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想每天都能看到她,想贪婪地和她说一句话,也想了解有关她的一切。
温书梨的同桌正好问到她这个问题:“梨梨,你的生日是七月份吗?挑比赛服的时候是你自己拿的诶。”
“嗯嗯,是七月份。”温书梨应声。
“七月?梨梨?梨花?”同桌小声喃喃,似是想到了什么,温吞提出疑问:“可是梨花是三月份开啊,四五月份旺盛季,到了七月已经凋谢了。”
“梨梨,我比较好奇一个点,你的名字来由是什么?”
名字来由。
温书梨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哥哥温子旭的。
林芷情和温明结婚以后一直想要个女孩子,结果温子旭先出生。当时,温明嫌弃地看着婴儿床里的小男孩,叹道:“怎么是个男孩子?”
封建思想重男轻女,到了温家重女轻男。
所以,温子旭的名字来由特别草率,温明随便在手机里翻出两个字,组合成一起变成了他的名字。
当事人温子旭倒挺开心的,对此,他非要用一些文人诗句来解释。
例如——
朱夏热所婴,清旭步北林。
窗声度残漏,帘影浮初旭。
秋高寒露至,旭日犹融融。
……
等等,诸如此类。
每当温子旭搬出几句诗解释自己的名字,温书梨习以为常,机械地打断他:“别装了,爸爸说过是随便取的。”
温子旭无从反驳:“……”
再说温书梨呢,是因为林芷情最喜欢的水果是梨子,也喜欢梨花,恰巧女儿的后颈左侧有一处胎记,形似梨花。
为她取名——温书梨。
同桌豁然开朗,“这样呀。”
“说到花,你最喜欢什么花呀?”同桌先按捺不住地回答:“我先来我先来,我最喜欢野蔷薇,我觉得野蔷薇特别好看。你呢梨梨?”
“我啊。”温书梨仔细想了想,敛眸,伸出白皙指尖在手心写了一串英文字母——Rose。
少女的掌心白皙莹润,其上“Rose”的痕迹透明无形,根本看不出来。只得根据她指尖游移的行轨,从而判断写了什么。
她倏尔笑了,“玫瑰,我最喜欢玫瑰花。”
喜欢玫瑰的浓,也喜欢玫瑰的烈。
玫瑰自信、熠熠发光,她想成为那朵最艳羡的玫瑰。
“我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和哥哥去花店买花。经过花店旁边,我隔着巨型玻璃窗看到那簇绯红耀眼的玫瑰花。”仿佛昨日场景重现一般,她缓声说:“一眼就喜欢上了。”
“特别囧的是,”回忆涌现,收不住似的,温书梨全盘托出,“当时我的钱不够,只买了一朵玫瑰。刚拿到花,那时候店里不知怎么突然停电了,我害怕攥紧手,没想到花茎上的刺扎了我一下,很疼。”
“但我还是喜欢,那是玫瑰花为保护自己形成的抵御墙。与其他花朵不太一样。”
每一朵花漂亮且独一无二,但美丽无瑕的它们会吸引众多目光,有的羡慕、有的嫉妒、有的恨。
大多数花朵破碎易折,没有自我防御的功能,玫瑰有。
谈论至此,同桌的注意力发生偏差,“诶梨梨,你为什么怕黑啊?”
现在怕黑的人应该很少了,这么一想,温书梨感觉自己挺弱的。她说:“我小时候挑食缺乏维生素,有轻微的夜盲症……”
“温书梨同学——”
忽然有人叫她,“老师计时的秒表坏了,你跑得快些,去老师办公室里把新的秒表拿过来吧,就放在桌子上。”
女体育老师的声音气沉丹田,中气十足:“要快点嗷,老师继续要用。”
对话被打断,温书梨起身下了阶梯,对同桌挥手,“我先走啦。”
运动会仍在进行,加油声与呐喊声好似阵阵浪潮,融进风里铺天盖地漫上来,堪称得上聒噪。
但女生们之间的对话,沈厌听得清楚。
她的名字里带有“梨”,最喜欢的不是梨花,是玫瑰花。弱点是怕黑,小时候挑食导致的,怪不得那么瘦,那双白皙的手腕好像轻松一握便能桎梏。
沈厌目视温书梨的背影渐行渐远,心口的位置空了一块,泛着痒意。
他离开人声鼎沸的观众台,跟上她。
几分钟后,沈厌来到办公室外面。
办公室位置有点偏,离操场大概两千米的距离。温书梨用了大概五分钟的时间。
她站在门口,踌躇了好一会儿没能走进去。刚才试了几下灯的开关,好巧不巧坏了,加之夜色降临,墙外疯长的绿荫遮蔽,办公室里面弥漫黑暗。
初中部老师不允许带手机,手机照明的方法行不通了。但是,不能这样浪费时间的。
磨蹭什么,不就是黑一点吗。
温书梨,你要学会克服。
经过一系列的心理暗示,一鼓作气之下,温书梨终于迈出步子。她来到体育老师的办公桌前,由于看不太清桌子上到底是什么东西,手中的动作小心翼翼,带着试探的意味。
就在这时,门外侧面的位置降落一道光源。
温书梨下意识循着光的方向看,没看到人,只捕捉到了光。应该有人站在外面,恰巧经过?也许是。
光亮照明,她迅速找到了秒表,完成任务后想出门感谢那位同学,他却不见了。
门外的闲置课桌上放置一朵折纸玫瑰,渐变的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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