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_爱吃肉好不好【完结】(28)

  奇怪这句话出口不似抱怨,却似撒娇。

  “谁说坐地铁了?”他让开身,身后停着一辆车。

  “你疯啦?!怎么把车开到这儿来了?要被罚死的!”

  这里可是查尔斯河边的绿化草坪上啊大哥。

  “所以你快点出来,在被人发现之前。”

  他手插在上衣兜里,满眼蛊惑,不怀好意地笑着。

  在被人发现之前。她心里不由自主地重复一遍这句话。

  窗子内外,一个倾身撑在窗框上,一个插兜站在草地上。如果我们诗意一点,看看莎翁会如何描述?

  ——“我借着爱的轻翼飞过园墙,因为砖石的墙垣无法阻隔爱情。”

  年轻的朱丽叶被罗密欧说服,心底升起一股私奔的勇气。

  她一发力,双手撑在窗台上,“让开。”她老练地说。

  站上窗台,再从开着的下半扇窗子把双脚伸到外面耷拉着,上半身也钻出来,一看下面却不由地“我靠”一声。

  原来外面这么高!好晕啊。

  她有点下不来台,像发狠要逃离动物园的小豹子却被卡在自己笼圈的门上不敢跳下去。坐在窗台上进也不是退更不是。

  草地有狗,夕阳有流水,跑道有跑者。风筝有风,海豚有海。

  《我有窗台》。

  站在一丈开外的他看着她发愣也愣住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朝她喊:“下来啊!”

  催什么啊!疯狗。

  她小心翼翼地朝前挪挪,再看看下面,想象一下自己跳下去,双腿在凉风中瑟瑟发抖,再重重着地那一下。

  ——她恐高。

  看她在窗边坐得板正像在山崖上欣赏风景,他纳闷,走过来,边走还边催:“跳啊你,一会儿交警来了。”

  “跳你妹啊!我又不是疯狗!”她没好气地嚷,进退不是,更不想让他看出自己的弱点。

  他走近来,她能看到他头顶,大概在自己胸部的位置。

  “怕啊?”他问。

  她却觉得是明知故问,不答。

  他笑,抓住她小腿往下拉吓唬她,“掉下来了!”

  惹得她哇哇地乱叫乱踢,“别动我,我抽你你信不信!”

  混乱之下,鞋都甩掉一只,滚了几圈,停在远处草坪上。

  “你把鞋捡给我!”

  他过去把鞋捡起来又走回来。

  “给我。”

  “那不行。”他一掐腰。

  “那我回去了。”说着就把头往后倒往窗子里面钻。

  然后她就觉得膝盖往下的部分被结结实实地抱住了。

  她低头,看着放在自己膝盖上的脸,有点懵,“你松开我。”

  “那你回来。”

  她像讲条件又像应承:“我回来,你松开。”

  “嗯。”

  他松开她小腿,叉着腰站着,她的鞋还拿在手上,看着她问:“那你怎么下来?”

  她踟躇。

  “来吧,”他张开手,把脸别过去,“我接着你。”

  她看着他打开的臂展,再看看他。舔舔嘴唇,深吸一口气,闭上眼。

  在空中失重了不到一秒,就跌进坚实的胸膛和臂膀形成的稳固空间里。

  他把她放在草地上,她单脚站着,光着的脚缩在另一只小腿后,他又扶着她套上那只破旧的匡威。

  “上车。”他说。

  提着口气等他把车驶出草坪,开上路,她一直梗着的脖子才放松,后脑勺靠在头枕上。

  他问:“请我吃什么?”

  “这儿有什么好吃的?”

  “想不想吃炸酱面?”

  “这儿有炸酱面?!”

  他不可置否地点头。

  “想!吃!”

  作者的话

  下一章、下下章,dddd 大家凑凑车费~

  第23章 人专注在自己的热爱里无心流露出的状态,是性感的。

  John 开的是一辆红色的 Challenger 挑战者。这是美国肌肉车,复古,车头很长,前脸造型如同张着血盆大口的鲨鱼。

  这顿炸酱面吃得并不像私奔那么浪漫,甚至是尴尬的。他们的关系本来就奇怪,学校里发生的那些也就算了,一起来离学校挺远的地方吃饭,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归因。于是,吃饭的时候两个人都没说什么,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林桢甚至觉得在教室、走廊和自己宿舍之外的地方看见对面的人,有点不真实。尤其在面馆不讲究的苍白光线下,他呈现出某种不该出现在光下的、异于人类的生物才有的感觉。

  快吃完的时候,她已经在想一会儿怎么回去,以及,出去之后就 call it a night结束这一晚,就别上去 zuo zuo 了吧。她甚至为回避这个可能构思了几个同学之间能开的玩笑,比如:希望柯林他们真的能为胜利而战,又比如:18.C06 的作业有疑问一邮件都解释不清楚。

  Yep, they totally suck.都逊爆了

  回去路上,林桢觉得这趟太对不起她的 30 刀了——是那两碗面不值,没其他的意思。

  结果,车子没到她宿舍就停了。

  他招呼:“下车。”

  她看看周围,有一家黑洞洞的店隐约飘出来音乐声,门把手是发光的霓虹字拼成的:tropical rainforest热带雨林。

  这不是柯林他们外间办公桌上放着的那张照片拍摄的地方么?

  他已经站在店门口,回头看她,“来啊。”

  原来热带雨林是一个类似 live house 的酒吧,一周好几天都有人演出,有时候是小有名气的歌手,有时候是附近学校玩乐队的年轻人,不一定。听说早几年,John Mayer 还在这里演出过一次。老板不欺少年穷,但凡他觉得好的即使是没名气的年轻音乐人,他都一样请来演出。

  这样的人真另类,就像在波士顿发现一片热带雨林一样。

  出乎林桢意料的是外面街道凄凉,里面居然有很多人,在酒馆特有的光线下,站在舞台周围喝酒聊天摆动身体。

  John 看了下手机,又看了一圈周围,说:“演出还有一会儿才开始。楼下没地儿了,咱们上去吧。”

  然后又问她:“你喝什么?”

  她想了想,要了一杯 Bloody Mary血腥玛丽.

  其实她平时不喝这个,不知今天为何,在这个 mood 里,突然想要一杯鲜红如血的酒。新鲜刺激怪诞,令人不安,却诱人尝试。

  在人堆儿里,他忽然靠近她,嘈杂中,贴着她的头顶再一次问:“你满 21 周岁了吧漂亮国规定满 21 才能喝酒?”

  声音带着声带摩擦的粗糙颗粒感,像手心触到混凝土建筑晒了一天的外立面。

  林桢抬眼狠狠瞪他。

  他眼睛懒洋洋的,像威士忌在昏暗的灯光下微漾。看见她瞪过来,忽然咧嘴笑了,脸上锐利的线条张扬恣意,莫名好看。

  他给自己要的是什么酒她不知道,是琥珀色的,但基酒应该是黑朗姆。因为她尝到了烟熏和辛辣味,从后来的吻里。

  二楼有一圈栏杆,在栏杆周围向下看一楼的舞台也刚好。二楼比一楼光线更暗更暧昧。

  林桢找了个地方站定。

  John 端着酒上来,把鲜红的 Bloody Mary 递给她。她伸手接。

  他问:“你手好了?”

  她不明所以看着他。

  他指指自己左手,解释:“手指头上的创可贴。”

  “哦,好了。”

  林桢回答。左手那几根手指下意识蜷动,像受到突如其来的关注而不自在。

  前段时间学做饭,倒霉的左手被左一下右一下地切,好几块皮肉不见,只好裹上创可贴。

  但他是什么时候看到的?林桢把手指藏进掌心,心想。

  现场表演没开始,music bar 放着音乐。看得出老板欣赏 John Mayer,他们进来的时候放的是 new light,现在歌曲接近尾声,hook 循环。

  她趴在栏杆前,跟着音乐哼这几句:

  If you give me just one night,

  给我一晚上时间就足够,

  To meet you underneath the moonlight,

  与你相约月光下,

  Oh, I want a take two, I want to breakthrough,

  我想重新开始 想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I wanna know the real thing about you,

  想了解真实的你,

  So I can see you in a new light,

  这样 我就可以发现不同的你。

  哼完,她心想,这可真是一首大备胎之歌,卑微至极,只要一晚就足够。

  John 端酒,胳膊撑在栏杆上,转脸低头说:“你唱歌儿挺好听的。”

  “嗯。”

  她完全不想继续这个话题,淡淡地回一句。

  “学过?”

  “没有。”

  “那就是天赋了。”

  她喝一口 Bloody Mary,新鲜番茄汁绵密的口感先入口,酸甜中窜出伏特加的烈度,接着是果香包裹中的盐、黑胡椒和辣酱的回味。

  她却不咸不淡地回一句:“唱歌需要什么天赋。”

  他很识趣地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喝一口酒,又问:“你今天为什么呛柯林啊?人家罢工累着你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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