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书颐有“女儿”的谣言不胫而走,有人信,有人狐疑,毕竟落在一个大美女身上的传闻总是稀奇古怪。
简书颐对此无所谓,传远一点也好,对挡掉烂桃花起到很大的作用。
近来,身边清净了不少。
Mohouse的logo后面跟着墨居的标识,简书颐在电梯15层停下,她提着一堆咖啡,放在茶水间的桌上。
一堆员工凑过来。
第一个奔过来的女孩子眼尖地挑走她的焦糖玛奇朵,笑嘻嘻说:“谢谢女神~今天怎么来这么晚?”
简书颐用开玩笑的语气,找了个借口:“够早了,你要是知道我每天四点起床给孩子做早餐,你也会觉得我很命苦。”
简书颐现在做老板,负责带一些刚毕业的工程师,在产品技术上,有的算法优化只有简书颐能搞定,她的工作能力不用多说,加上过于漂亮的长相,和少言寡语的个性,会给人轻微的距离感,简书颐在很多人的心里是堪比神一样的存在,公司里的人都挺崇拜她的。
有的研究生年龄比她还大点,姐这种称呼实在是叫不出口。
有一些人规规矩矩叫她简总,有一些亲近的打趣叫她女神,还有一些不太熟的部门员工,会叫她Jane。
路人甲:“什么?!我女神居然英年早婚!”
路人乙:“果然顶级美女在婚恋市场上不流通。”
路人丙:“真假的啊简总,女儿还是儿子?”
简书颐说:“女儿。”
路人丁:“你女儿肯定特别漂亮吧?长得像你?”
简书颐笑一笑说:“没准像爸爸呢。”
路人甲:“下次聚会把你老公也喊上呗,我们也好奇是什么样的男人是拯救了银河系。”
简书颐:“我一般公私分明。”
路人乙:“你是不是在开玩笑呢?”
简书颐依旧笑容浅浅:“你觉得呢。”
路人丙:“你这样很狡猾哦。”
简书颐说:“狡猾一点好,不会被看穿。”
路人丁不敢置信:“不是,你真有女儿啦?”
简书颐点头说:“真有。”
陶菲去旁边的会客厅送了两杯水,出来后,食指抵在唇心,“你们声音小点,开会呢。”
简书颐轻声问陶菲:“林总还没来?”
她有点工作上的事得找林启航问一下。
但陶菲往旁边的会客厅指了一下,悄声地说:“今天盛杨的方总过来,谈融资的事。”
听到盛杨这个名字,简书颐的瞳心就不由地跳了一下。
她立刻顺着陶菲手指的方向看去,果然见到一个男人的身影。
会客厅和茶水间挨着,隔断只有两盆绿植,是琴叶榕和百合竹,她从电梯口出来后,没有当即看到在沙发上坐着的人。
而此刻,简书颐的视线落在不远处的男人身上。
沙发紧邻落地窗。
被稀疏的竹叶遮挡的侧影疏淡,方立函正叠腿静坐,等人的姿态慵懒,从简书颐的角度看不到他偏过去的眼睛,但俨然是在漫不经心地睨着窗外,茶几上三杯水冒着热气,对面的座位空着。
他穿得很休闲平常,依然是从前很喜欢的打扮,黑色外套和黑色的工装裤,夹克的拉链扯到顶,松弛的装束将他裹住,整个人陷在漆黑冷劲的少年感里。
——这种外套的布料质感很凉,简书颐心猿意马地想,她以前用脸颊贴过,但是她不怕,因为他的怀抱很温暖。
他完全不用遵循职场上的着装规则,像是早起摸黑从衣柜里随便摸了件外套就搭上了,周身萦绕着“不刻意”的气场,连发丝都松弛,就气定神闲地坐在那儿,等待着CEO过来。
还是那副懒懒的样子,像是对眼下的工作事项并不挂心。
自然,这种随便并不是真的不在意,而是源于胜券在握的底气。
他的空间极静,而茶水间刚刚热闹完一番。
简书颐的心脏不由地拧紧了一刻。
盛杨在申城做地产和商业综合体,墨居所在写字楼对面的高端商场就是他们旗下的,集团也自有酒店品牌,日常投一些智能家居,顺便给自家的高级酒店做一些采购升级是合理的。
之前简书颐就听谭正说起过,很希望能谈到盛杨这样级别的合作,既想让对方合资入股,又希望盛杨能把集团资源开放给他们,话里话外,心痒难耐。
毕竟如果能顺利谈成,拿到大客户的订单,又有集团的品牌背书,他们公司可以起飞了。
虽然当时简书颐有所顾虑,会不会真在工作中碰到方立函?
但是她起初心里没太当回事,全当合伙人在吹牛画饼,因为这些赫赫有名的集团架子都挺大的,谭正出去谈业务也不是碰壁一两回了,能把他们这些新兴企业放眼里吗?
简书颐轻声问陶菲:“还是找到盛杨了吗?”
“其实没那么难,”陶菲压低声音说,“去年你没来的时候就合作过,采购过我们这儿的一款灯,这个方总还挺好说话的,话语权也很大,主要是出手大方,年轻还是气盛,对数字多少漠不关心,签合同刷刷的,都不看价钱。”
陶菲也是写代码做技术的,性格在他们组是少有的活泼,一边说着,一边做出爽朗签字的动作。
简书颐看着她戏精的样子,忍不住笑了下。
这边话音刚落,林启航和谭正一起过来了。
林启航是墨居的副总裁,估计是刚刚跟方立函聊了几句,又去请来在办公室的谭正。
谭正过来时,扭着西服的扣子,毕恭毕敬地说:“方总怎么亲自大驾光临?”
方立函收回看向窗外的视线。
他淡声说:“正好今天有点时间。”
谭正说:“要不去办公室坐一下?”
“一会儿还有事,谭总有什么想法尽快谈吧。”
方立函的眼神温和有礼,神色淡然持重,虽然谈话过程中,面上也会露出一些社交性的笑意,但见到大他十几岁的谭正过来,他都没起身迎一下。
拽死了。
当然了,他也不需要动,所有人围着他转就行。
他从容不迫地坐在那儿,就有统筹全局、把控全场的能力。
简书颐试想过,他们会不会在这座城市偶遇。
想象里的他,大概已经西装革履,位高权重,穿着红底皮鞋,用一脚能踩死所有人的气势俯视她,遇到让他恨透的女人岂能善罢甘休,立刻发布全城通缉令,势必要找到她报仇雪恨!
意料之外,他没有。
他在她的眼里仍然是十几岁的样子,还有很明显的少年仪态与筋骨。
此刻再去揣摩他目中无人的姿态,不全然是出于不食人间烟火的自大,她还看到一种很明显的空。
认识一个人,不管他今后多么成熟、像大人,可能在心底里,永远记得见他第一面的样子吧。
简书颐见过他穿校服,所以看到的他,总在青春的光影中。
不知道别人眼里的他是什么样。
正浮想联翩到这儿,简书颐一回过头,甲乙丙丁又热闹起来了。
“看到了,巨帅,顶帅,我上学都没碰到过这种级别的帅哥,主要是气质你懂吗。”
“想不到这么年轻,他进来我还以为实习生呢,但给人感觉还是蛮成熟的。”
“这种看起来淡淡的人手腕最厉害了,杀人不见血的。”
“杀谁啊,杀你吗?”
简书颐隔绝掉这些议论声,回办公室前,最后看了一眼方立函。
人还是那个人,但又一切都变了。
记忆里,他是方立函,是完美男神,是大帅哥。
在这里,他叫盛杨的二少爷。
……
简书颐准备下去吃饭的时候,经过茶水间时,这儿已经没有人了。
陶菲挽着她的胳膊,走向电梯口,冷不丁说:“你有没有觉得这个方总好拽啊,谈合同都不穿西装。”
简书颐深有同感:“早就觉得了。”
陶菲忽略了她这个“早就”,又喃喃自语说:“可能这就是天生气场吧,谭总这样的才需要三件套装派头。”
简书颐淡淡:“谭总在后面。”
陶菲立刻吓得大气不敢出。
过了会儿,她谨慎地回头。
身后无人。
陶菲松下一口气,并且面如死灰地看向简书颐。
简书颐面上带着恶作剧得逞的笑,走进了电梯。
电梯门即将合上的一瞬,被男人修长的指骨撑紧,门又慢悠悠地重新打开。
方立函跨了两步,走进来。
他把鸭舌帽戴上了,很冷酷。
陶菲又吸起一口气:“方总好。”
方立函显然不在乎她是谁,但也看了一眼陶菲,点了下头。
简书颐的表情还算淡定,她往后退了一步,给他留出空间。
她也想打声招呼,但方立函根本没给她眼神,十足高傲的姿态,让她把窜到嘴边的寒暄又咽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