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完,回到前院吃饭。
谢赟多放了一点杂粮面,咸汤煮的比较稠,而且还有点小疙瘩,煮之前还加了两滴油,放了点葱花炝锅,味道很香。
她想着,明天要弄个西红柿回来,晚上煮汤用,带点酸味,更好喝。就算不薅集体的羊毛,西红柿也吃得起,一分钱一斤,谁家种了西红柿的,你给人一分钱,就能摘三四个大的。
只是她和谢燊习惯了能省则省,能不花钱就不花钱,一分钱也舍不得花。姐弟俩多少都有点守财奴属性。
谢赟盛饭,把稠的都盛给了张瑞凤和谢燊,自己喝点稀的,她能偷偷给自己加餐。
张瑞凤和谢燊一看就明白了,谢燊跑去拿了个空碗,用大勺子抄底把自己碗里的小面疙瘩都盛了出来放在空碗里,张瑞凤也如法炮制,俩人盛好了,把那个碗推给谢赟。
谢赟没办法,只好倒了三分之一给自己,剩下的又给他们倒了回去。
张瑞凤说:“咱们三个都得吃一样的东西。”
谢赟点头,“知道了妈。”
晚饭后,谢燊去洗碗刷锅,把攒了一天的刷锅水和猪草混在一起,再往里抓一把炒熟的玉米面,给猪也加个餐。
喂猪也不能光给草,多少还是得加点粮食。这时候粮食少,大家都是把玉米粒炒熟,然后用石碾子碾碎,每天抓一把和猪草混在一起喂。炒熟的玉米很香,猪很爱吃。
张瑞凤和谢赟吃完饭就坐着休息,过一会她们还要去晒谷场剥玉米皮,给算一个工分,而且,剥下来的玉米皮归个人所有,到时候背回来就行。
这件事,就不让谢燊参与了,他毕竟还小,长身体的时候,还是要早点睡觉。
张瑞凤跟她说:“斌斌,你今天也别去了。早点休息。”
“去。多弄点玉米皮回来,省的冬天不够烧。妈,我心里有数,累不坏。”
歇了一会,娘俩背着筐就往外走,并且在外面锁了门,让谢燊大晚上就不要再往外跑了,早点睡觉。
第7章 穿书
谢燊很听话,自己烧了点温水冲了个澡,又在大锅里温了一锅水给母亲和姐姐备着,然后他就上床睡觉了。忙了一天,他也很累,沾床就睡。
谢赟来到晒谷场的时候,这儿已经有不少人了。剥玉米皮的主力军是女同志,有一些年纪大的白天没法下地的老太太都来了,一是为了拿一个工分,二是为了把剥下来的玉米皮抱回家。
顺带的,还能薅一两个玉米回去。
谢赟和张瑞凤在记分员那儿报了到,领了板凳,找了个地方坐下就开始剥。
大家都把剥下来的玉米皮往自己屁股底下一扒拉,慢慢的,凳子就用不上了,就坐在玉米皮堆上就行。
自己屁股底下的就是自己的,不会产生纠纷。
谢赟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看见好几个老太太都出其不意就把一个带皮的玉米混着玉米皮一起扒拉到屁股底下,手法之熟练,动作之利落,令人叹为观止。
当然了,谢赟也不遑多让,她收了几个在自己空间里,打算抽空种了。
她空间里的玉米和这儿的玉米不是一个品种,完全没法往外拿。
原主会跟这些奶奶大娘一样,扒拉两个放在屁股底下,最后走的时候连同玉米皮一起装进背筐。装的时候还要小心一点,别让巡逻的人看出端倪来。
虽说巡逻的人心里也明白大家都在夹带,但他们只是一眼扫过去,并不会仔细检查每个人的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事就过去了。
但是你总不能明晃晃的打人家的脸吧。一旦没抱好,玉米掉出来了,得了,纸糊高帽一戴,明天就得在大队溜达两圈游个街。
所以大家都很小心,也就是拿一两个,多了是不敢的。
谢赟速度很快,没过多久,屁股底下就堆成了小山,她站起来,把玉米皮塞进背筐,先往家里背了一趟,又回来把张瑞凤剥的也背回了家,然后坐那儿继续剥。
一直到今天收的玉米全都剥完了,就可以散了。
大家一边干活一边聊天,聊收成,聊孩子,聊家里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张瑞凤和谢赟只是听,很少说,只是在别人问到的时候搭两句话。她们家人口少,没矛盾,没什么好拿出来说的。别人家的家长里短,她们也不愿意参与讨论,不会发表评价。
干完活,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谢赟和张瑞凤回到家,用温水擦洗了身子,快速把自己收拾干净,张瑞凤就催促谢赟赶紧回房间去睡觉。
她自己则是拿出之前留的老酵母,把面发上才回房间睡觉。
农忙的时候,是真的累人。
谢赟关好房门,进入空间又洗了个澡,不然觉得全身刺挠的慌。
一切收拾妥当,她躺在床上,很快就沉沉入睡。今天这一天,比她前世的任何一天都要累。
睡梦中,谢赟看了一本书,书名叫《穿越七零养崽崽》,是一本先婚后爱小甜饼。
女主任秀珍,是一名下乡知青。她是穿越过去的,因为原来的任秀珍不想下乡,以绝食来抗议,但是她高估了自己在父母心中的地位,三天没吃饭也没能让父母妥协,倒是自己因为饥饿诱发心梗,猝死了。
现代职场精英任秀珍穿越而来。她按照父母的要求,把自己的临时工让给了弟弟,果断和父母断绝关系,报名下乡,来到了柳树屯大队。
作为穿越人士,她知道国家发展的走向,知道自己在农村待不了多久,现在已经是1974年了,三年以后她就能高考回城。借这个机会摆脱无良家人,把户口转出去,从此以后和这家人再无瓜葛,倒也划算。
但是,下了乡以后她才发现,农村生活她适应不了一点。
恰在此时,柳树屯大队的老郑家在给自家老三郑国强找媳妇。
郑国强是一名军人,此时已经28岁,副营长,丧妻,有三个儿子,老大五岁,老二不到三岁,老三才刚出生没多久。
条件好点的姑娘都不愿意嫁给他。
但是任秀珍愿意啊。
她喜欢孩子,自己又不愿意生,郑国强正好有三个,可以让她养着玩。而且,郑国强工资不低,嫁给他就可以随军,离开这个地方,这不就是穿越大神给她量身定做的老公吗?
所以,她主动找到郑国强,表示愿意嫁给他。
别看郑国强鳏夫带娃,但是他也挺挑剔的,条件好的看不上他,条件差的他看不上。
任秀珍的出现让他眼前一亮。
城里姑娘,谈吐不俗,长相优秀,愿意嫁给他这个大老粗,给他的孩子当后娘,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
俩人一拍即合。
接下来就是先婚后爱,任秀珍把丈夫和原配的孩子视如己出,一心一意的照顾和培养他们。同时潜移默化的调教男主,改掉了他愚孝和大男子主义的毛病,让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自己的小家上。
男主也在和女主相处的过程中不断成长进步,成了男德标杆。
俩人从最初的搭伙过日子,到后来的相知相爱,女主也克服了对生孩子的恐惧,发自内心的想要留下和心爱之人的血脉,结婚几年之后,她生了个女儿,被全家人爱如珍宝。
故事看起来很美好,男女主携手共进,幸福一生,如果“谢赟”不是男主那早死的原配的话。
“谢赟”是这本书里的背景板人物,女主的对照组,活在众人的回忆里。
比如,男主感叹女主的优秀,就会把她拉出来遛遛,衬托的女主更加优秀。
男主的家人欣赏女主,也会把她拉出来遛遛,把她贬的一文不值。
第8章 去他大爷的男主
在这些人嘴里,“谢赟”是个妈宝女、伏地魔、搅家精,嫁给男主以后还总想着娘家,没事就回去帮忙干活,在婆家却偷懒耍滑,以前在娘家能拿满工分,到了婆家只能拿8个。还总是拿生孩子、带孩子、做家务说事。
他们说“谢赟”小气吧啦,斤斤计较,不满丈夫把工资都寄给婆婆,没事就在家里找麻烦挑刺,不敬公婆、不睦妯娌、不关爱小姑子,没有大局观。
她生第三个孩子的时候之所以大出血,就是因为她自己气性大,小姑子生病了,婆婆把她娘家人送来的一罐麦乳精拿到了小姑子屋里,她就气的直接早产十多天,最后把命都气没了。
他们说“谢赟”就是自己想不开,婆婆只是拿走给小姑子吃两天,又没说不还给她,实在太小气了。
他们说“谢赟”是无福之女进了有福之家,享不了郑家的福,所以早早去世了。郑国强的工资虽然都交给了郑母,虽然郑母把它花到了全家人身上,没有偏心“谢赟”这一支,但是也没有虐待她,她却耿耿于怀,实在是不识大体。
“谢赟”生的三个儿子经常听家里人这样说起母亲,对她没有任何好感,他们从来不去看望外婆和舅舅,也不去给亲妈上坟,一心和父系这边的人亲近,一心认后妈当亲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