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_朴久森【完结】(106)

  “饭来了。”

  把打包盒一个个打开,女人依次把几样炒菜摆在小桌板上,“今天他们的酸汤鱼片卖完了,我买了鱼香豆腐,味道应该差不多。”

  少年没说话,只是默默地看着母亲把饭菜都摆好,然后拿起了勺子。

  簌!

  豆腐在炒之前被油炸过的,即使裹了一层浓稠的鱼香汁,但豆腐表面的蛋糊在咬下去时还是很酥脆。受热膨胀的豆腐有了更多的气孔,也吸收了更多酸甜的滋味,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浓郁的鲜香。

  “这是中午买的。”

  就着一口米饭一起吃下去,少年淡淡地道。

  女人没说话,只是又给他的碗里夹了一块排骨。

  “沈”奇小馆不是二十四小时营业,下午的休息时间是不提供饭菜的,所以女人在中午买饭时特地买了两份,一份中午吃,下午他闹的时候,再把另一份用微波炉热一热送过来。

  儿子住院的这几天,真是把她折腾得够呛。

  第一天一直嚷嚷着吃炸鸡,结果第二天就开始改吃中餐,而且是一天四五顿的吃。

  没错,就是这么多顿,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儿子会吃这么多顿,分明每次吃得份量并不多,为什么就不能一次性吃饱呢?

  少年原本是不爱吃排骨的,因为他觉得排骨有股“猪”的味道,比起猪他更喜欢吃鸡。

  但“沈”奇小馆的排骨炖得软烂,轻轻一嗦肉就脱骨了,而且肉味浓郁,没有他讨厌的“猪”味,不止是排骨,不管是其他什么肉他都觉得味道很好吃。

  半个小时前还暴躁的少年,在吃到了他想吃的饭菜后,一下子变成了被驯服的恶龙,整个人都安静了下来。

  不过他并没有吃太多,女人带来的饭菜他只是随便吃了一点,就满意地放下了勺子。

  “不吃了?”

  少年点点头,又说:“妈,一会电视有篮球比赛,你陪我一块看好不好?”

  女人揉了揉他的头,十分勉强地笑道:“好。”

  在病房里陪了少年快一个小时,女人出来时,感觉整个人都被掏空了精气神。

  她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径直地走到了护士站。

  前几次她都是来道歉的,但是这一次,她严肃的表情乍有种兴师问罪的架势。

  把名片放在桌面上,女人问道:“护士,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家叫‘沈’奇小馆的中餐厅是你们推荐的吧。”

  “对,这家店在哥伦比亚大学的食堂也有档口。”

  女人又问:“我不管它开了多少档口,我现在怀疑的是它提供的饭菜可能有问题。哪有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每天要吃这么多顿的?里面是不是有什么让人上瘾的违禁品?”

  菲娜:……

  “女士,十五美刀一份的盒饭,人家为什么要给你放违禁品?”

  “是啊,你知道一颗处方药的成本要多少吗?”

  “他吃那么多顿,难道就不能是觉得饭菜好吃?真心喜欢吗?”

  听到她出言诋毁自己的“白月光”,护士们各个都表示不服。

  分明是少年自己的原因,凭什么要甩锅到食物上?

  没想到儿子不正常,当妈的也在发癫。

  “那他吃完为什么又总是犯困呢?”女人不服地问。

  诺拉皱了下眉,不悦道:“一天吃四五顿,顿顿都是高碳水,你吃你也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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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辱我中餐者,虽蠢必骂!

  第75章 第 75 章 樱桃肉

  医院的护士是轮班制的, 值了一个夜班后,周末刚好轮到诺拉和菲娜这一班上午休息。

  难得睡一个午觉, 诺拉害怕极了,就担心菲娜又会恋爱脑发作,拉着她去找前男友下跪求复合。

  偏偏越怕什么,就越来什么。

  上午十点多,诺拉正在宿舍睡得迷迷糊糊,就听到有人在外面敲门。

  咚咚咚……咚咚咚!

  这个时候能找上门的,想也不用想就知道一定是菲娜。

  诺拉原本是想装宿舍没人的, 但害怕她的夺命连环call, 还是一脸怨念地趿拉着拖鞋起来去开门。

  “都已经快中午,你怎么还不起床?”

  门刚打开,菲娜就跟一阵风一样溜了进来。虽然她的神态着急,脸上却没看到哭泣后留下的泪痕。

  “今天难得休息,不睡觉我还能干嘛。”诺拉打了个哈欠道。

  “当然是吃饭啊, ”菲娜理所当然地回答说, “难道你的肚子不饿吗?”

  诺拉:???

  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不急着跟前男友复合, 反而急着吃饭……这还是菲娜吗?

  穿好衣服跟着菲娜出门, 哪怕来到了唐人街,就站在“沈”奇小馆的门口开始排队, 诺拉都有点觉得不可思议,总觉得她是在做什么铺垫。

  “我听说,沈平常都在哥大的食堂档口,只有周末才会来餐厅做菜, 而且做得全都是菜单上没有的菜色,今天说什么都一定要尝尝!”

  “这个椒麻鸡杂一定得点,然后再点一个毛血旺怎么样?这个夫妻肺片听起来好像也挺好吃的……你说我们是要这个琵琶豆腐?还是茄汁肉饼?”

  因为平时要上班, 每次来“沈”奇小馆吃饭,她们都只能点盒饭或者炒饭这样的快餐。

  头一次能坐下好好地吃一顿热炒菜,菲娜感觉一双眼睛都在冒光,看什么都想点。

  “外面也可以坐人。”

  大家正在点菜的时候,乔伊和琼恩拿了几张折叠桌出来,摆在了餐馆前的那片空地上,“如果不想排队太久的话,也可以选择在室外用餐。”

  一米见宽的桌子配了两把塑料椅,正好可以接待两个人,要是人多一点,可以再把桌子拼在一起。

  虽然比不上室内的卡座舒适,但总比一直站着排队要好。

  原本餐馆是不允许在室外摆放桌椅的,不过这是在唐人街,整条街都是郭云龙的产业,沈瑶也是在得到他的同意后,才想到了这样的方式来接纳更多的客人。

  菲娜和诺拉来得早,桌子刚摆好就抢到了其中的一张。

  桌子放在距离店门口很近的位置,一回头,就能看到在厨房里做菜的沈瑶,还有平常总能见到的陈晨。

  “我们要一份椒麻鸡杂,一份烧藕夹吧,这个四喜丸子也要,”点菜的时候,菲娜又看了一眼厨房里的沈瑶,“再来一份沈做的菜吧,就这样,谢谢~”

  乔琳:“好的。”

  乔琳拿着单子走后,菲娜一边拿出包里的餐巾纸擦拭餐具,一边淡淡地道:“好奇怪啊,你说沈既然是老板,又是在自己的店里,为什么不做菜单上的菜呢?而且她做的菜每桌还只能点一道。”

  “可能是她会做的菜太多了,菜单上写不下。也可能是两个人做出来的味道各有不同,要是顾客都只认准了沈,那工作日店里岂不是会少很多的生意?每次来要全部点她做的菜,她肯定会很累的。”

  诺拉也只是这么猜想,不过感觉事实应该跟自己的分析差不多。

  菲娜茅塞顿开地点点头。

  一路上诺拉一直没敢开口问她,直到现在坐下,她才试探地小声问道:“今天我们只是来吃饭,没有别的安排,吃饭的过程也不会有别人来吧?”

  “是啊。”菲娜又反问道,“为什么会有别人来?”

  得到她肯定的答复,诺拉稍稍松了一口气,“没什么,只是好久没见你化这么漂亮的妆,穿这么漂亮的裙子出门了。”

  平常她们在医院工作时,是不允许化浓妆的,又因为要穿白色的制服,所以日常的穿扮也是尽量简朴。

  在诺拉的印象里,菲娜只会在约会的时候精心打扮自己,所以她很害怕一会吃着吃着,菲娜的前男友会突然出现在她们面前,然后两人上演起和好如初、你侬我侬的戏码。

  菲娜明白她要表达的意思,轻叹一口气后,她解释说:“放心,我不会再找丹了,我想明白了,我和他已经结束了。”

  感谢中餐,感恩沈瑶,感激闺蜜。

  多亏了诺拉,前段时间总是带她来吃好吃的食物,才把她从失恋的阴霾中拉出来。

  看到食堂里的情侣和餐馆里的夫妻时,虽然菲娜也会想到前男友,但对比了他们的恩爱后,她才逐渐意识到前男友似乎并没有那么爱自己,只是看中了自己的“美色”而已。

  不过是她之前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才迟迟没办法走出来。

  而现在,她已经彻底看开了。

  前男友带来的快乐,还抵不上一盘汁稠味浓的红烧肉呢,再加上天天接触病房里奇葩的男病患(特指那个没事找事的少年),更让她对男性的厌恶增加了不少。

  “谢谢你,诺拉,谢谢你前些天一直听我发牢骚,”给诺拉的盘子里夹了一筷子店里免费赠送的小菜,菲娜又说,“今天是我们俩的闺蜜日,一会吃完饭,我请你去看电影逛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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