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_爱吃肉好不好【完结】(116)

  这时候,两声清脆的拍掌声让她收了声,男中音带着些莫明的严肃,简短有力,告诉她:“专注,找好时机。”

  专注,找好时机。

  他的父亲,像这样教过他吗?

  这也许不再重要了。“过去”和“此刻”之间,他已经走过。

  金色的螺纹线继续荡漾,涟漪飘过窗子,荡进小时候住的阁楼,刚好落在墙壁上她画的的向日葵上。它杆茎嫩绿纤长,微弯着,像刚淋过露水,顶部的花盘高昂着,饱满,花瓣层叠。成熟的花盘是深的棕黄色,娇嫩的花瓣是鲜艳的明黄,花瓣根部的过渡处的褶皱,一丝一毫,清晰明亮。

  “我死了,有人记得,就还活着。我死了,不管你在哪儿我都看得见你。你看不见我,我无处不在。你活着,我的一部分就活着。”

  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但是太阳,它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它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它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那一天,任谁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自己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离开地坛的时候,觉得这里有这么一点像神仙的洞府: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

  之后的几天,他们每天都来这里,一呆就是大半天。

  她在玉兰树下安静坐着,思考些什么。他在一边,带小女孩儿踢毽子,打羽毛球。

  羽毛划破空气,发出咻咻的声音。

  当然,这不是这园子里唯一的声响。地坛公园亲民,容得人间烟火在皇家气象脚下肆意铺陈:老年乐器队准时排练,门球队惹得鸽子咕咕不满,很老旧的旋转木马转着有些漏电的歌谣。

  她坐在那里,耳朵动了动,这些天听到的声音,倏忽间全都跑回来,在她眼前拉片似的,走马灯般跑圈。

  北京这块失落的版图,一点点被拭亮,亮成一面铜镜,镜子里映出老式剃刀刮头的声音,冰糖葫芦小车在地上推行的声音,鸽子的哨声,胡同大爷的北京口音,他养的鸟扑腾翅膀的声音,京巴狗呜呜的叫声,胡同里人力三轮车的铃铛声,象棋落在棋盘上清脆的声音,吹糖人咝咝的声音,石子投进北海湖面的声音,燕子风筝被风吹出的猎猎声。

  她执着铜镜,端详镜中走马灯,出了神,再定睛看时,仿佛万花筒一转,“哗啦”一声,吉光片羽清除干净,别人的所有期待、所有骄傲、对难堪或失败的所有畏惧都被抹除,只剩被父亲举过头顶的,扎马尾辫胖乎乎的小女孩,正坐在一颗玉兰树下,密睫下一双过于严肃的眼睛,试图参透什么奥秘。

  球类运动 6 到飞起的 John 陪大爷们推了两杆门球,被不留情面地轰下来,悻悻地走去买瓶水,撑在窗棂上看了会儿小女孩写田字格。

  趁她爸爸不注意,他附过身,小声问小女孩儿:“玩儿不玩儿?”

  小女孩儿吸溜一下鼻涕,翻起眼皮,大眼睛无语地白了他一眼,“没看见写作业呢吗?”

  嘿,小小年纪,John 心说,还凶我···不过,这语气怎么这么耳熟。

  他转身,常用这种语气待他的人,正坐在那颗开得惊天动地的玉兰树下,花影落了她一身,和当初坐在纽约数学博物馆的分形人体树下,融进投影画面里一样。她单手托腮,脸上表情却是从没见过的。

  他有些惊骇,拧上瓶盖,快步走过去,才发现她另一只手在大腿上写着什么。

  “林桢?”他试着唤她。

  她仿佛没听见,自顾自继续。

  John 不敢离开了,在她身边长椅上坐下。

  作者的话

  致敬铁生

  第97章 坐在马桶盖上,John哭得稀里哗啦。

  那天从地坛离开,一直到晚上睡觉,她一言不发。John 觉得身边人的灵魂仿佛飘向了远方,他身边有温度的,能摸到的,只是一具肉体而已。

  睡眠中途,半梦半醒的他伸手摸摸她,想给她盖被子,却发现她依然大睁双眼,窗外朦胧光亮在她眼珠上熊熊燃烧,它们亮晶晶,像对月呐喊的狼。

  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眼睛是眼睛,眼神是眼神,这是两码事。

  借着暗光,他瞪着看了很久,那眼睛里咬人的光也没暗下去半点儿。

  第二天一早,John 早早醒来,一向赖床的她已坐在床边,听到他醒来的响动,她侧耳,说:“我要到那里去。”

  John 立马单臂撑起身子,生怕自己拖了天时的后腿。

  “走。”

  如此往复,一连几日。

  这园子里的常客,大概也对这两个特别的年轻人有了印象。他们不上学不上班,日日来这里一坐一天,女孩儿空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但没有视力,男孩儿鞍前马后,像供着尊佛爷。

  小卖部的小女孩儿探头探脑来到长椅边,伸手,手里托着昂扬的鸡毛毽子,被大个子照顾的姐姐无动于衷。她不说话,也不一起玩儿,每天都在琢磨,在沉思。

  “姐姐在想什么?”

  下一次大个子来买水的时候,她问道。

  John 随小女孩儿的目光一起望向玉兰树下。

  她在想什么,他大概知道,但不敢说自己明白。

  “姐姐在做作业。”他回答。

  解一道命中注定的题目。

  她的状态让他紧张。Fia 的电话她挂了好几个,他发信息过去解释,Fia 听了,愣上半天,喃喃道,乖乖,文曲星要乍现了。

  就在这时,她从兜里掏出对讲机,放在嘴边,对着说话。

  他腰间立时传来她的声音。

  “John?John?”

  他连忙拿出自己的对讲机,说:“Roger, roger. 马上过来。”

  他的手刚把她头顶的花瓣拂落,那句“怎么了”还没问出来,就听见她急促地命令:“快,快。”

  “快什么?”

  “拿笔和纸!”

  他汗毛都颤起来,问她:“你要写东西?你能看见了吗?”

  “我说,你来写。”

  John 呼出半口凉气,下意识拍拍裤兜,笔和纸都没有。而她的脸因激动而涨红,他想到 Fia 说的话,什么要乍现了,一秒耽搁,天时转瞬即逝,灵光一闪而过。

  焦急之际,他蓦然转头,小女孩儿在朱红油漆的窗子后,正趴在桌上写田字格。

  原来一切都已经准备好了。

  直到棂星门的影子拉长至模糊看不见,望和亭里吹乐器的人都离开,鸽子全部回家了,地坛的人声弱下去,John 看着被写满的田字格本,头皮止不住一阵又一阵发麻,里面爆炸了一次又一次。纸上一个个字符,那是一把把钥匙,打开了宇宙间一把把锁。他知道什么都阻挡不了这个女孩,她出生在胡同,她会震惊世界。

  天才是极其敏感的捕捉器。眼睛作为接收器的功能故障了,信息冲撞耳朵、鼻子、皮肤。视觉被封印,直觉却打开了所有通路。爱因斯坦赞美直觉是赋予人类神圣的礼物,理性是忠实的仆人,指出我们往往把荣耀给了仆人,却忘了神圣的礼物 。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直觉渐渐退化,严重依赖理性推理,反而束缚了自己。林桢始终有一种清澈的数学感觉。以前清澈是在公园溪边捞蝌蚪,迎着阳光,湿淋淋的小蝌蚪的肚子近乎透明,细小脏器蠕动映在她眼球上,就像捕捉到藏在方程公式、数字符号背后数学的灵动灵魂。如今看不见,清澈真的成了一种感觉。

  这天结束的时候林桢相当疲倦,勉强吃几口晚饭,回去之后,她很快就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像经历漫长分娩后的母鹿,呼吸声均匀又深沉。

  John 不想打扰,好几个夜晚她几乎不能成眠了,先让她睡一会儿吧。

  他默默拿出电脑,把那本田字格上的内容一点点誊写出来。

  打完稿子,对着屏幕,他再一次静默地爆炸。

  她和他提起过几次爱因斯坦,每一次,他都以为是 nerd 的玩笑,并不是他不相信——他相信她,早在她被称为天才之前,他没想到的是她竟然在失去挚亲的悲痛、失去视力的不安、自己前序研究全部销毁、无法阅读前人研究的情况下,解出 J 方程和超临界厄米特—杨振宁—米尔斯方程的变形,用数学突破在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和杨振宁等人的量子力学模型这两个目前不兼容的物理学基础理论间,宏观宇宙和微观量子间,架起一座“新桥”。这东西,全世界能看懂的人有几个。

  John 忽然想到什么,点开邮箱,编了一封邮件。发送之后,又拿出手机发了一条信息,确保对方第一时间查收邮件。然后开始焦急等待。

  大约半小时后,手机嗡嗡震动,显示一个美国号码的来电。他抓起手机,起身走进卫生间。

  是 Dan。他问:“John,Lin 现在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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