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鼻子的是奇奇,红色鼻子的是蒂蒂。” 露西一本正经地对我说,“而且它们不是松鼠,是花栗鼠。” 她接着又解释了一堆,我没听得太仔细,也没能通过她提供的信息分辨出我那只到底是哪个。她看起来有点失望,问我它现在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 我说,“高中的时候,我妈以为我不需要这么幼稚的东西了,就把它捐给了福利院。”
“什么叫幼稚?” 露西看着我。
“大概就是你已经长大了,一举一动还是像个小朋友。” 我想了想,对她解释道。
“这样不好吗?”
“没什么不好。” 我说。路易从厨房里走出来,顺手抱起沙发上的奇奇和蒂蒂,又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这是……松鼠吗?” 他朝我晃了晃手里的玩偶,几小时前的阴影再次爬上了他的脸。
“是花栗鼠。” 我和露西异口同声地说。
格雷的羊排终于烤好了,他招呼我们去院子里开饭,说现在的天气最适合在外面吃。傍晚的风带着湿润的青草味,我靠在木头躺椅上,看着烤架上的烟缓缓消散在橘粉色的天空,格雷递来一块滋滋冒油的羊排,我咬了一口,果然一点膻味都没有。
两块羊排和几瓶啤酒下肚之后,我向路易凑过去:“对了,关于那只松鼠,我不是在嘲笑你。”
我应该表现得更有同理心一点,我说。
“没想到家庭生活的温馨场面竟让杀人如麻的陈警官生出一点人性。” 他调侃道。我瞪了他一眼,“我没有杀过人,” 我说,“我只对着一个王八蛋用过一次电击枪。”
“那个王八蛋就是我。” 路易转头跟格雷解释,“当时她们局长要我去帮忙看一个案子,她不认识我,以为我在偷她的资料。”
格雷大笑,嚷嚷着要帮我们再拿几瓶啤酒,露西跑了过来,说自己有点无聊,问我们可不可以陪她一起玩。
“我们来烤棉花糖吃,好不好?” 格雷把装着木头的烤火盆推到我们中间,要露西去门口的旧报纸堆里拿一沓过来。她立刻来了精神,一溜烟跑走,回来的时候手里举着几张废弃的打印纸。
“宝贝,我说的是报纸……”格雷从她手里接过纸张,揉成一团比划了一下,“不过这个倒也能用。”
他拿着打火机靠近那卷纸,露西凑上去,小声在他耳边说了什么。格雷愣住了,停下手里的动作,把那卷揉皱了的纸放在大腿上展开,我才发现那上面印着洪窦的照片,还有相关的背景介绍,应该是新泽西警局的案件资料。
“可别电我啊……” 他赶紧解释道:“这是多印的,我拿回家当草纸用。” 随即转头看着露西,表情严肃:“你确定吗?”
露西用力地点了点头。
格雷举起那张皱皱巴巴的纸,指着上面洪窦的照片,再次跟她确认:“你说,你认识她?”
“对啊。” 露西笃定地说,“每天都能见到呀。”
格雷跟我们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伸手捂住露西的耳朵,压低声音道:“你们可能不知道,这个年龄的小孩,说的话未必靠谱……”,就比如她前段时间也声称电视上那位总统是她三岁时候的保姆,以及她们小学的新体育馆是她跟几个朋友用两天时间盖好的。
路易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拿过那张纸,走到露西面前蹲下:“那,你知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
“猪妈妈。” 露西不假思索。
路易疑惑地看着我,我毫无头绪地摇摇头。
“来自小猪佩奇,就是佩奇和乔治的妈妈。” 格雷无奈的声音在身后幽幽响起,“看吧,我说什么来着……”
她可能只是觉得自己被冷落了,想吸引我们的注意,格雷说。
“她不是佩奇和乔治的妈妈!” 露西感觉到了大人的不信任,不满地提高了音量:
“她是——皮皮的妈妈!”
第15章 . 白苏维翁
格雷从头到尾没有把露西的话放在心上,尽管她绘声绘色地描述洪窦是怎么推着婴儿车在公园里晒太阳,拿着从旁边那家托马斯甜点店买的薄荷巧克力冰淇淋,还穿着跟《小猪佩奇》里猪妈妈一样的橙色连衣裙。
“猪妈妈还告诉我她的小宝宝叫皮皮哩!”
“哦!原来是这样啊!” 格雷捏着嗓子敷衍,趁她不注意,转头冲我们使了个眼色:“巧不巧,邻居家的鹦鹉就叫皮皮,一头傻鸟,一天到晚说脏话。”
我想也是。洪窦和朱宏宇的调查报告里始终没有提到什么小孩,要知道这种活物可比作案工具或者动机难藏得多。露西很快便不在我们是否相信她这件事情上计较,吵着要格雷带她去托马斯甜点店买冰淇淋,我就更加确信她只是把自己脑袋里的东西搅合搅合说了出来——薄荷巧克力?洪窦最讨厌的冰淇淋就是薄荷巧克力。
走出格雷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暗下来,他牵着露西站在门口,要我们答应过段时间还会再来:“下次我会做鸭子,比烤羊排还好吃。” 他边说边在手机上查看日历,“九月二号怎么样?劳工节假期,我在家办聚会,你们两个都来。”
“好。” 我说。路易惊讶地看了我一眼,没想到我会答应地这么果断。
“你挺喜欢格雷。” 回到车上的时候,他好奇道:“还是你想从他这里再套出点儿什么?”
“前者,” 我说,“我也不是永远都那么丧心病狂。”
“那露西说的话呢?” 他又问,“你觉得这个‘皮皮’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觉得……不如由你来告诉我。这可是你的老本行啊,你不是最擅长揪出人家的私生子吗?”
路易语塞,我趁机把从格雷那儿讨来的信封拍在他胸口:“里面是下午在实验室里找到的新证物,拿去化验,越快越好。”
“还有,回去你来开。” 我拉开车门,把他从副驾上拽了下来。路易笑了:“有时候我在想,我是不是不应该这么热衷于当一只警犬。”
“最优秀的那只。”
“谢谢,” 他晃了晃信封,“那我就先不问你为什么不直接把它交给警局了。”
“Good boy。” 我拍拍他的车座。路易猛踩一脚油门,回到波士顿的时间比预计提早了半个小时。
第二天早上,洪窦传来讯息,说她今天不用去餐厅,问我要不要去她家见面:【家里有点乱,你要来的话我提前打扫一下,不然去楼下的咖啡店也行,虽然那边有点吵,而且咖啡又贵又难喝(哭脸)(哭脸)】
我看了一眼自己手里的过期速溶,想告诉她我对难喝咖啡的接受程度远远超乎她的想象。但我没有——咖啡店不是个畅所欲言的好地方,尤其是当话题涉及到杀人分尸的时候。
【好,我去找你。】 我这样回,又补充了一句:【不用打扫,我不介意,真的。】
没过一会儿,她传来一个地址。偏僻街区的老旧公寓,跟调查报告里记录的一样,租金大概九百美金左右,即使在东区也算是相当便宜。报告上提到她跟餐厅的另外两个服务生合租,这件事大大减少了洪窦在家里把一切和盘托出进而将我一举灭口的可能。以防万一,我还是把地址转发给了路易,告诉他如果我到明天早上还没有消息,就假装送披萨的上门看看。
洪窦开门的时候穿着一件宽松的普林斯顿t恤,上面的印字已经有点褪色——短短一年的时间,衣服上的字不至于变成这样,我忍不住怀疑它是不是属于某个在普林斯顿生活了更久的人。
“等一下,还有一点点没收好。” 她撂下这句话,旋风一样地转回屋子里,留下我站在门口,手里举着一瓶从路易家顺走的白葡萄酒——成年人去对方家里做客,我实在不知道还能送点什么。
洪窦在客厅里忙活,先是把茶几上的塑料餐盒扫进垃圾袋里,又把沙发旁边的纸箱往角落推了推。“进来吧,” 她招呼我,“我的室友老爱乱丢东西。”
“你有室友?” 我假装自己第一次知道,话音刚落,就被地上的纸箱绊了一脚。客厅很小,地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箱子,我扫了一眼,里面是一些从国内转运过来的速食和调料,还有一点日用品。
“嗯,不过现在不在家。” 她伸脚把绊我的箱子踢开一点,语气无奈:“跟她们说了很多次了,就是不收。”
那一瞬间,我终于得以窥见她在婚姻里的样子。是,尽管她的老公死了,“妻子”仍然是她获得的最后一个社会身份。她站在我面前,用这些年间逐渐习得的方式应付那些混沌又黏稠的琐碎,告诉我她是怎样一个与他人共建生活的成年女人。而我看着她,始终觉得她仍然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十七岁少女,其他的一切都悬浮在自我之外。我们的人生从那里分叉,又意外在此时汇合。讽刺的是,这条路并肩走下去,我的目的不过是把她从隐形的枷锁释放,从而推向真正的牢笼。
“给我的?” 洪窦看到我手上的酒瓶,伸手接了过去,她身上带着烘衣纸上的薰衣草味,十几年前的椰港还没有卖这种东西,至少我没有注意过。