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_爱吃肉好不好【完结】(69)

  大不了被看作备胎舔狗。

  John 起身去端来那个杯子,递到她鼻子下面。

  热气袭人,林桢闻出是可乐姜汤。

  住在酒店里,他怎么搞到的这个?

  “喝吧,”他把杯子放进她手里,“你受寒了。”

  她双手捧着杯子,热气瞬间模糊了眼睛。

  以前在北京上学时,她家离学校远。北京的冬天和纽约有的一拼,早晚迎着风雪上下学,不得不帽子围巾耳罩手套全副武装,眼睫毛上还结冰花儿。有一阵子她学奥数,晚上下课,那个瘦高身影总在教室外站着,怀里裹着一保温杯热腾腾的可乐姜汤,让她喝完再回家。姜味辛辣,小女孩难以下咽,他就用她爱喝的可乐一起煮沸。

  “喝吧,省得受寒。”他总说。

  来美国后,医院开的感冒药是可乐,然而却没了姜。中国母亲不买可乐姜汤的账,给她吃国内寄过来的一板板感冒药、抗生素。

  喝一口杯中甜蜜温暖又严厉的感情,两颗豆大的热泪夺眶而出,滚进杯子里。

  John 一转脸看到,怔僵住。他心里一热一紧,宛如一个小熨斗给他的心脏烫得缩起来,宛如昨夜手腕一直被她滚烫的掌心攥着。她睡得很沉,一动不动,非常乖。大概从婴孩时期就从不哭闹,听话懂事,好哄好带。这种孩子有多少委屈和不满足,她是不会说的,大人更不知道。

  “太烫了吧?”

  其实他早已试过温度。

  她连连点头,“嗯。”

  他淡笑,抬手在她头上胡噜了两下,走开去了。

  两人吃东西的时候,John 问:“你怎么来纽约了?”

  他没问你来纽约干嘛,找谁。

  林桢却漫不经心地直言:“见炮友。”

  “哦。”

  这个贝果真他妈难吃。

  林桢掰下一小块咸味的碱水结,“不过他不来了。”

  醒了之后她把自己的情况告诉了雷。她心里居然有那么一丝庆幸,因为她知道雷不会来了。果不其然,雷解释说他假期之后有一个重要的会议,如果阳了无法保证届时有最佳状态,他还告诉林桢,酒店她可以继续住着,他公司会结账。

  “哦。”John 若无其事地答。

  林桢咀嚼带盐粒的碱水面包,口腔里有淡淡的咸味。

  雷从没出现过,她就知道他不会来了。John 回来了,她就知道他不会走了。至于为什么那么笃定。

  她回味嘴里的微咸,想再吃一颗安慰糖丸。

  John 坐在椅子上,把骑在自己身上滚烫的人推开。

  她恋恋不舍,发出一声不满的嘤咛,嘴唇离开了,双手还圈着他的脖子。

  “林桢,”John 叫她,垂下眼说:“去我那里吧。”

  在这里他不舒服死了。

  John 的房间高两层,一样是 grand premiere room。

  林桢想起他说过做癌症药物研究是一门好生意,便揶揄他:“原来赚钱是为了住半岛酒店一万一晚上的房间。”

  John 笑笑,没理她。

  关于蜜蜂的故事,主角一定是一坛蜂蜜。关于人的故事,主角永远是钱。

  鉴于高烧超过 38.5,John 给她吃过布洛芬和一些橙子,让她接着睡觉。

  “我肝会儿 reading 和论文。”他指指桌上电脑,主动汇报。

  办公桌在床尾不远处窗子下,林桢躺在床上,眯着眼看他坐在 Macbook 前。

  他左手张开托着脸,食指中指按在太阳穴旁干净的发迹线上,无名指小指弯着压在嘴上。

  她心里渗出一些暖呼呼的东西来。

  他一直在 MIT,他还有分子机器项目,这样的话,还是会继续待在波士顿的吧。林桢想。

  波士顿,冷是冷了点,无聊也是无聊了点。但,还没有见过它的春天。林桢想。

  他为什么也来了纽约?这问题在脑海倏忽而过。醒来之后再问他吧,不着急,有时间。林桢想。

  纽约的雪,是所有在这里爱过、恨过、失去过的人撕碎的日记。一到需要依赖温情度日的季节,风便卷着残片痴怨地落满曼岛。看着它们似乎无穷无尽地落下,无声惊讶于如此铺张的情感。认为纽约的雪是浪漫,全曼岛的枝干上便落满浪漫,认为纽约的雪是心碎,心碎即将整座城市的样貌抹除,一片空白。

  窗外,一夜暴雪之后,浮华的曼哈顿寂静无声、屏声敛气,好像白雪禁锢了所有光怪陆离。曾经律动撩人的爵士曲经风雪协奏,成了飘在中央公园上空的《天鹅湖》。

  窗棂上积满皑皑白雪。

  在这个纽约冬天的午后,外面很冷。

  作者的话

  John:在她面前吃草莓酱可颂,我可能会死… 向大家请假呀,提前祝端午安康~

  第57章 发烧还是发情

  “你到底是发烧还是发情?”John 问。

  半小时前,喝了太多水的林桢从床上坐起来,准备去上洗手间。办公桌前的人却不见了。房间里又只剩下她一个。她心里咯噔一下,呼吸下意识加快。

  现世安稳岁月静好的蒙版怎么可能发生在她身上。她想起一个故事,大概是说女人每晚睡去后,男人就出去鬼混一整晚,在女人醒来前躺回床上。一次女人偶然半夜醒来,发现旁边空空荡荡,就此找出去,发现了男人的荒淫一面,失手将男人杀死在情妇床上。

  林桢揉揉太阳穴,下床,朝床侧的卫生间走去。

  从卫生间走出来时,被眼前的场景吸引,她扶着门框站定在那儿。

  Grand premier room 的陈设不奢侈,却给人一种优雅温馨的老派踏实感。

  她看见全屋深米色厚羊毛地毯,John 靠着她刚躺的床尾,盘腿坐在地上。所以她没看到他。

  他身边的地毯上,铺了一大片摆放整齐的 A4 打印纸,左手里还有一沓,右手刚从左手拿了一页,全神贯注地思考落在地上何处。他上身倾着,低着头,头发长长了一些,油黑的额发垂下来,在被窗外的雪折射的异常明亮的光线里,颤悠悠的。

  他右手落下撑在地毯上,从挽起的袖子下到撑在地上的手背上,几条青色静脉一路护送那根夹在指尖的铅笔。

  青筋是男生最好的纹身。

  提起右手的铅笔想在阅读资料的某一处标记,John 视线里忽然出现一只白绒绒的脚。

  林桢把他仔细铺开排好的 A4 纸踩在脚下,一步一步,踩进他的视线里,走到他跟前。

  他抬头。

  生得好看的人不知凡几,帅并不是稀缺特质,而真正性感的却很少。性感到只看了一眼,且预判他有女朋友,仍要偷偷去阅览室纠缠的,仅他而已。

  静态的性感关乎线条,不动声色地编码在细节里。骨量感重的轮廓,棱角锐利的发线,清晰的下颌线,起伏肉感的唇线,向外侵略的喉结。

  而性感深处是种磁场,是复杂性的多元统一。

  他戴着那副半框的眼镜,眼镜后仍是那双眼。

  这一刻,林桢才发现,毛茸茸的绿色小狗眼、英气深邃的希腊雕塑眼,都比不上亚洲单眼皮的 buff。他可以痞、暴戾、攻击性、充满张力,换一个角度,他马上幼、脆弱、少年气、令人心疼。

  帅有标准答案,是被审视的客体,性感却…

  现在,他头后靠在床上望向她,抬头的动作令颈侧动脉和颈前喉结的大框架一览无余,能量感强的眼睛里却流露出被数学复杂维度里的绚丽想象和 pure logic 如水般的温柔震撼过的清澈纯白。

  林桢心尖一阵痉挛。高烧令她各处渗水。原来发烧时候的身体会如此渴望另一个人的温度。

  她抬起右脚,脚尖在空中划弧线,从他腹胸一路轻点,拾级而上,踩上他肩膀。用力向下,脚心感受到坚韧宽厚的三角肌。

  肌肉并非来历不明。

  她曾问他,为什么现在不打棒球了。

  他答,没时间,分子机器和学业已让他无法应对棒球这项非常 demanding 的运动。

  “Demanding?”

  他详细解释。首先,打棒球需要智力。棒球运动规则复杂,全世界比赛规则成文之后,棒球的最厚。其次,棒球对体力要求极强。棒球理论上是可以一直打下去的运动,无时长限制。然后是耐力和意志力的折磨,因为一场比赛下来,90%时间都是无效运动。最可怕,即使战到最后,九局下半,看似只是比赛 1/18 的时间,比赛的所有结果依旧 open。满垒两好三坏,一支安打就能让主队得到 2 分从而反败为胜,一个坏球就会保送打者上垒从而打平比分,一个好球就能三振打者结束比赛。一个动作结束一场比赛,一个球决定一场胜负,这一切都在体力与意志力崩溃的边缘发生。这样的刺激对运动员的心理素质同样是极端的考验。

  所以,优秀的棒球手需要智力、体力、耐力、意志力和心理素质。

  此刻,训练有素的棒球手 John 稳稳地,不浓不淡地望着她,纵容她危险的举动。

  像学步的婴儿那样在他宽阔的肩膀上获得自由,林桢的脚尖又掠过他插着耳钉的耳垂,拂过他长方的下巴、温厚的嘴唇,得寸进尺。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mono.college/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天作之合 强强 现代言情 逆袭文  相爱相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