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市引_红却白【完结】(100)

  何姨疯了,南友行钻营一辈子也没能走出南涠村, 他们早已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她,绝不会被拉入方启庭所在的深渊里。

  他人即地狱,但她偏偏不会坠落。

  走出度假村的瞬间,南梦长吁一口气,看着身边神色不安的方东,走过去抓住他的手。

  “你没有错。”

  方东没有错,她也没有错,错的是人心,是欲望。

  上车后,大彪兴冲冲地说:“小方总,南女侠,刚才我看新闻说巴古斯岛的火灾案有了新的侦破方向,小方总身上的罪名可以洗清了!”

  南梦对这结果并不惊讶,但她倒是好奇方启庭会推谁出来顶罪。

  不过不管推谁出来顶罪,都和他们没有关系了。

  为了庆祝方东的新生,大彪叫上钟鸣,一行人去第一次吃的那家娘惹菜馆庆祝。

  酒足饭饱后,钟鸣刚想喊下一轮,就被大彪一把捂住嘴,使劲给他使眼色。

  这钟老弟,一点眼力见儿都没有,没看见人家小情侣想过二人世界吗!

  大彪硬生生地把钟鸣拖走,走前还特意嘱咐方东:“小方总,我这车给你俩留下了啊,你俩想几点回来就几点回来,当然了,不回来也行!”

  等二人走后,方东和南梦相视一笑,两人开车到海边,手牵着手沿着沙滩慢悠悠地散步。

  橘黄色的夕阳光打在南梦身上,晚风轻轻吹起她额前的碎发。

  “方东,你知道吗?以前我每次和朋友说起恋爱,都幻想着我以后谈恋爱一定要谈得惊天动地,爱得要死要活,就跟歌里唱的一样,死了都要爱,只有爱的刻骨铭心才算真的爱过。

  “但现在我觉得,只要一天三顿饭都能在一起吃,每天都能牵着手遛弯,就已经很刻骨铭心了。”

  如果她这一生能活三万天,刨去她不认识方东的那七千天,他们还能在一起过两万多天。

  两万天,六万顿饭,两万次日出和日落,怎么不算刻骨铭心呢?

  方东轻轻搂过南梦,轻吻她的额头:“会的,往后的每一顿饭我们都会一起吃,每天我们都会到这里来,看夕阳,我们会有属于自己的家。”

  死人不能重生,但废墟可以重建,他们都曾失去家人,但他们可以再组建一个新的家。

  如果起死回生算是奇迹,两个陌生人相爱又怎么不算奇迹呢?

  迎着晚风,二人看完独属于他们的第一个落日,天刚一黑,海边的巷子里就亮起了五彩斑斓的灯,南梦指着巷子里说:“那边有夜市,我们过去看看吧。”

  这边的夜市卖的都是些海螺贝壳制成的手工艺品,南梦挑了几个,打算到时候放在他们的新家。

  她都想好了,她要在海边租一间二层的小楼,楼下可以做咖啡厅或者酒吧,他们就住在楼上,阳台上要养满花,尤其是扶桑花。

  到时候风一吹,海螺贝壳轻响,花香四溢,天气好的时候他们就去沙滩上发呆,不好就躲在家里,窝在沙发上煲剧。

  想着想着,南梦不由轻轻勾起嘴角。

  等从牢山回来后,她的这些愿望就可以慢慢实现。

  又挑了几家,南梦拿着一串玛瑙珠串,兴冲冲地转头:“方东,你看……”

  身后却没有方东的身影。

  她疑惑地看向四周,一侧的巷子里闪过一道黑影,南梦追过去,朝着巷子里喊了句:“方东?”

  “梦梦,你别过来!”

  话音刚落,南梦听见身侧有响动,她迅速打开手机朝着那方向照明,出声示警:“小心背后!”

  巷子里传来凌乱的脚步声,南梦看见方东踉跄着跑过来,气喘吁吁地看向四周。

  过了会儿,暗巷的角落里走出来一个人。

  那人戴着帽子口罩,手里拿着一把刀,恶狠狠地看着他们。

  “丁伍。”

  方东双手攥拳,哪怕他看不见来人的样貌,也能确认他就是丁伍。

  丁伍缓缓摘下口罩。

  方东死死盯着他的脸,冷笑:“怎么?又是来杀我的?”

  虽然之前丁伍也派人折磨过他,但方东觉得,今天的丁伍和往日里放荡不羁的行为不同,周身萦绕着一股破釜沉舟的危险感。

  对面的丁伍没说话,南梦突然反应过来,小声道:“恐怕方启庭找的替死鬼就是他。”

  方东瞬间反应过来,巴古斯岛的纵火案有了新的调查方向,原来这新的调查方向就是丁伍。

  他靠近南梦耳语:“梦梦,你去报警,我拖住他。”

  南梦没犹豫,转身往身后跑,丁伍大喝一声朝着方东暴起。

  方东险险躲开丁伍这一击,他身上没有武器,只能抄起身边的木棍阻挡对方的攻击。

  丁伍像疯了一样进攻,方东堪堪躲避几击后,一个不留神,被丁伍一脚踹倒在地。

  丁伍死死掐着他的脖子,目光阴狠:“为什么?为什么到头来还是我!到底为什么?!”

  方东用力掰开他的手,另一只手抄起身侧的木板,拍向丁伍的脑袋。

  鲜血顺着丁伍的脑袋往下流,但他却仿佛没感觉一样,只是死死地盯着方东。

  末了,他突然放开手,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方东大口大口喘着气,看着眼前满头鲜血如恶鬼般的男人。

  “我笑什么?”丁伍喃喃反问,对啊,他笑什么呢?

  是笑自己明明那么听话,那么小心翼翼,但到头来牺牲的却还是他?

  还是笑自己的父亲为了保全自身将他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可他不是从那条阴暗的小巷里已经走出来了吗?他这么努力地走到方家,成为人上人,却为什么还是要去做那些肮脏事?为什么还是身不由己?

  丁伍头痛欲裂,他望向四周,肮脏的小巷里四处都是垃圾。

  垃圾……

  他是从垃圾堆里爬出来的。

  棉兰老岛,他在那里出生,没有父亲,母亲是最低贱的妓女。

  一身破旧的衣服,没有钱,他生在这里最贫穷的街区,靠着捡垃圾为生。

  他站在垃圾山上,不远处是破破烂烂的马路,几辆武装车驶过这里,车上坐着荷枪实弹的士兵。

  这里经常发生战争。

  打仗的时候,这里本就破败的房屋墙倒屋塌,街上没有一个人,但他却不害怕。

  他也想成为一名雇佣兵,有枪,让别人都害怕他,而不是他害怕别人。

  他就这么日复一日坐在垃圾山上,直到炸弹将他那不能称为家的地方炸掉,母亲也死了。

  他彻底成为孤儿。

  棉兰老岛容不下他,他就偷偷地上了货船,随着货船到了马来西亚。

  没有身份,没有父母,他被顺理成章地送往孤儿院。

  但他还是没有枪,孤儿院的其他孤儿都欺负他。

  渐渐地,他似乎也心灰意冷了,如果反抗不了,那就试着加入。

  加入后他才发现,原来选择加入霸凌的那方,自己便不会再挨欺负。

  不止如此,他还发现自己只要在有人来拜访孤儿院的时候装得乖巧,就能得到许多从没吃过的零食。

  也许,只要他再听话一点,就会有人愿意收养他。

  他看见了方启庭。

  方启庭儒雅,戴着金丝边的眼镜,像个学者一样蹲在他身前。

  “你叫什么?”

  丁伍摇摇头,他不知道自己叫什么。

  方启庭定定看了他一眼,随后拍拍手,有人带着一个小男孩过来。

  “认识他吗?”

  丁伍点点头,他当然认识。

  “我听这里的老师说,他经常欺负你?”

  丁伍低下头,他不知道该不该承认。

  “打他。”

  方启庭起身,丁伍讶异地抬头看他。

  “打他。”方启庭又重复了一遍。

  要听话,只要听话,他就能离开这里。

  丁伍瘦弱的身体挥出第一拳。

  小男孩被打倒在地,恶狠狠地盯着他,但却不敢回手。

  丁伍觉得自己有了枪。

  方启庭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以后姓丁,是我的儿子,知道了吗?”

  丁伍点点头,他不在乎自己姓什么叫什么,但他隐约能感觉到,从此以后,他不会再挨欺负。

  这个人给了他一把枪。

  16岁的时候,他第一次替方启庭处理方家的脏事。

  他还记得那是一家小饭馆,因为老板不同意搬迁,导致方家的项目一拖再拖。

  他带着几个人,连打带骂,一顿吓唬后,老板一家灰溜溜地走人。

  从那以后,他替他的干爹,替方家处理了许多难题。

  但他偶尔也不明白,为什么同样是方家人,方东却天真的像个傻子一样,甚至不知道方家做的这些不为人知的脏事。

  明明他对方家更有用一些,却为什么方宗业总是看不起他,甚至不同意他踏进巴古斯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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