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_爱吃肉好不好【完结】(112)

  林桢张开手倒过来,John 一把接住她。

  他窥见她的灵魂、她藏着的 comfort toy,给她个新的兔儿爷,一个破碎的他试图给她甜美,为曾经幼年的无助哭泣遮风挡雨。她丑陋血痂下的脆弱被他看见,接纳,牢牢接住。它们不再是她需要藏着掖着的秘密,不再是需要从自我中剔除的部分,它们的存在被证明、被承认、有了姓名。自此,缺少的一角浮出水面,阴暗和华丽互相辉映,自我那轮满月才终于完整。黑镜般的水面清晰倒映出它的存在。从此以后,她不用担心暴露,有了可以彻夜长谈再牵着手入睡的对象。从此以后,“我”是被深深看见和理解的,有人知道“我”是谁,“我”不再只是我自己。

  John 一只手覆在她手上,拇指轻抚她手背。他不想说诸如我来接替世界上最爱你的男人。他知道父亲在她心里无人能代替,也不该有人代替。他记得当年少年宫下课的晚上,他站在漆黑走廊上,女孩独自在教室黑板上做题,身后的教室,满室盘旋飞翔着天才的白鸽。他被那场景震惊得说不出话。他知道那是她父亲给她的安全感和想象力,她天才的白鸽得以放飞。

  他呢,他的自恋在她这里无法发挥,他从来无能也没期望自己能拯救她。即使是小时候被他欺负,哭得魂飞魄散,她还是镇定把他带到自家门口,放大黑狗咬了他,往死里咬那种。

  想到这儿,他摸摸林桢的脑袋,低头安慰,别哭了。又问,喜欢吧。

  林桢边哭边想,这人真像狗,净是往家里叼破烂当宝贝,一会儿从窗子外扔给她个龙虾卷,一会儿给她穿上毛绒兔袜子,一会儿搞来一杯可乐姜茶,一会儿捡回一朵玉兰花放在她桌上,一会儿又往她手里塞一个小破娃娃,还摇着尾巴,神气活现地等表扬。越想却哭得越厉害。

  John 懵了,低头看她,没明白是碰到她哪根筋了。

  他没穿上衣,她眼泪从他颈窝顺着流下去,滑到左胸上,凉了,还有点痒,他想挠挠。

  于是,他拉过林桢的手,深情地按在自己心口上。手心柔软湿热,胸部终于舒服了。可是怀里的人仍在啜泣,热乎乎,汗涔涔的,像在纽约暴风雪那晚,他给发烧的她喝了很多热水,他们相拥而眠,慢慢的,怀里的人变热变软,尖牙利爪的战斗力全丧失,紧紧贴着他取暖,像刺猬翻出的小嫩肚皮,任人侵犯。

  他展了又展臂,捋她的头发,按着后脑再带近一点,下巴顶在头顶,把她抱了个严严实实。

  “别哭了,”他低头靠近,小声说:“吃黄桃罐头好不好。”

  说是 city walk,还真的就是 walk。林桢挽着 John 的臂弯,John 语音播报到哪里了。

  他们曾经和这个城市血脉相贴。走了千万里,离开十几年,身体系统默认最爱吃的早点还是豆汁儿焦圈。好像小鸡会把出生后第一眼看到的当做妈妈。

  有时候故乡这两个字很虚,就像同为海外华人的费翔唱的,故乡是云、是风、是泥土的芳香。有时候故乡又很实,是香椿,是知了,是槐花,是不管网络如何发达,也够不到的风物。

  有时候故乡又是半虚半实的,故乡是一个瘦高的男人带着小女儿,冬天在什刹海滑冰,秋天在钓鱼台外看银杏,夏天在院子里抓知了,春天炒合菜吃春饼。它们是真实发生过的,现在却只存在记忆里,所以半实半虚。尤其是,回忆里那个瘦高的身影渐行渐远,小女儿再也追不上,故乡,永远成了失落的版图。

  “从此以后,即使我走过全世界,北京,将永远是那枚缺失的拼图。”父亲走后,她曾这样告诉 John。

  所以,他带她走出来,走到北京的街道上来。

  他提议:“我们去景山公园,俯瞰北京全貌吧。”说完立马意识到不妥,赶紧改口:“嗨,不好玩儿,换个地方。”

  对“看”这一类词,他特别特别注意。

  环在他臂弯的手指却拍拍他,轻声说:“我可以听。”

  他值得信任和托付。那么,我呢,行吗?可以吗?我能做到吗?

  我愿意尝试。

  John 呆看了她一会儿,然后低头吻她的头发。

  第一次出“远门”,又是景区,人多路陡,走得不快,等爬到了景山公园的万春亭,已经到黄昏。万春亭处于北京城南北中轴线上,在景山最高处,是最佳的观景点,它是座三重檐攒尖方型古亭,周围一圈观景平台。

  “小时候来过么?”John 把手放在她环着自己胳膊的手上,带她走,边偏头问她。

  “当然来过呀,”林桢说:“小时候春游。”

  John 笑,“那还记得么?”

  “有点儿印象,好像能看见神武门。”

  John 领着她站在观景平台,将她的手轻轻从自己臂弯引到栏杆上。

  他说:“对,我们现在站在景山最高处,你面对的就是故宫。”

  林桢双手握栏杆,凭栏而立。她感觉自己站得很高,一阵风拂过她脸庞,脚下松柏声像浪潮。开阔气象迎面扑来。她的头发动了,还有什么地方也跟着动了。

  好像有一幅画卷在她脚下缓缓铺展开来。

  凭借记忆,她在脑海里还原不远处故宫的样子。红色宫墙,一盏盏金黄琉璃顶,大大小小 8000 多座宫殿殿堂,以她脚下一根中轴线为轴,对称分布,重重殿宇巍峨耸立,坐落有序,四角各有一座精美的角楼。对称,紫禁城的壮美秩序由此奠定。

  “这是南边,能看见故宫全貌。西边——”John 握她的手往右指,“那边,是北海的白塔,还记得么?”

  “就是小学学的——让我们荡起双桨,小船儿推开波浪,海面倒映着美丽的白塔,四周环绕着绿树红墙…”

  林桢笑了,没想到她说可以听,于是一米九几的人就在她耳边唱儿歌。还没笑完,眼睛又湿了。走了千万里,离开十几年,儿时的歌谣只需要一阵风,就会苏醒过来。

  她往后倚在他身上,嬉笑道:“唱这个终于没跑调。”

  John 明白她说的是万圣节派对上,他被乐队起哄上台唱歌那件事。

  “唱别的也不跑调好不好。”他给自己正名。

  那天,他唱的是大备胎卑微的心声,混乱世界里记住一个女孩永远的样子。她呢?却和一个卷毛合情歌对唱。后来他问起那男的怎么样时,她还大放厥词说什么“饺子要吃烫烫的,男人要爱壮壮的。”在因为她而失意、屁股受伤的他心上再捅一刀。现在想起来还是气不打一处来。

  显然林桢也想到这里了,被抓了现形,抿嘴偷笑。

  他作势拧拧她两只耳朵,“你,晚上带屁股来挨打。”在她耳边狠狠说:“看谁壮一点。”

  林桢鼻子皱起来,低额蹭他下巴求饶。

  “有肌肉的不一定是猛男,敢露柔情的才是真男人。”她拿好话甜乎他。

  “您还知道啊!”John 骂。

  原来人家伤心伤得厉害,这点儿小恩小惠不够。林桢歉疚,拉过他的手,让它们环在自己腰上。

  他“哼”一声,抬手往上,扭住她下巴,貌似很用力地晃了晃。

  过了一会儿,“天要黑了吗?”林桢问。

  “快了,太阳就要落山了。”

  她摘了墨镜,向栏杆外探出身子。

  日薄西山应是京城最美时分。千百年,紫禁城上方的天空已调出了最衬红墙金瓦的蓝色。到了黄昏,苍凉,庄严的暮色悠悠,藏于深宫水彩画一般的云彩也飞起来,磅礴又精巧。两相重叠,北京被染得更加壮阔。

  以天为幕,近处,是故宫金黄色的重重殿宇,琉璃瓦仿佛金鱼水中散开的尾尖,远望,国贸 CBD 玻璃摩天楼,是于紫色暮霭里翻腾的蓝绿色蛟龙。中国古典园林常巧用借景,将园外景物纳到视景范围中来,收无限于有限。而今时今刻,一近一远,一低一高,一古一今,两个时代同时站在你跟前,披着天光云影,踏着松海涛声,气象万千,无限绮丽。

  暮光从她鼻梁上退去时,身后的 John 告诉她:“月亮要升上来了。”

  她闭着眼,只觉一阵清风蓦然拂面而过,忽然看见恢弘的延时画面。天上,流云飞散,日晷星辰,流转不息。地上,聚散离合,生老病死,一生一世。

  第94章 我恋爱了

  到下了山,John 隐隐担心起来。

  他知道她不太往外跑,在波士顿,除了学校和那几家酒家,她没去过几个地方。大段大段的时间里,她坐在桌前,做题写论文,建造她的宫阙,池塘小鱼水草,大殿钟塔远山,试图将宇宙无限收入笔下。

  John 心想,这么久了,难得出门走一天,赶紧带她吃顿好吃的,鼓励鼓励,还不知道下次还愿不愿意出来了。

  便小心问她:“累了吗?”

  她却摇摇头,回答:“不累。”又用手指敲敲他臂弯,“我们明天再来这里吧?”

  John 看了她半晌,“好,明天还来。”

  晚上,他们去吃涮羊肉。铜锅,清水,鲜切元宝肉。John 夹起羊肉卷闷进水里,不一会儿,咕噜咕噜,林桢夹起羊肉卷,呲啦呲啦——她看不见,肉贴在铜锅的“烟囱”上,很快烤干,弄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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