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纽约开中餐馆[年代]_朴久森【完结】(107)

  诺拉:“好啊!”

  很快,她们的第一道菜就被端上来了。

  菲娜之前吃鸡只吃鸡腿和鸡翅,自从尝过“沈”奇小馆的卤鸡爪后,她就一发不可收拾,爱上了鸡的各种内脏,上次她啃完了鸡脖和鸡头,一直说自己过去这二十多年的“鸡”都白吃了。

  鸡肠炸得酥脆,吸满了花椒油的麻,弹牙的鸡胗,再改了花刀后又有了辣椒的辣,再加上一些碎的鸡心和鸡肝用大火翻炒,一口下去,满口都是丰富又奇妙的口感。

  比起鸡杂,诺拉则更喜欢那道烧藕夹。

  美国人是不怎么吃莲藕的,诺拉也是前不久才第一次尝到莲藕的味道。

  很清脆、很爽口,它不像其他蔬菜那样有标志性的味道,但这也成为了它的优点,让它跟其他任何肉类结合在一起,都不会抢了它们的风头,简直是最完美的配角。

  两片莲藕夹上一些肉馅,裹上面糊后下锅炸至成熟,在炒制的过程中再加入咸鲜口的烧汁……一口下去、咔嚓一声;脆中有嫩、鲜中有香,就连那扯不断的藕丝里,仿佛都有淡淡的微甜。

  最后一道由沈瑶做的盲盒菜是樱桃肉。

  “这是红烧肉?”

  “不对,颜色好像比红烧肉更红,而且闻起来好像是甜的。”

  红烧肉是诺拉和菲娜共同的最爱,瘦肉干而不柴、肥肉香而不腻,每次吃盒饭都少不了。

  盘子里的肉块形状和红烧肉很像,可颜色却如樱桃一般红亮,下面也搭配了一些绿叶蔬菜,使得整道菜色彩对比鲜明,显得更加精致。

  簌!

  煸炒过的肉块表面有一层极薄的焦酥,咬下去时,是略带韧性的微脆,但里面的肉却是柔嫩至极,肥肉透明油润,瘦肉酥烂不拆,是和红烧肉一样的口感。

  曾经她们以为红烧的味道,才是最适合五花肉的,但这道樱桃肉的酸甜却给肉块带来了截然不同的风味。

  入口的甜中带了一丝丝不太尖锐的酸,像是番茄的味道,又有一丝粮食酿造后的醇厚。肥肉搭配甜味原本会变得很腻才对,可是诺拉和菲娜一连吃了好几块,都不会有糊口的感觉。

  “我的天,好好吃!”

  菲娜真觉得自己太会点菜了,每道菜都很下饭。

  为了能让菜的味道在嘴里停留的时间久一点,每吃一口菜都要往嘴里多塞两口大米饭,只有把嘴巴塞得满满当当,才能深切感受到美食带来的满足感。

  菲娜只顾着低头干饭,全然没有到近在咫尺的距离,有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睛正在盯着她看。

  隔壁的手工陶艺店,一只五个月大的拉布拉多,正坐在门口的垫子上朝这边观望。

  之所以说它有五个月,是因为骨架比较小,要是单纯从体重来看,几乎已经是一只成年的狗了。

  “强尼,快过来吃饭。”

  听到屋里有人在叫自己,那只叫强尼的拉布拉多并没有过去,只是扭头朝里面瞥了一眼,随后又把身板挺直了些,呼吸着从餐馆里飘出来的饭菜香。

  哼哼?哼哼~

  菲娜和诺拉离它最近,虽然看不到她们碗里的饭,但凭它这几个月丰富的吃饭经验,光是闻着从桌面上飘来的味儿,它就能知道她们吃的是什么菜。

  见强尼迟迟没有进屋,斯黛拉主动把它的饭碗拿出来放在门口。

  “不可以,今天你不可以再吃了,”呼噜着它的脑袋瓜,斯黛拉想用饭碗里的狗粮来吸引它的注意,“来,吃狗粮,这里面有鲑鱼和羊肉,味道比炒菜香。”

  强尼没有说话,只是舔了舔嘴唇:狗粮能有主人炒的菜香?呵,你在骗狗呢?

  平时工作日强尼都在公寓呆着,只有周末的两天,沈瑶和露比会把它带来餐馆,让它可以在餐馆门口的草坪上撒欢。

  不过为了保持店里的卫生,同时尊重一些怕狗的客人,强尼是不能进餐厅的,一直都在斯黛拉的店里呆着。

  “强尼,看看我给你拿了什么加餐~”

  招待完客人从店里出来,露比手里端着一只碗。

  Woof!Woof!

  看到她笑着朝自己走过来,强尼连忙站起身,绕着圈地欢迎她,那条大粗尾巴也跟着摇得老快。

  可当露比把碗里的食物倒进它的狗碗里时,它快要咧到后脑勺的嘴唇,一下子就耷拉了下来,尾巴也“咚”地一声落在了地上。

  一捧水煮西蓝花,半根黄瓜,一颗鸡蛋黄……

  一点肉都没有!

  “强尼乖,多吃蔬菜对身体好。”

  露比揉着它的耳朵根,试图让它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但强尼选择趴在地上装聋,继续看着坐在餐馆门口吃饭的食客们。

  不是露比和沈瑶虐待它,实在是它长得太快了。

  哪有五个月大的拉布拉多,体重快六十斤的?都说狗进入尴尬期后,身体会变得修长,但强尼现在已经在朝着豆油桶的体型发展了。

  没办法,为了它的健康考虑,沈瑶和露比下定决心让它节食,不仅要减少平时喂饭的次数,还要多吃绿色蔬菜,锻炼也决不能少。

  可说到节食减肥,哪有人,啊不,哪有狗不疯的?

  只让闻饭菜香,不让尝饭菜味,更是对它的折磨。

  趴在地上沉重地叹了一口气,强尼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它只是个五个月大的宝宝啊!

  “斯黛拉,你去忙吧不用不管它,等它饿得实在受不了了,总会吃的。”

  “好吧。”

  听着露比回到餐馆时对斯黛拉的嘱咐,菲娜有些心疼地看向了怏怏不乐的强尼。

  虽然它是别人家的狗,自己没有说三道四的权利,但是……它真的好可怜哎。

  “四喜丸子~”把盘子放下后,收走了她们桌子上的号码牌,“你们的菜上齐了,请慢用。”

  四喜丸子看着是一颗简单的肉丸子,可做起来还是很费时间的,但当用刀把丸子从中间切开,露出里面混合了各种蔬菜丁的肉馅,再用勺子把盘子里的浇汁舀上去……交织着咸鲜滋味的香气,让一切等待都变得更值得了。

  诺拉把丸子用勺子压成泥,然后和米饭拌在一起,蘸一点椒麻鸡杂里面的辣椒油,最后一口吃到嘴里,那一刻,她好像看到了天堂!

  “你怎么不吃?”见菲娜还在发呆,诺拉催促道。

  “我是觉得那狗狗太可怜了。”

  看向趴在地上的强尼,菲娜的语气好不哀怜。

  兴许是感知到了她对自己的同情,强尼也偏过头,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喂,收起你的圣母心,”诺拉用勺子轻轻敲了下她的饭碗,“不要同情男人,你忘了自己在男人身上吃的亏了?”

  菲娜:“可它不是男人啊,它只是一只吃不饱饭的小狗。”

  吃不饱饭?

  麻烦你睁开眼睛看看,它的腰都快比你粗了!

  稍稍弯下腰,菲娜温声对强尼打招呼道:“小乖乖,你的名字叫强尼?”

  强尼没有用叫声回应,而是冲她摇了摇尾巴。

  “你看,它听得懂我说话哎!”

  诺拉无奈地摇摇头,继续吃着碗里的米饭。

  “强尼,你现在是不是很想吃肉?”菲娜用勺子舀起一块樱桃肉,“如果你想吃的话,就站起来让我知道,好吗?”

  看到那一颗油润红亮的肉,强尼立马来了精神,“蹭”地一下就从地上坐了起来,两只水灵灵的眼珠子也瞪得老大。

  它没有急着过来,而是尽力向她展示着自己的乖巧。

  为了再考验它一下,菲娜又说:“你会转圈圈吗?如果你会转圈圈的话,我……”

  听到“转圈”这个词的时候,强尼不等她把话说完,就做起了原地转圈的动作,一圈又一圈,就像平时哄乔治开心,好让他喂自己吃零食的时候一样。

  “诺拉,你看!它一定是很喜欢我,才会配合我说的话!”

  诺拉嚼着嘴里的鸡胗,淡淡地道:“那是因为你手里有肉吃。”

  “不,不是的。”

  往空碗里倒了一点柠檬水,菲娜一边把肉放在里面,涮掉了表面的料汁,一边有理有据地跟她分析道:“你别忘了,我之前也养过狗。它一定是觉得我很有亲和力,所以才会配合我的,否则为什么你也在吃肉,它却没看你呢?”

  “对对对,你说得都对。”

  诺拉不想跟她浪费口舌,有这功夫,她还不如多吃两口肉。

  “强尼,过来~”

  把涮过的肉放在手心里,菲娜温柔地朝强尼叫了一声。

  摇着尾巴朝她走过来,强尼还保持着听话乖巧的模样,它没有着急扒着她的胳膊想要吃肉,而是端正地坐在了她的脚边,挺直的脊梁像极了一位忠诚的骑士。

  抚摸着强尼的头,当菲娜把手递到它的嘴边,这才把那块肉咬到了嘴里。

  吧唧……咕~

  那肉对它的嘴巴来说太小了,只嚼了一口,还没尝清楚是什么味就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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