己能够有动力喝水,养成了收集瓶盖的习惯。

  她喜欢喝一款瓶盖可以拼接起来的水,水是中国的牌子,伦敦只有中超可以买到。她会把喝完的瓶盖拼起来,九个瓶盖拼一层,一共拼九层,拼够八十一个,何暮就会把他们收进玄关下面的柜子,她说这样就能看到自己喝了多少水,很有成就感。

  简和沉总是会被她的一些奇思妙想逗笑,就也跟着她一起,把那些水瓶上拧下来的盖子,码放在玄关的柜子上。

  何暮有时会在拼起来的瓶盖里藏小纸条,两个上下叠在一起的瓶盖中间藏着一张纸条,再和其他的瓶盖拼到一起。

  简和沉极偶尔也会在那里面留一两张字条,他会学着何暮,写她所谓的“笔名”。因而何暮不时也会把那些拼好的瓶盖再打开来翻看,去找一找那些算不上惊喜,但也足够让人会心一笑的小“彩蛋”。

  何暮看着简和沉从最下面的货架,拿起一整箱水放进购物车,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转了转眼珠,用手指了指水瓶上的盖子:“你昨天早上骂我了!”

  简和沉先是疑惑的看向她,随即想到了他昨天留在瓶盖里的那张纸条,无奈地笑了:“天气还没有回暖,你穿裙子出门会腿疼。”

  “你们外国人,不都该是大冬天穿短裤的嘛?”

  “首先,我从不穿短裤,其次……”简和沉伸出一根手指,轻点了点她的额头,“很不巧,我外婆和我母亲都笃信中医。”

  “也是家学渊源?”

  “对。”简和沉点头,“所以,天气回暖之前,不要再穿裙子出门。”

  何暮皱皱鼻子:“好吧,答应你了,今晚再加一道水煮肉片。”

  “成交。”他答应地爽快,揽着她的肩膀转了个身,“走,去买肉。”

  简和沉的厨艺倒确实担得起一句家学渊源。

  何暮摸着连一口水都塞不进去肚子,满足地叹了一口气:“连续两天这么吃,我真的会长胖的。”她说着忽然一下子凑到简和沉身前,拿过洗碗池里的一个盘子“我要增加一些运动量,今天我刷碗!”

  简和沉接过她手里的盘子,又重新放回洗碗池,用没有沾油的手背拍了拍何暮的肩膀:“去客厅走两圈消食,不用你刷碗。”

  简和沉洗碗回来的时候,何暮正瘫坐在沙发上揉肚子,“还是很撑?”简和沉问。

  何暮点点头:“我再缓一会儿。”

  简和沉看着她笑笑,忽然俯下身,靠近何暮身前。他的身影挡住了那盏坏掉的落地灯,在何暮身上落下一片阴影。

  他注视着何暮的眼睛,轻声说:“我有办法让你尽快消食。”

  何暮在他的注视里,缓慢地扬起嘴角,眼睛也随之弯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她把自己凑上前去,和简和沉靠得更近了一些,用更轻的声音说:“你就只有这一个方法,没有新意。”

  “方法不在新,管用就行,不是吗?”

  悠闲的时间总是短暂,等何暮能够再次真正度过一个像样的周末,已经是又一个月之后。

  她终于在Deadline前四天提交了那篇折磨了她将近九个月的毕业论文。交完论文的第二天,她久违地睡了一个懒觉。

  简和沉比她醒的早些。何暮昨天交了论文,今天又刚好周末,他准备先放一放手头的工作,陪她好好休息两天。

  此时趁着何暮还没有醒过来,他正研究着怎么把那盏坏掉的落地灯修好。

  这栋房子是简和沉的母亲留下的。他母亲年轻时曾在帝国理工大学工作,他便也随之在伦敦念中学,入读的正式那所久负盛名的哈罗公学。大概也是那时养成了一些在许多人看来有些刻板的传统习惯。不过何暮倒是觉得简和沉那些小习惯很有趣,她调侃那为典藏版的绅士教科书。

  后来简和沉的母亲因病返美,他也去了美国读大学,房子便闲置了下来。

  他母亲去世的前一年,曾专程着人修整过一次这栋房子,但此后他工作繁忙,每次到伦敦也都是短暂停留,几乎再也没有在这里长住过。因此这里的绝大部分家具,几乎仍是十年之前他母亲置办的,包括这个落地灯在内的许多设施都已经陈旧。

  其实平时反倒是何暮修理这些东西更多一些。不亮的灯泡、摇晃的茶几、松散的柜门,诸如此类的小毛病,她都能修好。这大概是留学生自带的天赋技能,她甚至能独立更换储藏间坏掉的门锁。

  至于简和沉,大学时辅修的基因工程课程对非生物领域的工程应用没有任何帮助。他一手拿着螺丝刀,一手托着开关盒,几乎拿出了对待复杂实验一样的认真态度,仔细研究。

  就在这时,他接到了远在美国的姨妈的电话。他腾出一只手调低了手机的音量,然后才按下了免提。

  “喂,姨妈。”简和沉尽量压低了声音

  “诶,和沉呀。”简和沉外祖家祖籍在苏州,他姨妈讲话有明显的南方口音。

  “姨妈,您最近还好吗?”他礼貌地问候。

  “好呀,好呀。我给你打电话是有两件重要的事情找你。”

  “您说,姨妈。”

  “你妈妈有一个同学叫邹凯你还记不记得呀?”她问完也不等简和沉回答,便接着道,“前两天,我和他的爱人碰到了。聊到他有一个女儿,叫邹妍,跟你一样大,也是你们学校毕业的,也是学的生物。你什么时候回来,你们两个见一见呀?”

  简和沉听懂了她的话中之意,无奈道:“姨妈,我最近都回不去,实在不太方便。”

  “哎呀,你抽时间回来一趟嘛。这个邹妍我见过,长得也很漂亮的。你们一个学校毕业的呀,也有共同语言嘛。你妈妈不在,这些我要给你操心的呀…...”

  听筒那头声音越来愈高,简和沉担心吵醒何暮,只好放下手中的东西,关掉免提,把手机放到耳边。

  从小接受的教育不允许他主动提出挂断长辈的电话,只好一直礼貌地应和着,最后对方不知又说了些什么,简和沉最终答了一句:“好,我知道了,您来安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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