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 刑法的公正,不能只建立在惩罚装疯卖傻的富人上。对于真正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的群体,当他们卷入刑事犯罪时, 星城的法律存在巨大的空白和误判空间。”
钟情拿起第一份卷宗, 红色的封皮上写着:【星海区“11·05”故意伤害致死案】。
她翻开案卷。
这是一起发生在下城区街头的命案, 犯罪嫌疑人叫王涛,四十二岁,持有残联颁发的重度精神分裂症残疾证,长期靠低保生活。
被害人叫李建, 二十二岁,是一名网络平台的主播。
现场监控录像和周边证人证言清晰地还原了案发经过。
十一月五日下午,王涛正坐在街角的台阶上啃着一个冷馒头,处于正常的状态。
被害人李建为了博取直播间的流量,主动靠近王涛。
王涛言明了自己有精神疾病,最好离自己远一点。
李建却更是来了兴趣。
先是用侮辱性的语言对王涛进行谩骂,随后变本加厉,用脚踢翻了王涛的饭盒,并用一根自拍杆反复戳捣王涛的头部。
这种持续长达十分钟的恶意物理和言语刺激,直接诱发了王涛的被害妄想。
王涛在恐慌和失控的状态下,从街边的肉摊上抓起一把剔骨刀,将李建当场刺死。
钟情看着案卷后面的预审意见,辖区警方以故意杀人罪将王涛移送审查起诉。
而王涛的法援律师则主张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要求直接释放。
钟情放下第一份卷宗,拿起第二份卷宗。
【城南区“12·12”特大运毒及报复杀人案】。
案情更加触目惊心,城南区的一个□□团伙,为了逃避警方的打击和死刑,专门从偏远地区收买、诱拐了三名患有严重智力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的未成年人。
□□头目告诉这些智力只有五岁儿童水平的患者,运送毒/品是送糖果的游戏,用刀捅死敌对帮派的头目是英雄打怪兽的任务。
这三名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在□□的诱导、哄骗和胁迫下,完成了两次大宗毒/品交易和一起灭门惨案。
案发后,□□头目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没有直接参与杀人和运毒,试图以从犯身份脱罪。而那三名真正的凶手,因为司法鉴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面临着被直接释放、遣返回原籍的尴尬局面。
这两份卷宗,压在星城司法体系的软肋上。
精神病人被恶意挑衅导致犯罪,该如何界定其防卫权与刑事责任?
精神病人被教唆、诱导成为杀人工具,法律该如何惩处幕后黑手,又该如何安置这些极具社会危害性的“工具”?
钟情拿着两份卷宗,走进了处长吴天明的办公室。
吴天明看完这两份卷宗的案情摘要,眉头紧锁。
“这两个案子,目前在基层法院争议极大。”吴天明揉了揉太阳穴,“王涛案,社会舆论同情精神病人,认为死者是咎由自取;但死者家属咬死是故意杀人。□□那个案子,如果不重判幕后黑手,以后星城的黑社会全都会去精神病院招募杀手。”
“争议大,是因为星城现行的《刑法典》第十五条过于粗糙。”钟情拉开椅子坐下,“法条只规定了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不负刑事责任。但它没有对犯罪的前置诱因进行细分。”
钟情指着王涛的卷宗。
“王涛案,死者李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明知对方是精神病人,依然实施恶意挑衅,在法理上,李建的行为构成了不法侵害。王涛的反击,应当引入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的考量。”
钟情翻开案卷的法律定性建议页,用钢笔写下几行字。
“如果一个正常人受到同样的殴打,反击致死,我们会审查其防卫限度。对于精神病人,其自控能力本就低于常人,面对恶意挑衅导致的失控,法律不能苛求其保持理性克制。死者在主观上具有重大过错,应当阻却或极大减轻王涛的刑事违法性。”
吴天明看着钟情写下的批注,点了点头:“那□□教唆案呢?”
“引入间接正犯的绝对量刑原则。”钟情看向第二份卷宗,“教唆、诱骗、胁迫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实施犯罪。教唆者就是把精神病人当成了一把具有杀伤力的刀,这在刑法上,属于间接实行犯罪。幕后黑手不仅不能认定为从犯,还必须作为主犯,并且适用法定最高刑甚至加重处罚。”
钟情停顿了一下,提出了最核心的问题。
“吴处,判决容易,但在判决之后呢?无论是被挑衅杀人的王涛,还是被当成杀人工具的智障未成年人。他们在客观上已经实施了剥夺他人生命的严重暴力行为,展现出了极高的社会危害性。如果因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就把他们直接放回社会,这是对公众安全的不负责任。”
吴天明叹了口气:“现行制度是责令家属严加看管。但王涛的家属根本无力看管,□□案里的那三个孩子甚至连家属都找不到。”
“所以,需要制定一部全新的特别法案。”
钟情站起身,目光如炬。
“一部专门针对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评定、案件审查程序以及强制医疗国家收容体系的完整成文法。”
……
一周后,星城最高检察院,内部立法起草委员会办公室。
钟情坐在堆满各国参考法典的桌前,她的对面,是星城大学法学院的贺青山教授,以及几名司法部的高级立法委员。
作为发起人和主笔人,钟情正在电脑前逐字逐句地敲打着《星城精神障碍者刑事司法及强制医疗特别法案》的草案。
第一篇章: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多维印证原则。
她将陆子辰案的判例正式转化为法条。
明确规定,医学鉴定机构出具的精神疾病诊断证明,仅作为法庭审查的参考证据,不具有绝对免责效力。
法官和公诉人必须结合嫌疑人案发前、案发中、案发后的客观行为轨迹,对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进行实质性审查。
医学诊断与行为逻辑相冲突时,以客观行为逻辑为准。
第二篇章:前置诱因的责任划分原则。
针对王涛案,钟情写下了具有实务操作性的条款。
“第三十一条: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明知对方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仍故意实施寻衅滋事、侮辱、殴打等恶意挑衅行为,导致精神障碍患者病情发作并实施暴力反击的。挑衅者应承担主要过错责任,精神障碍患者的防卫行为,应当结合其病理认知水平进行宽缓评价;未超出必要限度的,不负刑事责任。”
第三篇章:教唆与诱导的严惩机制。
“第四十五条:利用、教唆、诱骗、胁迫无刑事责任能力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实施犯罪行为的,教唆者构成间接正犯。法庭在量刑时,应当将该精神障碍患者视为教唆者所使用的‘犯罪工具’。对教唆者,应当依照其所教唆的犯罪依法定罪,并依照刑法从重或加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第四篇章:强制医疗的绝对收容体系。
这是法案中最厚重,也是触动利益最多的一部分。
钟情敲击键盘的速度没有减缓。
“第五十条:经法定程序认定无刑事责任能力,但实施了故意杀人、强/奸、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具有持续社会危险性的精神障碍患者,全面取消家庭看管及私人医疗机构收容制度。必须由国家公权力介入,统一送交星城国家级高安全级别的强制医疗所进行封闭式收容治疗。”
“第五十二条:强制医疗场所实行政企分离,严禁任何私营安保公司或医疗资本介入强制医疗所的日常运营及安保,强制医疗所的管理人员由星城司法部直属编制法警担任。”
“第五十五条:强制医疗的解除。取消单一医院院长的签字放行权,解除强制医疗,必须由公诉机关发起监督,由司法部指定的三名独立法医精神病学专家、两名资深法官及一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听证委员会进行全方位评估,评估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并向社会公开。”
历时三个月,这份长达两万字的法案草案,在钟情和贺青山的反复推敲下,最终定稿。
星城立法议会大厦。
关于《星城精神障碍者刑事司法及强制医疗特别法案》的一读听证会正在这里举行。
一百二十名星城立法议员坐在呈半圆形的议事厅内,钟情作为法案的主要起草人和检方代表,坐在正中央的陈述席上,她的面前放着一本打印好的草案。
听证会的气氛剑拔弩张。
这部法案动了太多人的蛋糕,尤其是关于强制医疗由国家绝对收容的条款,直接切断了星城医疗资本和私人安保行业的利润链。
一名代表医疗资本利益的议员按下麦克风,言辞激烈地发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