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_爱吃肉好不好【完结】(12)

  她要赢他,却和说这话的时候不一样了。她要赢,双倍的那种。

  这里必须要解释一下赢对于他们的意义。

  这些自信得不可一世,光鲜得完美无缺的名校生,“如果在体育竞技场上,就是全明星运动员,从小就接受严格训练”。

  他们被苛刻地筛选,严厉地培育,自小就格外珍惜一些象征优秀的指标。因为获得它们,将获得认可和赞美,而失去它们,将一文不值。

  “赢家赢得一切”早已深入血液,他们的价值观是“要么成功,要么垃圾”。所以,他们最惧怕失败。失败,即使是短暂的失败,也不能被允许;成功,即使犹如药物对瘾君子般短暂,也是令人成瘾的慰藉。

  这是天之骄子中间最常见的疫病,更何况是对林桢和 John——在数学这块疆土上称王或称后,有如同生命最后的尊严一般重要的意义。

  而林桢想从他流尽最后一滴血的失败身躯上掳走的赢家筹码,除了王座,另有他物。

  她想看他求饶。看他那双似笑非笑的单眼皮被血和泪涨红。看他跪在欲望门前像个落魄却戒不掉的可怜瘾君子。看他明知被强取豪夺之后一无所有仍疯了一样往上冲。看他不得不为自己的瘾付出所有包括尊严。看他忍不住受不了。看他不可一世的表情在灵魂被抽走的那一刻像被注射麻醉剂的野兽般失去光彩的眼神。看他在巨大电击下一次又一次失去自己。

  他太自信了,他的自信一定伤害了很多人。她最看不惯这种自以为是,他该受到一点教训了。

  她就是那个美杜莎。所有为她迷惑的人最终都会变成石头失去灵魂,就算他是海神波塞冬。

  他们又在一个黑夜的掩护下,喘息着推挤着踉跄着,进入一艘沉在深海底下的泰坦尼克——这次是这家酒吧的储藏室。

  储藏室没有灯,只有右边靠着内巷的墙壁高处有一扇小窗,几条钢筋捆着它用来防止酒鬼入室盗窃。窗子外面的内巷有一盏昏黄的路灯。是那种从窗子翻出去,就能跳进垃圾车里的,事故多发的巷子。

  在堆积如山的酒箱中,之前做舞池时墙上挂着的大镜子露出来。

  储藏室密闭,不知从哪里泄露出的热气在镜子上结起小水珠。凝结的水珠一颗包住另一颗,再追下一颗,一路追击下来,不动声色的追和逃,最终迅速连成一条交融的直线。

  朦胧的镜子上照出喘着粗气,剑拔弩张的两个人。

  作者的话

  谢谢各位精神股东的喜爱与支持~鞠躬啦 五一假期有你们的陪伴全程开心 今天加更一章,天才狩猎下集,enjoy ;)

  第10章 我能上去坐坐么?

  这一次相向而立,林桢才注意到,和他线条锋利的单眼皮完全不同,这 f*ck boy 的人中又深又圆润,到与唇线相连的地方微翘起来,仿佛能兜住一点露水。嘴唇也厚实肉感。她下意识轻咬住自己的下唇。

  John 注意到她的目光在自己嘴唇上流连。满室潮湿让他发出深重的呼吸,鼻梁上早飞了红。

  他已经在实验室呆了整整一下午和半个晚上,对着电脑写代码。今天比往常顺利,提前结束工作。总要等代码跑起来, 几十个 cpu 全满, 他才回去休息,这样第二天早上正好看结果。

  机器需要不断被 feed 才能更强大。这却是一项艰苦枯燥的工程。

  耗心力到什么程度呢,离开实验室后,戴着卫衣帽子宛如深夜幽魂般的他,总得去路边超市搞瓶喝的当做安慰剂,这样简单糊弄地 feed 一下自己。今天那家超市莫名关门了,他才不得不转身来到路对面的这间酒馆。

  推开门,掀掉卫衣帽子,他正揉着上周打球扭伤的右手腕,一眼注意到吧台前的情景,好斗好胜的心瞬间报复般兴奋起来。

  他伸舌向上舔了一下自己的唇珠,焦渴的嘴唇被唾液安抚。

  即使刚才饮尽她杯中成分暧昧的液体,也远远不够填补狮子大开口的欲壑。她让他越亢奋,他越觉得口干舌燥。尤其是,她的眼神总有种挑战和轻蔑的劲儿,就那种“你是降不住我的”劲儿。

  扶着她肩膀,低头一口含住她的嘴唇,她亦发出低沉焦急的一声。两个人急急地交战,吻作一团。闭紧眼拧紧眉,全神贯注。因为唇舌之间的炮火并不比刚才温和。

  两条舌头你推我搡,争先恐后占领更多地盘,一度令唾液无敌藏身,四处逃窜中从嘴角逸出。她越反抗,他的舌头越紧紧绞缠。力量悬殊的胶着对她没有半点好处,却有窒息的风险。

  她决意改变战术。

  伪装成软绵绵的听话的小羊羔,让他捏着皮毛拎起一只兔子似的一只手掌着她的后颈,盘亘在皮肤下的血管像古筝的细弦,在他掌心下“咚咚”颤动。

  昏暗潮湿的小仓库里,躲在墙角的老鼠屏住呼吸,呆呆听着接吻的响声与兽性忘我的低吟。

  他捏着她的腰勒紧,狠狠地在肚脐那里碾压几下,伴着困兽难耐的哀号。

  她突然睁开眼,像美杜莎头上的七条响尾蛇同时睁开了眼。

  她用韬光养晦积蓄的力量使劲把双腿发软的他推开。

  他往后踉跄几步,滞住,大脑还是 kiss coma 带来的一片空白。

  她却抬手背抹掉嘴角的莹润,“我要走了。”

  他眼神变色,突然意识到,“你在耍我?”

  他肯定不知道有句话叫“高级的猎人往往以猎物的姿态出现。”

  她又是明朗地一笑,“你打乱了我的计划,我为什么要让你计划得逞?”

  那眼神在说,我已经很有耐心地陪你玩了一会儿了。

  “你可以有新的计划,而且你知道会很好玩。”

  他不懂。如果她配合的话,今晚两个人的计划都能达成,为什么不?

  “嗯···也不是不可以。”她娇媚垂眼故作沉思,之后一抬眼幽幽地说:“等你下次赢了我再说吧。”

  说完,她转身拉开门就走了。

  John 牛仔裤前的惨状令他不能迈出那扇门。

  他叉着腰,缓缓在成堆的酒箱子中间踱步,希望加快血液向其他部位的流动。

  他又窘又想笑,又恼羞成怒又拊操踊跃,兴奋不已。

  出了门的林桢默默在心里把 black out 划掉,边踢着大长腿边想:这破地儿,真就没有什么好去处了么?

  在寂寥的夜色里,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和周围草丛中受惊老鼠的逃窜声。

  夜风吹起发丝,对着一片空茫,她不自觉地小声哼唱起那首熟悉的旋律:

  Oh baby baby it’s a wild world,

  It’s hard to get by just upon a smile,

  Oh baby baby it’s a wild world,

  I'll always remember you like a child girl···wild world

  没过多久,背后响起一声“Hey yo.”

  林桢收回落在后面那条腿,两腿并住,回头。

  居然还是他。

  这下她对这人和他阴魂不散的“Hey yo”倒是来了点兴致。

  看他从后面走近,她眼睛扫了一下他那里,像关心又像调侃,“这么快就好了?”

  “这说明血供充分血流顺畅,换句话说,厉害。”

  似笑非笑的单眼皮漫不经心地眨一下,想象力不需要很丰富,都知道他这个神情是什么意思。

  她后悔死了给这个不要脸的机会。

  “下一场哪儿啊?”他问。

  “没下一场了。”

  她转身朝前走,冲背后的他摆手。

  他三步并作两步跟了上来,抄着手在她旁边走。

  就这么走了五分钟,她不解地质问他:“你上哪儿去啊?”

  “送你回去啊。”

  她一副“你没事儿吧”的表情研究他,真想给他两颗溜溜梅。

  “真没看出来,您还有这爱好。”

  “嗯。”他不想搭理这个问题,你觉得我喜欢我就喜欢吧。

  波士顿住着大量年轻人和学者,他们大都十分自律,也可以说高强度的脑力劳动需要体力的疲劳来对冲。这体现在无论何时,都能看到在跑步的人。有一句俏皮话儿,说很好区别波士顿和纽约,在纽约,凌晨两点街上也有遛狗的,而在波士顿,凌晨两点出门也能看到跑步的。

  今儿他们遇到集大成者,远远过来一哥们儿跑着步遛狗。

  他一身黑色速干衣,步伐算得上轻盈刚健,吐纳自如,看起来倍儿专业。而看到跟在他腿侧跑的狗,让林桢直接挪不动步子了。那只血里带风的犬跑起来比它的主人游刃有余多了。

  那是一只神气无比的深灰色灵缇犬。灵缇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犬类,速度每小时 60km,又古老又纯种,十分难得。它长得就像能跑得快的样子,身体细高,脊柱呈流线型。头部尖长,吻似锥形。腹部上收线条弯曲,令人忍不住吹口哨的公狗腰。四肢修长笔直,大腿和臀部肌肉健美,力量极强。这副长相,当然看起来不好惹,怪吓人的。他吐着红舌和主人并排跑,目不斜视,赚足了回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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