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_爱吃肉好不好【完结】(11)

  用他的眼神,用他在一堆大学生中格格不入又竭力保持住不凡的姿态。像一只渴望被侵犯的兔子。

  打了招呼交换了姓名,他忍不住求证:“Lin,你是名模特儿么?”

  “为什么这么问?”

  因为模特儿,大概是他对女人最美丽的幻想。她们脆弱、神经质、需要依靠。美得轻易,毁掉也很轻易。

  “呃,因为,你很高很漂亮。你有···5ft7 高?”

  林桢更正:“5ft9约 175cm.”

  男人总是低估女人。

  “啊,比我想的还要高。所以,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学生,就在附近的 MIT。”

  他心里一阵松快,马上也搬出自己的身世,“我毕业于纽约大学。现在做金融工作,你是修什么专业的?”

  “艺术史。”

  所有的回答都简短中性,但却没那么简单。最厉害的人往往把最平常的交流演绎得其味无穷,就如高端的食材,只需要最简单烹饪。

  男人的兴致更盛了,“哦?艺术史?给我讲讲。”

  他暗自庆幸今晚虽然赶了末班车,却坐进了 VIP 席位。还有什么比和学艺术的漂亮女大学生聊一些有的没的的狗屁,再和她贴身演绎一晚古希腊人物油画里的画面,之后欲仙欲死的烟花风月好呢?

  对面那双黑色的眼睛微狭,像瞄准目标,又放松。她向一侧吐出一口烟,颇带点警告意味地说:“不要和艺术家玩儿,艺术家可不单纯。”

  “是么?”他才不怕,他愿闻其详,看她究竟如何不单纯。

  “你知道毕加索么?”

  “嗯。”

  “你知道他是哪国人吧?”

  “西班牙。”

  “西班牙人毕加索,初出茅庐到法国巴黎,根本没人知道他···”

  “嗯。”

  “你猜他是怎么出名的?”

  男人真的开始思考起来,像兔子被箭射中之后一霎那的和缓。

  林桢又抽一口烟,眼睛看向别处,随后收回,眼角有没藏好的轻蔑。

  “嘿,我找你好久了!”

  随着背后这一声,林桢和男人都愣住了看过去。像狩猎场里突然闯入一个人,不知道是猎人还是猎物,让场上的力量对抗一下失衡。

  似笑非笑的单眼皮在她身旁站定,“你是不是没找到我?我一直在那边坐着。”说着抬手指了指另外一边。然后当着对面男人的面俯下身,在她耳边说了一句什么,以一个很轻的笑结尾。自然就在她另一侧的吧椅上坐下了。

  第9章 原来肉体的刺激比起心理上的,微不足道

  另一个雄性的闯入令穿西装的男人有些恼火,像刚想好好挠挠蚊子咬的包,却被人一把盖住。

  林桢觉得这举动幼稚至极,对男人说一句“不好意思”,然后回身到另一边。

  她不耐烦地质问他:“你有什么毛病?”

  这句话从此代替了“hello”,成为她每次和他交谈的开端。

  John 喝了一口手里的酒,没搭理她的骂,却是很明朗地抛来一记:“让我猜猜,今天那三个答对的组里面有一组是你。”

  林桢的表情一振,继而露出感兴趣的样子,调笑他:“你不会是在 49 组里吧?”

  “Bingo.”

  “呵,那真是辛苦了,一夜没睡直到早上才做出来吧?”

  她心想,就这,也配得到 7 万刀的奖学金?!一时没顾上另一个男人。

  穿西装的男人眼见到手的小美鸭子被个亚洲小子抢走了,而且这年轻人脖子粗肩膀宽,和其他连腿毛都没有的书呆子不一样。他看看自己身上漂亮的西装,宽慰自己明天一早还有个重要的会议,不允许出差池,就给酒保刷了卡,起身将西装扣子扣上,朝门口走去。

  挤走了这个自以为是猎人的猎物,John 还不忘落井下石,对他走出去的背影喊了一句:“祝您晚安。”

  西装男人没回头。林桢却提嘴角笑了。

  狩猎场上又恢复了两个人的局面。猎人与猎物的较量重新开始。

  他转头回来,那双眼睛无耻地插进她的目光,开启了另一个话题:“我请你喝杯软饮?你还没到能合法饮酒的年纪吧。”

  这句调侃让他似笑非笑的单眼皮更肆无忌惮。

  她一口烟雾吐在他脸上,随着烟雾渐渐散去,“f*ck you”两个字又迎头打在他脸上。

  他居高临下地研究她的脸,“上次你也这么说的。这是不是你说‘f*ck me’的方式啊?”

  “你女朋友呢?”

  “和她有什么关系?你比我在乎她。”

  看来真的是个 f*ck boy。

  他又说:“我们来打个赌,这门课的成绩,第 7 组会排在 49 组后面。”

  “哦,是吗?”

  她把长发从额线掀起来捋到脑后,就这么一下,手像在脸上做了某种神秘的变换,一紧一松一笑,一下子妩媚起来,东方人狡黠的妩媚。想象力有多丰富,她的神情就有多少种暗示。

  而这对于这个拿头奖,整天懒洋洋认为谁也打不倒他的 f*ck boy 而言,是一种调动深层感官的,真正的性感。

  与之相比,那些由脂肪组成的丰乳肥臀和惺惺作态就显得俗不可耐,简直不能入眼。

  “你不是要喝东西么?”

  她端起自己的杯子在他眼前晃晃,里面还有半杯透明的酒。然后她把杯子送到自己嘴边,看着他的眼睛也似笑非笑的,然后两腮略吸,嘴唇一裹,朝杯子里缓缓吐了一团口水,混进杯中透明的酒里消失了。

  “呐~”她抬手把杯子高高递到他眼前,又挑衅又轻蔑。

  他锋利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她脸上,看都没看那杯子,直接从她手里拿过来,一仰头,再把杯子“啪”一声放回吧台。

  透明杯子空空如也。他喉头向下一沉。

  什么也不用说。他用挑衅回复挑衅,用轻蔑覆盖轻蔑。

  她满意了,眼睛眯起来像微醺了,说:“你打乱了我的计划。”

  “别那么早下结论,你的夜晚还没开始呢。”

  他以为她说的是她今晚的狩猎计划。其实她早已经将提醒与警告在这句一语双关里对他宣判。

  和那本属于她的 7 万刀奖学金比,和逃离那个又尖又高的声音的计划比,刚刚失去的那只猎物,就像一张兰博基尼的 5 元代金券——可笑。

  显然他这只兔子没察觉到树丛里隐藏的那支暗箭,他以为他是猎人,脑海里关于今晚的猎杀计划预案一个接一个冒出来。

  却是她先拉着他的衣领凑近了,微微偏头,嘴唇轻扇,讳莫如深地说:“听着,我知道你想干什么。但我想告诉你,想——都——别——想。”

  说完松了他的领子,恬淡地看了他一眼。

  她靠近的味道和声音,让他想起那晚她颈侧的汗水和耳边纵情的喘息。他感到某个地方软得溃不成军,又硬得珞珞如石。

  这让他兴致勃勃,“你不是好奇,我什么时候做出来皮特特意出的那道难题么?确实是早上才做的。”接着摆出一个对她抱歉的表情,“昨天打完球太累,一觉睡过去了,今天早上上厕所的时候做的。”说完无辜又挑衅的看着她。

  是了,他就是要说,题目他不仅做对了,他还根本没费吹灰之力。

  这是最好的宣战。对她这种狡猾又自负的猎物,要盯着她的双眼把尖刀刺进她软肋下,放出血来,才是宣战。

  而蔑视,正是这把尖刀。

  林桢露出一个笑。那笑是从耳朵后发力拉着五官做出来的,从浅淡到浓烈,从不屑到真诚,从复杂到单纯。

  那晚是 black out 的棒球之夜。

  美国的体育文化有多昌盛,看看橄榄球比赛超级碗的吸金能力就知道。

  而棒球是为数不多的起源于美国的运动,所以美国棒球文化浓厚。如果要和纽约人交朋友,你只要说喜欢 Yankee 队就好。在波士顿,当然得支持 Red Sox。

  两支队伍常年位居美联东区前两位,可以说是棒球比赛中最具传奇色彩的一对对手,势如水火。 “基袜队”之间百年的爱恨情仇,不仅有猜忌、怨怼和仇恨,更有诡谲的诅咒… 比赛中,洋基队常常被认为是傲慢的恃强凌弱者,而红袜队则是谦逊又才华横溢的。与之相反的是私生活里,洋基队员们往往衣冠楚楚,十分在意自己的商业形象,红袜队员则不修边幅、头发胡子一把抓。

  酒馆里的电视屏幕上正回放洋基和红袜队的精彩比赛。不用说,红袜球员的个性魅力,成功激起了酒馆里年轻人的英雄主义崇拜。

  而林桢和 John 在闹嚷的吧台前,在红色灯光里,望着对方激情浇湿的发梢,交换因见到血而兴奋得通了电的眼神。

  原来肉体的刺激比起心理上的,微不足道。

  看着对面自负到无以复加,噼啪燃着挑事火星的眼睛,一股力量在林桢小腹酝酿迅速聚成一团。

  “因为我不喜欢别人赢我。尤其是学应用数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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