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_爱吃肉好不好【完结】(86)

  倾身同时喊“Go, Lucas, go!”之后,Lucas 上篮得分,两个人又放松地靠回墙上。

  就在这样的日常时机,在不经意间,康德非常巧妙地向 John 宣布了一个消息:“我要向 Selena 求婚了。”

  John 看向他,“认真的?”

  “当然,我什么时候不认真过。”

  “我太为你们高兴了,兄弟。”

  靠在墙上抱着手臂,康德笑了,眼里溢满幸福和爱意。一会儿,他扭头过来,像小女生聊心事一般,启齿:“好紧张。”

  John 哪有经验,他心里只有和康德一样的激动,“计划什么时候?”

  “过几天,她生日。”

  “Man,这方面我没有任何经验能分享。但我真的很为你骄傲。她会答应你的,你们会是最幸福的一对。”

  康德扭头看 John,对他点头。

  两个人脸上都是纯粹的、过去十年里熟悉的笑。叫 John 的中国男孩和叫康德的美国男孩,从初中时 John 挥出那一拳起,以后将还有好多好多个形影不离的十年。他们都认为对方称得上家人,现在,他们真的要成为家人了。他们之间从来没有秘密,一个也没有。

  John 放在长凳上的手机亮了,他拿起来看,眼神一瞬间黏上。

  愣了几秒后,对康德说:“我先走了。”

  他站起身,往篮球服外面套上件黑色帽衫,大迈开腿向球馆出口走。

  Lucas 中场休息,刚下场就见 John 要走,在后面冲他嚷嚷:“哎,不是说好你请客吃 Sashimi 的嘛?”

  John 回身对馆里的人喊一句:“Everybody! Lucas 请所有人吃 Sashimi!他不听话,你们就把他鞋扒下来!”

  说完,就听见 Lucas 在后面大骂:“吴亚圣!你丫,真是我大儿子嘿!”

  走到篮球馆外面,阳光骤然倾泻。

  经过一棵开得惊天动地的玉兰树,John 助跑几步,一憋气,奋力起跳,摸到了枝头。

  现在就是这样的 vibe。

  *

  林桢和 Fia 在樱花树下醉生梦死了几个盹儿之后,又一路踏着春,去美国最古老的书店之一闲逛。

  书店是一栋三层的涂黑的小楼,大门口上方横悬一支大大的明黄色铅笔,铅笔上印着店名 Brattle book shop。

  这个设计很令林桢欣赏——纸书和铅笔,它们来自同一棵树,注定是要在一起的。

  更令她喜欢的是书店侧面,夹在两栋红色砖房之间空地上的露天二手书摊。依墙而建的木书架和中间的矮书架上,各种书脊磨损、书页泛黄的旧书、杂志、画册浴在春天金色的阳光下,人文艺术历史美食,都被烘出时间的味道,填满了两栋红砖楼间的空间。

  还有什么地方比全是 nerd 的波士顿更配旧书和时间的味道?

  被忽略被抑制,实际上,气味是人类最原始的语言。它是外部世界和我们的记忆与情感之间最快最深的联系。

  林桢对气味有格外的依赖。众多特殊癖好中,她喜欢闻味道,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会把任何拿在手里的东西放到鼻下嗅一嗅。

  永远令她安心欢喜又充满惊喜的,是书的味道。

  随便从书架上取下一本,翻动书页,低头吸气。新书的油墨和新鲜切割的蓬松纸页是甜蜜明亮的,旧书在霉菌和灰尘里酿出黑暗的、肥沃土壤的气味,铜版纸画册有股化学物质和胶刺鼻的酸味,装帧精致的昂贵书籍则像调性深沉的闻香卡,散发皮革、烟、动物性气味。

  书籍长久地和咖啡馆、书店一起出现,因为它们最“气味相投”。在化学家看来,一本旧书就像一杯泡得很好的茶,或一块精制的黑巧克力。因为咖啡、茶和巧克力生产中的部分过程,要将木质素和纤维素固化、发酵和加热,这复制了纸张老化时的一些化学过程。

  小时候还不明白咖啡、茶,黑巧克力也太苦。但气味里的图书馆、图书馆里的气味比书更先让她上瘾。

  此刻,这个古老的露天旧书店,一两个世纪前的书籍描摹出杏仁、木头和皮革的气息,与空气里花香的淡淡甜味交头接耳。气味镂刻在记忆里的影像光影婆娑。让林桢恍然产生 déjà vu。

  她心里,波士顿的份量又多了几分。

  书架的黄色标签上写着 1、3、5 刀一本,她在书架间走走停停,这是难得的放松和享受。

  直到她摊开一本叫「A Moveable Feast」流动的盛宴的书。书是海明威和妻子在文学和艺术黄金时期的巴黎生活时写的,那时候他们生活清贫,但精神丰足,相亲相爱。

  因缘际会,一切都巧,风的流速、书的重量、花瓣的落点、拇指的角度、翻开时的那次呼吸。她的眼睛落在一段文字上:

  “我们一直走到塞纳路吧,看所有那些画廊和商店橱窗。” “当然,我们可以走到任何地方,在哪家没熟人的新咖啡馆,停下喝一杯。” “我们可以喝两杯。” “然后我们可以找哪里吃饭。” “不,别忘了我们还得付书店钱呢。” “我们回家吃饭,我们吃一顿好的,从窗外那个合作商店买点博纳红酒喝——你看窗外就看得见酒价了。回头我们就读书,然后上床,做爱。” “而且我们只爱彼此,永不变心。” “永不变心。” “这样过个下午和晚上多美好啊。现在我们得吃午饭啦。”

  她全身细小的汗毛在春光下莹莹苏醒。

  之后,再也不能自在地闲庭信步。

  Fia 叫她一起进室内二楼逛逛,她不自然地扬扬手,说:“你上去吧,我——抽会儿烟。”

  实际上她连电子烟都没带出来。

  轻靠在书架上,手机在手里捏到屏幕被手汗模糊。她对着空白的输入屏造字。敲几下,删掉,换个姿势,再敲几下,蹙眉,又删掉。

  她对自己有点生气,懊恼地把手机揣回口袋。心急的春光晒得她满头汗,一身蚁。

  还是回去的路上 Fia 问起她发的那篇论文的事情,她心里一喜,对啊。

  于是在快走到宿舍的路上,终于在手机上敲出若无其事的“发顶刊了”四个字,按下发送,给「未知联系人」。然后迅速把手机放进口袋里。

  回到宿舍,她把手机扔得远远的,尽量不去想刚才发出去的那条信息。但当她真的发现屏幕上干干净净没有新提醒时,又失落了一两秒。走过去把窗帘拉上,进洗手间洗澡。却在拿衣服时,没有带上那件黑色 T 恤。

  查尔斯河边也入春了,柳绿映樱红。临近黄昏,柔情无限。

  John 站在那扇熟悉的窗外。窗帘紧闭。

  他的手抄在帽衫口袋里,下身宽大的篮球短裤和河边的嫩柳条一起摆动。他盯着那扇窗。运动后的肾上腺素持续分泌,男孩儿觉得兴奋,无所不能。脚上是篮球鞋,他自信这次不用助跑也行的。这点窗台之于他今天的状态,简直不值一提。

  但他就站在窗外,静静地等着。

  直到——窗帘“哗”地拉开,窗子被推开,里面的人问他,是那句久违了的——“你有什么毛病?”

  嘴角眉梢终于得逞,他笑了,两次。

  “进来。”里面的人说。

  John 站在原地,故意用眼神询问。

  “走正门。”里面的人说。

  接着,窗帘被半掩上,人影从窗前离开了。

  第71章 玩一个叫“不可以”的游戏

  再次来到这间宿舍,什么都没变。只不过两个人都衣冠整齐。

  John 手还抄着卫衣口袋,他靠在书桌前,丝毫没有客人的礼数,“我想喝水。”

  “洗手间在那边。”林桢回他,意思是要他自己去喝自来水。至于洗手间在哪儿,不需要林桢给他解释,没其他人比他更清楚了。

  他一条腿在前,一条腿弯着,姿态颇为闲适地提起要求:“我要喝热水。”

  “没有杯子。”

  “这不是么?”他拿起她的杯子,放在书桌上学校纪念品商店的随行杯。隔着窗子,他都见她用这个杯子喝水。

  “我要用这个喝。”John 把杯子递到她面前。

  林桢瞪他一眼,他抬着下巴,昂昂眉宇,面对她犀利的眼神不再怯场。

  “我刚打完球,渴。”

  像运动后充分舒展的肢体,声带也得到完全的打开。渴这个字,被他干燥出颗粒的声音念得回味无穷。

  他喉结下沉又狠狠地顶起来。真的渴。

  林桢只好接过杯子,走去厨房烧水。

  贫瘠已久的生活,加上剧烈运动完大量分泌的睾酮,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看着那个身影,背、腰、屁股,雄性激素主导的脑子里不由自主地开始下流幻想。

  她转身走回来时,他的手在身后捏了捏桌面,赶紧回神。

  “喝吧。”林桢把杯子递过来。

  他接过杯子,却是转手放在书桌上,“太烫了,现在不能喝。”

  林桢心里直呼上当,滚开的水,得过多久才能喝啊。这混蛋,突然长了点脑子,能个儿了(北京话:长能耐了)。


  哦豁,小伙伴们如果觉得52书库不错,记得收藏网址 https://mono.college/ 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传送门:排行榜单 | 天作之合 强强 现代言情 逆袭文  相爱相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