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住在这?” 我问。
“不是。” 她笑着否认,“我朋友住这,我经常来找他。”
说罢,她径自推车过了马路。
公寓在原本的这一侧,而对面只是一片海滩,我觉得奇怪,还是跟了过去,没走两步,鞋子里就进了沙子。洪窦脚步不停地往海边走,车胎在细沙上压出一道弯曲的轨迹。
下一秒,自行车被她一把推进海里。
我愣了一下,快跑了两步过去。崭新的车子沉在不远处的海底,浪打过来,带起了周围的细沙。洪窦的裤脚湿了一截,她转头看我,像是在等待我的问题。
“不想要了?” 我问。
“这车不是我的。” 她淡淡地说,“是王瑞平的。”
王瑞平,今天撕我卷子的竞赛班老师。
我转过头,惊讶地看着洪窦,她没再看我,呆呆地望了一会大海,然后,拍拍我的肩膀,轻轻地说了句“明天见”,留下我陷在沙子里,目送她逐渐远去的背影,始终无法从震惊中回过神来。
“到了。”
听到路易的声音,我才意识到自己放空了太久,车窗外是那栋废弃实验室——真正的案发现场。
一栋破败的灰色小楼,位于整片旧厂区的尽头,窗户碎了几块,墙上喷满了奇形怪状的涂鸦,房子周围杂草丛生,连上头的天色都比附近阴了几度。
“怪瘆人的……” 他说。
“昨天晚上……” 我欲言又止,尴尬程度不亚于讨论一次不愉快的一夜情。
“别放在心上。” 他说,“我压力太大的时候,偶尔也会做点怪事。”
“比如什么?”
“比如啊——” 他故意拉长语调,又突然话锋一转:
“对了,你说洪窦没有毕业?”
为什么?因为她把老师的自行车扔进海里吗?他问。
“怎么可能。” 我不假思索地回道。
即使是在一中,在竞赛中拿到一等奖并且被保送清华也不是什么寻常事。当时的洪窦自然是“国宝”级的人物,先不说偷车的事迹从未败露,就算被发现,学校也一定会尽力保住这位名字即将出现在校门口红色横幅上的“大熊猫”。
“但她没有毕业。” 路易追问,“是自己辍学,还是——”
“开除。” 我说。
他还想再问下去,新泽西的警员从车子前方冒了出来——肚子太大,衬衫太紧,看起来一点也不想来这趟差事。
我们下车之后,对方径自走向路易,懒懒地伸出手:“陈警探,我是这个案件的侦探组长格雷。”
“很明显,这位才是‘陈’警探。” 路易没有回握,还故意加重了那个本不应该被混淆的中文姓氏。
“哇哦——” 对面的中年男人瞬间清醒,不自觉地后退了半步,毫不掩饰地打量着我:“那你一定格外优秀!”
“的确比你优秀不少。” 我亮出警徽。无论他这句话的言外之意是什么,我都感觉到了某种冒犯。路易听到后笑了出来。
“当然,当然。” 格雷豪迈地大笑附和,“我们进去吧,陈警探。”
他掀起门口的黄色警戒线让我先过。现场还在封锁,路易不是官方邀请的侦探,按照规定并不可以进入。格雷狡猾地冲我们眨眨眼睛,意思是今天可以破例,但路易并没有跟进来——他不愿我因为这种事欠下人情。
“这里曾经是一个制药厂,药厂搬走之后就闲置了。” 格雷的声音在空旷的走廊里回荡,混着铁锈的味道,和一点微微的霉味。
我们踩着生锈的旋转楼梯一路往下,格雷告诉我实验楼荒废之后常有人聚在这里打架吸毒,“本来我们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 他说,“可是去年整个园区又卖出去了,签了大合同,当然要给人家一点信心。”
后来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新泽西警方追查那些小混混倒进下水道的毒品的时候,在排水口的滤网附近偶然发现了一块碎片——朱宏宇的牙齿。
狭窄的楼梯绕得人头晕,我分不清自己下了几层,格雷带我走到尽头,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那扇根本关不牢的门——一间平平无奇的实验室,对于废旧厂房来说未免过于干净,我扫了一眼磨损得失去光泽的金属台面,泛黄的耐酸槽、空空如也的垃圾桶,每件本应闲置报废的器材都被仔仔细细地清理过。
他把法医报告递给我,顺势凑了过来,指着上面的内容解释起来:
“灰白色硬质小块——就是牙齿碎片。”
“在牙髓腔内提取到STR 片段,鉴定为受害者 DNA——它是朱宏宇的。”
“存在机械性裂痕,碎裂边缘与机械冲击一致——也就是说,这个牙是人为敲碎的。”
“表面蜂窝状腐蚀,离子色谱检出硝酸根离子和氢氧根。呃,这代表——”
“这代表牙齿碎片先后接触过强酸与强碱,且存在中和痕迹。” 我终于忍无可忍地打断他,“格雷警探,我看得懂。”
“啊,不好意思……” 他有点尴尬,“我当时看得不太明白来着,后来问过同事才知道——就等于说,他被分尸,还给溶了?”
格雷刻意压低了最后那句话的音量,像在逃避什么恐怖的都市传说,这倒是给他加了点印象分,虽然我也说不上来为什么。
我告诉他也未必是这样,或许朱宏宇一时兴起跑到废旧工厂敲碎了自己的牙又用药水泡了泡。格雷笑了,似乎很喜欢这个推断,但我们都知道——他就是被人肢解并且溶掉了。
而且这个人一定非常熟悉化学试剂的使用,毕竟报告上提到,除了耐酸槽表面检测到的微量离子残留和因为老旧水管结构而不小心留下的牙齿碎片,现场处理得干干净净。
手段残忍、并且高明。
“被害人倒是个化学博士,” 格雷盯着手里的报告,百思不得其解:“如果他是凶手,反而还说得通。”
“那位嫌疑人……” 他皱起眉头,“她怎么可能懂这些?”
“现场有没有发现其他人的DNA?” 我问。格雷摇了摇头。
“那就先别叫她嫌疑人。” 我纠正。他愣了一下,立刻改口,说她是“重点调查对象”。
“洪窦。” 我又说,“她叫洪窦。”
格雷以为我在指出他对案件了解不精,用略显滑稽的口音重复了一下那两个字,又回到了洪窦有没有可能懂得这么多化学知识的讨论——其实,只要再详细挖掘一下她的背景,这个问题就根本称不上什么问题。我没把自己知道的告诉他,毕竟这对案件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帮助,更何况,我不喜欢不劳而获的人。
“我觉得她一个人做不成这件事。” 他说出自己的判断,“她只是他的老婆嘛。”
只是老婆。我轻声重复了一遍他的话。格雷点了点头,知识又不通过性传播嘛,他半开玩笑地说。
“只是老婆。” 我又重复了一遍。
他没有再接话,局促地抓了抓头发,像是不确定自己又说错了什么。我瞥到他手腕上有一只画出来的hello kitty手表,歪歪扭扭地藏在浓密的手毛下面,滑稽得让人无法保持严肃。格雷看到我笑了,以为我终于跟上了他的幽默感,整个人又放松下来。
“对了,警探——” 我收起笑容,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之前见到我的时候,为什么会说:‘那你一定
格外
优秀?’”
第13章 . 砷与锑
格雷显然没有料到我会问这样的问题。
“我的天,陈警探,” 他有些急切地解释道:“我绝对不是个种族主义者。”
“我的女儿也是亚洲人。” 他从钱包里拿出照片,给我看他六岁的养女。她叫露西,他们是专程跑去越南领养的,他对我说。
那么,因为我是女人吗?我又问。
“啊……” 他有点为难,似乎从来没有被人如此穷追不舍地追问过:“是我说话不过脑子,但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的话,是因为——你的眼睛。”
空气陷入了诡异的沉默。
“我们不是要求不低于0.2的裸眼视力嘛……” 他指了指我脸上那副黑框眼镜,“你的镜片这么厚,应该至少有500度?”
“650,右眼。” 我说,“是有这个规定,但执行任务时受伤导致的不算。”
“我就说嘛!” 他急忙接话,“我们都听过你的英勇事迹,波士顿的陈警探,大冬天跳到查尔斯河里追击毒贩,游得比船还快。”
“夸张了。” 我说,“是皮划艇,而且已经被打漏了。”
“你是不是还徒手击退过一头熊来着?”
“浣熊。” 我纠正,“那家的老头每天报警说有歹徒来翻垃圾桶,我就去用手电筒把它们晃走了——准确来说,也不算是徒手。”
“总之……” 他清了清嗓子, “我没想到你是近视眼。”
他接着问那个让我受伤的任务是怎么回事,语气挺真诚,不像是单纯为了缓解尴尬。警察之间最常聊的无非就那么几点:混乱的排班、混蛋的上司、没钱更新的设备、脑子进水的法官。当然,最最有吸引力的永远是一次惊心动魄的行动,差点死掉那种的最好,一个故事翻来覆去讲上十年,永远都不缺听众。我那个任务其实没什么特别,某位不干好事的青少年在拒捕的时候胡乱招呼了两下,当时没觉得有什么,几天后视力越来越模糊,才发现自己的视网膜被打脱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